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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案说法 | 违反防疫规定擅自营业,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校外线下培训停课!
文化娱乐场所关闭!
......
疫情当前,管控升级
居然还有商家铤而走险,擅自营业
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
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本期“疫”案说法专门聊聊这事~


案例——

啥?KTV“顶风作案”,拒不执行关停管理规定,擅自开门营业,形成人员聚集?还故意躲避执法检查,造成较大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啥?艺术培训机构也打起“小算盘”,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开展线下培训?哎呦呦,人员聚集真让人忧心忡忡!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违反防疫规定擅自营业、擅自开展校外培训,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即“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解析——

2022年3月27日,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合防〔2022〕5号《合肥市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加强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对不符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予以关停;继续暂停校外线下教育培训。该《通告》属于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作为公民、企业应当严格遵守。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娱乐场所(KTV)违反防疫规定,拒不执行关停管理,擅自开门营业;艺术培训机构违反防疫规定,擅自开展线下培训。拒绝执行《通告》中的疫情防控规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可对上述企业负责人处以治安拘留处罚。


律师简介

高飞,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法学硕士,合肥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委会委员,第四届合肥市优秀律师。



大司兄有话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及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为守护合肥,贡献自己的一臂之力

@合肥人 守护合肥,邀您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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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合肥市律师协会编辑:李斌、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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