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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来:​元人是正《宋史》发覆——以《通鉴续编》为例的考察丨202209-114(总第2130期)


 感谢王瑞来老师赐稿 

原文载《宋学研究》第3辑,浙江大学出版社,2022年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元人是正《宋史》发覆

——以《通鉴续编》为例的考察

 

文丨王瑞来

△王瑞来老师



一、引言  


 《宋史》在元朝史官辽、宋、金孰为正统的争执纠缠中,几经数年反复,最后匆匆修成。绝大部分脱胎于宋朝国史的《宋史》,不仅沿袭了一些与生俱来的宋朝国史错误,还在修纂过程,形成一些新的错误。这些新误有的是出于元朝史官理解偏差的主观误改,有的是抄录传写过程形成的客观讹误。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些错误都像地雷一样深埋在《宋史》之中。学者研究时利用了这些含有错误的史料,便会产生误导,犹如引爆地雷,会对研究本身造成伤害。因此,为清除《宋史》中的错误,不断有学者在孜孜不倦地劳作。

在《宋史》问世的同时代,元人陈桱也编纂刊行了《通鉴续编》一书。这部史书除了第一、第二卷是记述《资治通鉴》不载的远古历史和契丹、西夏的早期历史之外,其余二十二卷则是完整的两宋编年史。陈桱编纂《通鉴续编》的直接触因,就是不满意元朝史官编纂的《宋史》。他在《通鉴续编题记》中直接批评道:“宋三百年之治乱兴亡,新史繁而寡要,观者思约而未得也。”于是他决定“不易旧文,直书见义,彷佛《通鉴》,而规模《纲目》。述近理而删繁辞,使志学之士开卷,而上下数千年之事得以概见”,编纂了《通鉴续编》。[1]就是说,这部《通鉴续编》在叙事上接续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在体例上效仿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在技术处理上不改动《宋史》原文。如此看来,贯穿了《春秋》笔法的《通鉴续编》,不仅是义理史学的学统承继,还是最早将纪传体《宋史》改编为编年体的史书。在《通鉴续编》之后,才有了《宋元通鉴》《续资治通鉴》等包含宋代史事的编年史。同时,据我考察,《通鉴续编》对《宋史》的改编,还直接影响了明人《宋史纪事本末》的编纂。比较《宋史》《通鉴续编》《宋史纪事本末》可以发现,《宋史纪事本末》的许多记事语言在《宋史》中找不到原文,却在《通鉴续编》中可以看到。明代以降,《通鉴续编》以宋为正统的史观受到了极高的评价。

在编纂时代上,《通鉴续编》虽然晚于元初坊间书肆抄录宋代史籍成书的《宋史全文》,但其主观意义在于陈桱贯穿个人史观的独力编纂,在客观意义上则是体现了对《宋史》的直接改编。《通鉴续编》对《宋史》的改编,其实并不是像前面引述陈桱在《通鉴续编题记》中的“夫子自道”,对《宋史》“不易旧文”,而是对其中的错误做了不少订正。不过,陈桱凭借其慧眼识见与严肃认真做出的订正,并不是像很多学者那样的研史考证,写明证误原委,而是暗自订正于史事叙述的行文之中,需要比勘《宋史》的相关记事方能看出。

《通鉴续编》对《宋史》错误的订正,是时期较早的同时代人的订正。这种订正,体现了《通鉴续编》的一些超越《宋史》的宝贵价值。而对这些深埋于《宋史》中的错误订正的发覆,则有助于学者准确解读《宋史》的史料。瑞来应约整理《通鉴续编》,在比勘过程中,发现了这些隐伏在行文中的对事实以及文辞的订正。因从史实辨析和校勘学之视点,捻出其中各类荦荦大者十五则,具录于下,以供利用《宋史》和修订《宋史》的学人参考。所揭示之《通鉴续编》对《宋史》错误的订正,先列《宋史》有问题之原文,然后具述《通鉴续编》是正及其他旁证。所录顺序,一从《宋史》卷次。


