查看原文
其他

如何优雅地抄(xue)袭(xi)其它产品而不会被人骂?

2016-11-05 Luke 数洞社媒


「 做产品难免会抄袭,但抄好了就叫优雅的学习,没抄好就是狗日的抄袭。


作者 | Luke

编辑 |  杨开心

文章来源 |  三节课


中国的互联网从来不缺乏因为抄袭而引发的争论,甚至打嘴仗。


大公司喜欢抄袭。2010年以前,腾讯被大家称为“山寨腾讯”。大家被逼急了,就开始骂起来了。


好在腾讯2010年开始实行开放政策,做了开放平台,价值诉求转向“做一家受人尊重的互联网公司”,并开始用投资替代山寨,逐步赢得了今天的尊重。


小公司抄袭外国公司,在中国有个美丽说法:“我们是中国的Pinterest”,“我们是中国的Facebook”,“我们是中国的Lynda”,“我们是中国的Craigslist”……以前我以为他们只是对外国的先驱表示尊重,后来发现他们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的确是一模一样,只不过是汉化版本,比如人人网(校内网)。


今天,有一个三节课的同学问我:
Luke,你说做产品挺苦逼的,完全创造很难,有时候为了快速验证市场,我们就直接照抄一个,又怕被人骂抄袭。
到底什么是抄袭,什么是学习和模仿呢?

其实,我们三节课有一个说法:做产品难免会抄袭,但抄好了就叫优雅的学习,没抄好就是狗日的抄袭。


今天,我就来回答一下三节课这位同学的提问。



一、抄袭和模仿的边界在哪?

虽然我没读过太多产品的书,但我写过一本产品的书(《产品的视角:从热闹到门道》)啊。


我在书中提到,产品设计有四个层次:商业模式、业务逻辑、信息架构和交互体验。具体如下图所示:

对于抄袭和模仿,我有以下几个看法:


1. 商业模式不存在抄袭的问题

如果你再喊“谁谁谁抄袭了我的商业模式”,估计大家很难有什么反应。就算真有这样的官司,打也打不明白。


商业模式基本的定义是:发现需求,组织生产,并满足需求的一整套模式和能力。


百度和360打了好几年,互相都说彼此抄袭了自己的商业模式,最后有啥结论呢?百度和360打的火热,谷歌都笑死过去了。你说做个门户卖广告是雅虎的商业模式,如果新浪这么做,就是抄袭?好像也不能这么说吧?


需求就在那里,准你发现,就准我发现,谁先发现不重要。组织生产和满足需求,你可以做,我也可以做,拼的是效率和能力。商业模式雷同,其实是商业竞争的本质。


格力做空调,海尔也做空调,拼的就是谁在这个商业模式里能更完美地满足用户需求!美团做外卖,百度也做外卖,看谁的外卖用户更喜欢就好!


2. 业务逻辑也不存在抄袭的问题业务逻辑,基本上可以认为是对商业模式的业务拆解和抽象表达。


比如京东商城的商业模式是通过组织商品和商家在线销售,实现用户足不出户买到一切生活用品。那么它的业务逻辑就得包括:商家加盟退出、商品上架下架、用户购买、库存管理、物流管理、售后管理、服务支持系统等等。这就是业务逻辑。


业务逻辑应该是商业模式的逻辑化拆解,只要大家智商都在120以上,基本的拆解应该都大同小异。像神奇电商那样的业务逻辑虽然是独创,但能不能运作起来就是个问号了。抱歉,我不该不严肃的。


3.信息架构和陈列是抄袭的模糊地带

我当年做互联网产品的时候,对几个网站一直不理解:


赶集和58为啥长的那么一致?智联和51job是一个产品经理做的么?搜房网和焦点地产连标题长度设置的都一样?!百合网不看logo还以为是世纪佳缘呢!


2010年前后,中国垂直领域的网站长相都很雷同,甚至连流程和桥接页面都一样。2010年后,移动互联网开始,App长相一样的就不计其数了。


  • 外卖的:


左图为美团外卖,右图为百度外卖


  • 资讯的:


左图为今日头条,右图为网易


你说这是抄袭还是模仿?我说抄袭也对,模仿也对。目前来看,这种官司没有人能仲裁。


从我的理解来看,信息的架构一共有三种方式:列表和矩阵、搜索、订阅和反向推送。在这三种方式里寻求不同的玩法是大家的追求,有意无意地搞出了一样的信息陈列结构,其实也没必要较真,因为有可能最优的陈列方式客观上就那样!


比如PC时代的眼动仪实验结果:人的眼睛会用类似F字母的方式查看屏幕上的内容,所以网站陈列就应该是F模型陈列。


上图为京东,下图为苏宁易购


再说一遍,信息架构和陈列往往是抄袭和模仿的模糊地带


你说我用了九宫格,别人也用九宫格就是抄袭?!你说我顶部用了通栏,下面用了左右格局配13号微软雅黑,别人这么用就是抄袭?!


其实,信息陈列也就那么几种,京东的F型信息陈列模式作为电商的标配早就被大家共用了,你能说都是抄袭京东?大家都是学的外国那一套!


4. 交互和视觉体验的抄袭是赤裸裸的抄袭交互和视觉的抄袭是最赤裸裸的抄袭,也是互联网产品圈最令人不齿的抄袭。因为那是抄袭个性创造力的东西,是偷窃!


