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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盗用前女友微信,诈骗网恋对象钱财!吉安法院判了!
男子分手后
盗用前女友的微信
假冒前女友身份
进行网恋并骗取钱财
有这么荒唐的事?
有!
近日,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网恋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案件详情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8月份,被告人林某某通过注册信息找回了给前女友柳某某使用的微信,因柳某某使用该微信时添加了许多男性好友,林某某便假冒柳某某的身份通过该微信与被害人王某进行网恋。在取得王某的信任后,林某某虚构买衣服、买首饰等理由骗取王某的财物共计114886.86元。
2023年5月24日,林某某在福建省漳浦县的住房内被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冒用他人身份、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现实生活中利用所谓恋爱关系,假借各种名义骗取钱财的案例屡见不鲜,虚拟的网络世界更是包装了大量的外衣和假象,网络交友需提高警惕,务必核实对方真实身份,涉及钱款往来更需小心谨慎,以免落入“爱情骗局”,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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