二、《通鉴续编》的《宋史》是正


一,《宋史》卷二八《徽宗纪》于绍兴六年十月丁酉条载:

刘麟寇淮西,张俊遣杨沂中、张宗颜等分兵御之。[2]


其中的“张俊”,《通鉴续编》卷一五记作“张浚”,其他字句皆同。检《系年要录》卷一○六载:“主管殿前司杨沂中为浚统制官,浚遣沂中至泗州与俊合。”[3]按,是时文臣张浚以右仆射兼知枢密院事都督诸路军马。可知《宋史》此处将文臣“张浚”误记作武将“张俊”。而《通鉴续编》则改正了这一错误。点校本《宋史》于本卷绍兴五年(1135)和绍兴七年(1137)记事指出两处“张浚”和“张俊”的文武互误的问题,但在这一处则失校未能指出。

二,《宋史》卷二一四《宰辅表》于“执政进拜加官”栏载:

(宝祐三年) 六月丙子,王埜自通奉大夫、守礼部尙书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4]


《通鉴续编》卷二三则载:“(宝祐三年) 三月,以王埜签书枢密院事。”按,是年六月丙寅朔,月内无丙子。然是年三月丙戌朔,丙子为十一日。《通鉴续编》将王埜除签书枢密院事记在“三月”,当得其实。顺便指出,《宋史》卷四二〇《王埜传》记“宝祐二年,拜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年代亦误。《景定建康志》卷二一所载王埜撰《戏彩堂记》署时为宝祐二年七月,当时王埜为江东安抚使。《全宋文》王埜小传,亦沿《宋史》本传之误。

三,《宋史》卷三一二《吴充传》载:

安石去,遂代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充欲有所变革,乞召还司马光、吕公着、韩维、苏颂,乃荐孙觉、李常、程颢等数十人。[5]


其中“乃荐孙觉、李常、程颢等数十人”之“乃”,《通鉴续编》卷九记作“及”字。按,此句与上一句不构成因果关系,因此记作表述并列关系之“及”当是。《宋史纪事本末》卷三七《王安石变法》[6]、《纲鉴易知録》[7]引述亦均记作“及”。作“乃”当系出于传抄或刊刻之形近而误。宋代史籍《长编》卷二八六以及元初史籍《宋史全文》卷一二载此事记作同义之“又”字,[8]亦可证《宋史》作“乃”之误。

四,《宋史》卷三三六《吕公著传》载:

时王安石方行靑苗法,公著极言曰:“自古有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图治,亦未有能胁之以威、胜之以辩而能得人心者也。昔日之所谓贤者,今皆以此举为非,而生议者一切诋为流俗浮论,岂昔皆贤而今皆不肖乎?”安石怒其深切。[9]


其中“生议者一切诋为流俗浮论”一句之“生”字,《通鉴续编》卷八记作“主”字。按,作“生”虽可通,然作“主”义胜。且“生议者”之表述并不经用,在《宋史》仅此一处,而“主议者” 之表述则多见。如卷三四一《傅尧俞传》之“主议者知恟恟不可遏”;卷三五三《龚原传》之“主议者斥其妄”;卷三八三《辛次膺传》之“今主议者见小利忽大计”;卷四七三《秦桧传》之“次翁谓无主议者,专为桧地也”等。而后世文献对《吕公著传》之引述,如《宋史纪事本末》卷三七《王安石变法》、《宋史新编》[10]卷一一二、《弘简录》[11]卷一○六、《读通鉴论》[12]卷中等等,亦毫无例外地记作“主”。主议者为主持讨论者,生议者则为发出议论者。从前后文意看,当作“主议者”无疑。作“生”当系出于传抄或刊刻之形近而误。

五,《宋史》卷三四○《刘挚传》载刘挚上言:

赵子几擅升畿县等,使纳役钱,县民日数千人遮诉宰相,京师喧然,何以示四方?[13]


