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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广东明确:新增10天假期


 重磅消息!

广东明确,将新增10天育儿假


近日

全国多地陆续修改计划生育条例

“育儿假”相关话题

频繁登上热搜

引发关注



不少小伙伴也在呼唤:

广东何时跟上步伐


这不,好消息来了——

 广东计生政策再次迎来重大调整 

 新增10天育儿假!


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政策调整都有哪些变化?

大件事君为大家整理好了

快来看看吧



再婚夫妻可生三孩


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无需再交社会抚养费


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新增育儿假护理假


根据条例,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新增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养娃有压力,政府来分担


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托育将更加方便


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适龄幼儿。


图源:IC PHOTO


消息一发布

不少网友表示

真的太好了



还有网友在线提问

育儿假能补吗



也有网友提出

希望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最后

咱们一起来看看

全国其他省份

于延长生育假、新增育儿假的情况吧


截至12月1日,全国20多个省(市、区)陆续表决通过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延长生育假、新增育儿假的情况引人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延长生育假、新增育儿假”

你怎么看?

评论区聊聊吧~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来源:南方+ 

编辑:李晶 见习编辑 欧阳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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