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理性面对疫情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疫情牵动国人的心。亲友见面、微信聊天、朋友圈分享,几乎三句不离最新疫情的进展。讨论的背后是人们对疫情的关注,也是对自身、家人健康的关心。自疫情发生以来,因利益驱动、政治因素、个人因素等多方面原因,网络上出现了一些炮制、编造的涉疫不实信息,制造传播散布谣言营造恐怖氛围,利用消费者焦虑哄抬物价获取暴利,甚至蓄意制造矛盾冲突等。无论是营造夸张恐怖的氛围,还是调侃疫情,都在无形中营造了恐慌,这种为博取观众眼球而消费大众焦虑的行为,将对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在互联网时代,谣言的危害会被成倍放大,尤其现在抗击疫情的紧急时刻,对社会的危害难以估量。因此,学校呼吁广大师生员工从权威渠道获取信息、规范网络言行、科学防控疫情,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一是通过权威媒体获取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消息的传播应以各级政府、主流媒体、卫生健康、疾控中心、学校官方平台等权威发布为准,不得主观臆断发布或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
二是争做网络清朗空间建设者,强化文明上网行为。提高网络道德修养,文明上网、文明发言。遇到不确定的信息时,要仔细查验信息来源,不可靠的不复制、不转发,发现恶意、不实信息要第一时间举报。
三是加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行为不仅违反互联网有关规定,严重的还构成违法犯罪。在面对疫情,我们应多一分清醒、少一些盲从,不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必要时还要运用法律武器制止这类行为的发生。
科学认识、理性应对,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我们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延伸阅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责任划分上主要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要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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