其中“赵子几擅升畿县等”一句,《通鉴续编》卷八于熙宁四年“秋七月贬御史中丞杨绘知亳州御史刘挚监衡州盐仓遣察访使促成役书于诸路”条记载刘挚上言作“赵子几擅升畿县等户”。按,此处是讲赵子几为了多收免役钱,而擅自提升开封外围县的农民户等,因此“户”字当有,无则句意不明,《宋史》盖脱。

六,《宋史》卷三四八《赵遹传》载:

政和五年,晏州夷酋卜漏反,陷梅岭堡,知砦高公老遁。公老之妻,宗女也,常出金玉器飮卜漏等酒,漏心艳之。会泸帅贾宗谅以敛竹木扰夷部,且诬致其酋斗个旁等罪,夷人咸怨。漏遂相结,因上元张灯袭破砦,虏公老妻及其器物,四出剽掠。[14]


《通鉴续编》卷一二所述,几乎全同《赵遹传》,然其中“且诬致其酋斗个旁等罪”一句中之人名“斗个旁”,则记作“卜个旁”。按,同为晏州夷,姓氏当同“卜漏”一样作“卜”, 《宋史》作“斗”,盖出形近致误。

七,《宋史》卷三六六《刘锜传》载:

行至柘皋,与金人夹石梁河而阵。河通巢湖,广二丈,锜命曳薪迭桥,须臾而成,遣甲士数队路桥卧枪而坐。[15]


其中最后一句中“遣甲士数队路桥卧枪而坐”之“路”字,《通鉴续编》卷一六于绍兴十一年(1141)记作“逾”,源自《通鉴续编》的《宋史纪事本末》卷七一《顺昌柘皋之捷》也相同。[16]再检宋代文献,《系年要录》卷一三九[17]、《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五[18]均作“过”,意思完全与“逾”相同,只是更为口语化。《宋史》作“路”,虽勉强可以名词动化解释,但毕竟意思不甚通畅。此一异同,点校本《宋史》虽以校勘记的形式指出,但同样未加正误按断。

八, 《宋史》卷三七一《王伦传》载:

旣至金国,金主亶为设宴三日,遣签书宣徽院事萧哲、左司郞中张通古为江南诏谕使,偕伦来。[19]


其中金使张通古官名 “左司郞中”,《通鉴续编》卷一六记作“右司郞中”。检源自金朝实录之《金史》卷四《熙宗纪》、卷六○《交聘表》[20]以及《系年要录》卷一二三[21],则均记作“右司郞中”。据此可知,作“左”当系出于传抄或刊刻之形近而误。

九,《宋史》卷三九九《娄寅亮传》载:

建炎四年,高宗至越,寅亮上疏云:“先正有言:‘太祖舍其子而立弟,此天下之大公;周王薨,章圣取宗室育之宫中,此天下之大虑也。’仁宗感悟其说,诏英祖入继大统。文子文孙,宜君宜王,遭罹变故,不断如带。今有天下者,独陛下一人而已。属者椒寝未繁,前星不耀,孤立无助,有识寒心。天其或者深戒陛下,追念祖宗公心长虑之所及乎?崇宁以来,谀臣进说,独推濮王子孙以为近属,余皆谓之同姓,遂使昌陵之后,寂寥无闻,奔迸蓝缕,仅同民庶。恐祀丰于昵,仰违天监,太祖在天莫肯顾歆,是以二圣未有回銮之期,金人未有悔祸之意,中原未有息肩之日。臣愚不识忌讳,欲乞陛下于子行中遴选太祖诸孙有贤德者,视秩亲王,俾牧九州岛,以待皇嗣之生。”[22]


娄寅亮上疏中“欲乞陛下于子行中遴选太祖诸孙有贤德者”一句中“于子行中”,《通鉴续编》卷一五记作“于伯字行内”。按,作“于子行中”意为从下一辈中选择太祖诸孙可以继承皇位的人,貌似可通,其实有误。考宋孝宗即位前名“伯琮”,正为“伯字行”。据此,可以推测致误过程当是如下,《宋史》于“于伯字行”一句脱去“伯”字,记作“于字行”又于义不通,于是便易“字”为同音之“子”。这一致误过程的推测,由同为《宋史》的卷三七五《富直柔传》的记载可以得到佐证:“上虞县丞娄寅亮上书言宗社大计,欲选太祖诸孙‘伯’字行下有贤德者视秩亲王,使牧九州岛,以待皇嗣之生,退处藩服。疏入,上大叹悟,直柔从而荐之,召赴行在,除监察御史。于是孝宗立为普安郡王,以寅亮之言也。”[23]《系年要录》卷四五于绍兴元年六月辛巳条亦记寅亮上言为“欲望陛下于伯字行下,遴选太宗诸孙有贤德者”。[24]

