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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调整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宁海发布 2022-01-12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县有关防疫政策措施调整如下,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有序规范开放公共场所

公园、旅游景点、室内外场馆以及宗教场所可正常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酒店民宿、影剧院、网吧KTV、棋牌室、麻将室、桌游室、农贸市场等经营主体,在遵照《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等规定的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自主决定经营时间和经营方式。各经营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测温+亮码+戴口罩+疫苗接种查验”,结合实际和行业要求,采取“预约、错峰”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二、规范组织各项社会活动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在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销展览、集会庆典等活动。省内会议等室内聚集性活动超过200人或举办全国性会议及活动的,应当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节庆、展会、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在正式举办前15日,活动举办单位须进行专项风险评估研判,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级出现变化的,需对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三、畅通人员正常出行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做好行程报备前提下,可恢复人员休假、旅游、探亲等跨省出行活动,但应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边境城市。继续严格控制非公务、非紧急事由人员出国。个人在出行、旅游时,务必加强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与人接触时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注意饮食卫生,使用公勺公筷。


四、动态管理“行程卡”

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清零,全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的情况下,除医院等重点场所外,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客运码头等跨区域交通场站,政府机关、学校、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可停止查验“行程卡”,但应认真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规范养老院福利院等“一老一小”服务机构管理

在院老人、儿童和工作人员可以外出,返院后报告外出路线;亲友、志愿者等经实名登记测温亮码后,也可入院探望,原则上探视全程佩戴口罩。对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的探视人数、次数不作限制,由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加快恢复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正常运行,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停止服务。


六、退热等药品实行登记销售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零售药店落实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四大类监测范围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销售。


七、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返(来)宁海人员应主动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配合做好各项健康管理措施;市民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
受理举报时间:2021年9月1日-9月2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受理举报电话:0571-28806092;受理举报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70号邮政专用信箱。

□ 供稿:县疫情防控办
□ 编辑:林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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