上面这四张图是美利金融一套愚人节的活动图片(图片来源知乎)。下面这张就是赤裸裸的抄袭了,而且是大厂的作品。


只是换了个logo!如此赤露露的抄袭,不是技术性问题,绝对是偷窃问题了。


再看一个小米抄袭苹果的案例:


还有这个:


显然,小米在创意上抄袭了苹果,虽然苹果没有追责,用户也睁一眼闭一眼,但抄袭就是抄袭。


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小米抄袭苹果大家好像不那么care,但小米又一次使用了一个独立设计师的设计图没有声明,反而引起了业界的讨论和批判。
就是这张数据图创意

为什么小米抄袭苹果大家不骂,小米抄袭草根设计师会被批判呢?后面我们再来回答这个问题。


总体而言,商业模式和业务逻辑的雷同一般是模仿或者学习,不太会被认为抄袭。而交互和视觉体验的抄袭肯定会被界定为抄袭。


之所以商业模式和业务逻辑不太在乎是否抄袭,一个原因是商业模式比较简单,业务逻辑也基本就那么几个,人类几千年来也就发现了面向用户收费、面向客户收费和交易佣金三种大的商业模式,你想独辟蹊径都不可能。


而交互体验的雷同是最被诟病的低级抄袭,一方面原因是视觉设计是创意,抄袭创意是最无耻的行为。另一方面,在互联网里面,交互和视觉都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与有软件著作权的作品雷同,很容易被定义为抄袭。



二、如何认定抄袭与否呢?


梳理完抄袭与模版的边界,相信大家会想问,那么如何认定某个产品有没有抄袭呢?我认为有以下三种方式。


1.专利和著作权是最好的证据


大厂都累积了很多发明专利、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这些是最好的证据。但专利审核流程长,周期长,申请一个专利下来太慢了。在阿里,申请下一个专利会奖励几万元,在百度也有几千元的奖金,大厂希望激励员工更多地储存专利。


2.产品发布的先后顺序

产品发布的顺序其实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发布时间,而是进入公众视野的时间。我们常常看到某款产品上架时间很久,但不是很有名气,而抄袭者很快火起来之后,用户也就先入为主了。互联网产品的发布不像科学实验那样,第一个发布到公共期刊的人就是第一个发现者,互联网第一发布时间是不稳定的。


3.吵架,谁嗓门大可能谁就占便宜在很多时候,大家都有自己的理由或者借口。这时候就开始看谁PR能力强,谁嗓门大了。嗓门大,会讲故事的人通常会占据上风,至于事情的真相其实不重要。



三、有没有“抄袭”很成功的产品?

曾经,我听有一个牛人说过一句话,虽然牛人的名字已经忘了,但这句话很好:抄袭最牛逼的产品,并且加以改造一直是中国优秀创业者的法则,一直以来都是。


微信应该是“抄袭”最成功的产品了。微信抄袭谁?kik!这是张小龙不否认的,曾经在饭否日志里张小龙也提到了其他模仿kik的中国产品做的很烂。言外之意,微信的模仿更好。事实上,微信模仿kik,但做的比kik更符合中国人习惯,加入了qq的遗产。kik只要一次登录,永远在线;kik是通讯录软件用来替代短信;kik是默认语音通话模式的……


微信还模仿借鉴了Facebook的Public page,做了自己的公共号。这也是一项成功的“抄袭”。其实FB上有个人主页和公共主页,形式很相近,但功能不一致。微信的公共号就是借鉴了FB的公共主页,提出了公共号这一产品,这一模仿简直是神来之笔!微信还模仿了FB的Timeline,加入了朋友圈这一模块。其实,微信就是中国的FB。


FB=Timeline+Message/Whatsapp

微信=IM+朋友圈


微信是真实一款充满了腾讯基因(即时通讯基因+山寨基因)的产品,但又是模仿的最好的产品!


透露一个小消息,其实三节课也在模仿一款外国的产品,你们能猜到么?估计很难猜到,因为我们的模仿真是不错,以至于一点都不像。


四、还有两个小问题


Q1:为什么向下抄袭很让人难受,而向上不那么被人诟病呢?

还是那句话,大公司特别是行业领先的公司就应该有被人抄袭的优越感,而不是从比你小的公司那偷窃。如果这样,你第一名的合法性就会被质疑:你是偷来的第一名?这是腾讯2010年之前的合法性问题,虽然体量很大,市值越来越高,但行业认可很低。

Q2:为什么国外很少抄袭但国内很多呢?

事实上,从肉眼观察来看,国外产品间信息陈列和交互视觉的抄袭是很少见,不仅如此,对商业模式和业务逻辑雷同的也很少。Uber出来后,中国出了几百个打车软件,而美国一直就是只有Uber和Lyft。Groupon出来后,中国出来千团大战,美国就没那么多,连Yelp都没怎么做团购。


应该说,美国人做事追求成功的段位比我们国内要高一些:要结果,也要过程,要成功,也要有受人尊重的创造价值的故事。毕竟,大家都不是吃不上饭了。在中国,大家更看结果,不看过程。成王败寇,以结果论英雄的意识太强了。所以,互相抄袭,成功后PR是中国大部分创业产品的路。QQ(原名OICQ)不就是抄袭了ICQ么?


为什么抄袭一直打嘴仗,没实际变化呢?因为行业节奏太快,真实诉讼太慢吧?与其诉讼,还不如打嘴仗。


  • 本文作者为三节课(sanjieke.cn)发起人Luke,作者有十年以上产品经验,原百度搜索产品架构师,资深产品经理。三节课是首家互联网产品主题学习社区。


△封图来源:meitudate.com



推荐阅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