十,《宋史》卷四一八《陈宜中传》载:

宝祐中,丁大全以戚里婢婿事权幸卢允升、董宋臣,因得宠于理宗,擢为殿中侍御史,在台横甚。宜中与黄镛、刘黻、林测祖、陈宗、曾唯六人上书攻之。大全怒,使监察御史吴衍劾宜中,削其籍,拘管他州。司业率十二斋生,冠带送之桥门之外,大全益怒,立碑学中,戒诸生亡妄议国政,且令自后有上书者,前廊生看详以牒报检院。[25]


其中“司业率十二斋生”之“十二斋”,《通鉴续编》卷二一记作“二十斋”。检《梦粱録》卷一五《学校》,具载太学斋名:“太学有二十斋:扁曰服膺、禔身、习是、守约、存心、允蹈、养正、持志、节性、率履、明善、经德、循理、时中、笃信、果行、务本、贯道、观化、立礼。”[26]据此可知,《宋史》记作“十二斋”当为“二十斋”之误倒。

十一,《宋史》卷四三四《陆九韶传》载:

其家累世义居,一人最长者为家长,一家之事听命焉。岁迁子弟分任家事,凡田畴、租税、出内、庖爨、宾客之事,各有主者。


其中“岁迁子弟分任家事”之“迁”字,《通鉴续编》卷二一记作“选”。按,宋人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五《陆氏义门》条亦记此事:“陆象山家于抚州金溪,累世义居。一人最长者为家长,一家之事听命焉。逐年选差子弟分任家事。或主田畴,或主租税,或主出纳,或主厨爨,或主宾客。”[27]正记作“选”字。明人李贽《史纲评要》卷三五记此事亦记作“选”。[28]据此可知,作“迁”当系出于传抄或刊刻之形近而误。然《宋史》此讹已贻误后世。《宋元学案》卷五七《梭山复斋学案·道乡家学·隐君陆梭山先生九韶附录》即记作“岁迁子弟分任家事”。[29]

十二,《宋史》卷四三五《胡寅传》记“时议遣使入云中,寅上疏言”,其中有云:

夫女眞知中国所重在二圣,所惧在劫质,所畏在用兵,而中国坐受此饵,既久而不悟也。天下谓自是必改图矣,何为复出此谬计邪?[30]


其中“既久而不悟也”,《通鉴续编》卷一五记作“既久而后寤也”。“不”字作“后”,意思完全不同。审文意,当作“后”是,倘若“不悟”,何来下一句的“改图必矣”?检胡寅《斐然集》卷一一《论遣使札子》、[31]《系年要录》卷八九皆同本书作“后”。[32]点校本《宋史》注意到这一问题,但仅出一条校勘记指出异同,未下按断。其实根据前后文意,是不难判断正误的。

十三,《宋史》卷四三七《眞德秀传》载:

四方人士诵其文,想见其风采。及宦游所至,惠政深洽,不愧其言,由是中外交颂。都城人时惊传倾洞,奔拥出关曰:“眞直院至矣!”[33]


其中“都城人时惊传倾洞”之“倾洞”字,《通鉴续编》卷二一记作“澒洞”。按,“澒洞”典出汉代贾谊《旱云赋》“运清浊之澒洞兮,正重沓而并起”,[34]形容绵延弥漫或水势汹涌,又引申为冲击、震动。《宋史》作“倾洞”则义不可通。不过,此误仅见于点校本《宋史》中,四库本《宋史》则正确地记作“澒洞”。

