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吉安法院5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专门人才称号!
重磅消息!
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授予“第六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等专门人才称号的决定,吉安法院在此次评选中成绩优异,共有5名干警被授予专门人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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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执法办案标兵
●罗良华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邓志华
峡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全省法院群众工作能手
全省法院综合调研骨干
现在小编带你们来看看
有你们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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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专门人才
罗良华
LUO LIANG HUA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
2010年11月入职以来,罗良华十三年扎根民事审判第一线,高质高效完成了审判工作。2018年7月调入分调裁审团队以来,连续四年结案数、结案率、调撤率位列全院前三,其中,2019、2020年连续两年结案数位列全院第一。近四年来共集中办理系列案件8起157件,调撤了7起129件,实现了调撤一案、化解一片。入职以来,该同志四次代表吉安中院参加省、市党史知识竞赛和法治江西知识竞赛均获前三名,个人曾获优秀选手;撰写的两篇案例入选《江西法院案例选》,一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市“十佳裁判文书”,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嘉奖5次,2023年1月获评全省法院执法办案标兵。
邓志华
DENG ZHI HUA
峡江县人民法院
立案庭庭长
一级法官
邓志华自2013年调入峡江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在执行工作岗位上,无一起案件被上级法院认定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案件。该同志办理执行案件2500余件。在民商事审判、立案岗位上,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300余件,结案率达99%,无一起发回重审、再审改判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违纪、无一上访缠诉,基本能做到案结事了。该同志先后荣获县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荣获 “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个人三等功、全省法院执法办案标兵;多年评为优秀公务员;由其承办的一起执行案件被评为“十佳精品执行案件”。
周发昌
ZHOU FA CHANG
吉安县人民法院
万福人民法庭副庭长
周发昌从2016年起长期在乡镇法庭和县法院立案信访岗一线工作,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兼任县法院派驻贫困村扶贫第一书记。2020年4月任县法院万福法庭副庭长。2021年调吉安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努力把每一个民事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参与和协助庭长高质量办好民事案件,2020年协助办理民事案件101件,无一上诉、改判、再审案件。2021年、2022年牵头的一站式建设工作质效评估得分连续两年位列吉安市辖区法院第一,2021年成立周发昌调解工作室,于诉前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先后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十佳政法干警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肖睿昕
XIAO RUI XIN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立案庭副庭长
四级法官助理
2012年1月进入法院工作,肖睿昕先后在执行、立案一线岗位工作。肖睿昕始终坚持兢兢业业的做好本职工作,情真意切地奉献岗位。他认为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初心,干出不平凡的业绩,绽放人生光彩,就是那个不平凡的人。自2015年进入吉州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先后获得2017年至2019年度吉州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2018年度工作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被吉州区公务员局给予嘉奖、2019年度吉州区“十佳忠诚卫士”、2020、2021年度工作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被吉州区区委组织部给予嘉奖。
胡敏
HU MIN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二级法官
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胡敏先后在法院民事庭、执行局、刑事庭工作,现任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员额法官。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业务能力较强,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分析能力较强,文字功底扎实,特别是近几年来调研工作成绩突出,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获奖,撰写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江西法院案例选》。该同志2019、2020、2021年连续三年获嘉奖;2020年度考核优秀;2021年被吉安市公务员局确定为优秀公务员并获三等功一次。
做示范、勇争先
接下来
吉安法院将努力锻造政治过硬
业务精湛、实绩突出的
高素质法院队伍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
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编辑:吉安中院新媒体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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