十四, 《宋史》卷四五○《李芾传》载:

十二月,城围益急,孝忠中炮,风不能起,诸将泣请曰:“事急矣,吾属为国死可也,如民何?”芾骂曰:“国家平时所以厚养汝者,为今日也。汝第死守,有后言者吾先戮汝。”


其中“有后言者吾先戮汝”之“后”字,《通鉴续编》卷二四记作“复”。按,“有复言者”犹言“有再这样说的人”,作“后”则义不可通。后人对此事的引述,如《续资治通鉴》卷一八二、[35]清人王万澍《湖南阳秋》续编卷一一、[36]胡林翼《读史兵略续编》卷七、[37]《纲鉴易知録·南宋纪》,亦均正确记作“复”。《宋史》作“后”,则系出于传抄或刊刻之形近而误。顺便指出,《宋史》标点本“孝忠中炮”后之逗号,当移至“风”字之后,读作“孝忠中炮风。”

十五, 《宋史》卷四六二《王仔昔传》载:

献议九鼎神器不可藏于外。乃于禁中建圆象徽调阁以贮之。[38]


其中“乃于禁中建圆象徽调阁以贮之”之“圆”,《通鉴续编》卷一二作“圜”。检《宋史》卷二一《徽宗纪》、[39]《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八、[40]《宋会要辑稿·舆服》六之一六、[41]《玉海》卷八八亦均作“圜”。[42]据此可知,作“圆”当系出于传抄或刊刻之形近而误。

十六, 《宋史》卷四七七《李全传》载:


(李)福乘众怒,与杨氏谋,召(姚)翀飮。翀至而杨氏不出,就坐宾次,左右散去。福与翀命召诸幕客,以杨氏命召翀二妾。诸幕客知有变,不得已往。[43]


其中“福与翀命召诸幕客”之“与”字,《通鉴续编》卷二一记作“以”。审下句为“以杨氏命召翀二妻”,当作“以”是,作“与”盖为音近致误。不过此误倒未贻误后世。《宋史纪事本末》卷八七《李全之乱》以及清人胡林翼《读史兵略续编》卷六叙此事均记作“以”。

十七、《宋史》卷四七八《李煜传》载:

初,将有事江表,江南进士樊若水诣阙献策,请造浮梁以济师。[44]


其中人名“樊若水”,元刊本《通鉴续编》卷三于开宝七年“九月宋曹彬帅师侵唐”条记作“樊若冰”,四库本《通鉴续编》所记同《宋史》。按,“若冰”乃初名,“若水”为后改名。《隆平集》卷三具载此事经纬:“太祖常问其名出何典记,对曰,臣慕唐右丞倪若冰,故名焉。上笑曰,可改名知古,盖上恶其声近弱兵也。”无论古今,在汉字文化圈中生活的人无不浸润于汉字文化之中。作为武人的宋太祖很忌讳“若冰”这个名字的发音。尽管因太祖之命后改名为“若水”,但北宋曾巩《隆平集》卷三、南宋李焘《长编》卷一五述往事依然皆记作“若冰”。《宋史·太祖纪》记作“若水”,不确。


结语


以上,比勘《通鉴续编》与《宋史》对同一叙事的记载异同,或通过文本前后文检证,或通过相关史籍互证,均可证明《通鉴续编》为是,而《宋史》所记为非。《通鉴续编》尽管是对《宋史》的改编,却没有沿误。这就说明元人陈桱在编纂《通鉴续编》时,对择取的《宋史》记载下了一番考证功夫。

史书的体例不同于考证著作,使陈桱没有机会和空间记录他的考证过程,但正确的结果却在《通鉴续编》的史事叙述中体现出来。经过对《通鉴续编》与《宋史》二者仔细比勘,则可以通过《通鉴续编》的正确记载纠正《宋史》之误。

不过,陈桱对《宋史》的是正,由于是隐伏于《通鉴续编》的行文之中,必须加以比勘发覆,方可显现。本文以上做的就是这样一种比勘发覆的工作。通过这一比勘发覆,不仅期待对研读《宋史》史料有所裨益,还试图从史学史的意义上揭示元人对元朝所修《宋史》的早期订正。


注 释


[1] [元]陈桱:《通鉴续编》,元刊本。

[2] [元]脱脱等:《宋史》卷二八《徽宗纪》,点校本,中华书局,1985年,第527页。

[3]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〇六,绍兴六年十月丁酉条,胡坤点校本,中华书局,2013年,第1984页。

[4] 《宋史》卷二一四《宰辅表》,第5633页。

[5] 《宋史》卷三一二《吴充传》,第10240页。

[6]  [明]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点校本,中华书局,1977年,第366页。

[7] [清]吴乘权:《纲鉴易知録》,点校本,中华书局,1960年,第1950页。

[8] [元]佚名:《宋史全文》卷一二上,熙宁十年十二月壬午条,汪圣铎点校本,中华书局,2015年,。第715页。

[9] 《宋史》卷三三六《吕公著传》,第10772页。

[10] [明]柯维骐:《宋史新编》,影印本,新文丰出版社,1974年。

[11] [明]邵经邦:《弘简录》,《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12] [清]王夫之:《读通鉴论》,点校本,中华书局,2004年。

[13] 《宋史》卷三四○《刘挚传》,第10850页。

[14] 《宋史》卷三四八《赵遹传》,第11045页。

[15] 《宋史》卷三六六《刘锜传》,第11405页。

[16] 《宋史纪事本末》卷七一《顺昌柘皋之捷》,第731页。

[17] 《系年要录》卷一三九,绍兴十一年二月丁亥条,第2617页。

[18] [清]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〇五,影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76页。

[19] 《宋史》卷三七一《王伦传》,第11524页。

[20] [元]脱脱等:《金史》卷四《熙宗纪》、卷六○《交聘表》,点校本,中华书局,2006年,第73、1399页。

[21] 《系年要录》卷一二三,绍兴八年十一月戊申条,第2308页。

[22] 《宋史》卷三九九《娄寅亮传》,第12132页。

[23] 《宋史》卷三七五《富直柔传》第11618页。

[24] 《系年要录》卷四五,绍兴元年六月辛巳条,第956页。

[25] 《宋史》卷四一八《陈宜中传》,第12529页。

[26] [宋]吴自牧:《梦粱録》,梅原郁译注本,日本平凡社,2000年。

[27]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丙编卷五《陆氏义门》,王瑞来点校本,中华书局,1983年,第228页。

[28] [明] 李贽:《史纲评要》卷三五,点校本,中华书局,1974年,第1003页。

[29][清]黄宗羲:《宋元学案》卷五七《梭山复斋学案·道乡家学·隐君陆梭山先生九韶附录》,陈金生、梁运华点校本,中华书局,1982年,第1866页。

[30] 《宋史》卷四三五《胡寅传》,第12920页。

[31][宋] 胡寅:《斐然集》卷一一《论遣使札子》,容肇祖点校本,中华书局,1993年,第228页。

[32] 《系年要录》卷八九,绍兴五年五月丙戌条,第1270页。

[33] 《宋史》卷四三七《眞德秀传》,第12964页。

[34] [宋]佚名编:《古文苑》,《四部丛刊》影宋本。

[35]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点校本,中华书局,1957年,第4972页。

[36][清]王万澍:《湖南阳秋》,点校本,岳麓书社,2012年,第48页。

[37][清] 胡林翼《读史兵略续编》,《胡林翼集》收录整理本,岳麓书社,2008年,第610页。

[38]《宋史》卷四六二《王仔昔传》,第13528页。

[39]《宋史》卷二一《徽宗纪》,第397页。

[40][宋]杨仲良:《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八《九鼎》,政和六年十一月甲午条,影印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第3989页。 

[41][清]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舆服六之一六《鼎》,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点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390页。

[42] [宋]王应麟:《玉海》卷八八,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1985年。

[43] 《宋史》卷四七七《李全传》,第13837页。

[44] 《宋史》卷四七八《李煜传》,第138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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