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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秦天宝教授受邀参加联合国环境署“自然的权利专家磋商会议”

武瑞尔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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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所秦天宝教授受邀到肯尼亚内罗毕参加在联合国环境署总部举行的“自然的权利专家磋商会议”(Experts' Consultation of Rights of Nature),在会上作主题发言并主持“自然的权利之实践发展”单元的讨论。来自美国、英国、法国、比利时、斯洛文尼亚、瑞典、肯尼亚、南非、刚果、布基纳法索、厄瓜多尔、圭亚那以及中国大学和社会组织的专家、以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环境法委员会和联合国开发规划署、联合国人与自然和谐项目、联合国人权与环境特别报告员等机构的官员共2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秦天宝教授在会议中,首先介绍了中国关于自然的权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特别是我所蔡守秋教授20多年来关于自然权利一以贯之的研究。秦天宝教授认为,讨论“自然的权利”的逻辑起点是对“自然”和“权利”的理解。各个国家和不同机构和学者关于自然的理解可能都不尽相同,其核心在于自然和人类的关系;自然可以是包括人类作为组成部分的自然,亦可以是作为人类对应主体的自然。他还提出,“权利”可以是伦理维度的权利,亦可以是法律维度的权利。关于“自然”和“权利”的理解和定义不同,“自然的权利”的内涵和外延也自然不同。他指出,中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生态观,对于保护自然的权利具有重要的价值指引作用;中国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国家环境保护义务、在环境司法实践中保障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实现,是保护自然的权利的一种重要路径;特别是,中国的生态文明理念及其指导下的环境法治发展,在理念、范式、内容和路径等多方面,对自然的权利保护具有启发意义。秦天宝教授的发言引起了联合国环境署法规司司长Patricia Kameri Mbote伦敦大学Philippe Cullet等诸多与会代表的极大兴趣,并与他们在会上和会下进行了积极的交流。


据悉,2012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曾作出决议,呼吁制定和实施有关自然权利的传播、沟通和宣传战略,并促进制定《世界自然权利宣言》的制定。2022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环境法委员会成立自然权利工作组。本次会议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世界环境法委员会(IUCN-WCEL)和联合国开发规划署(UNDP)共同举办本次专家磋商会议,旨在为全球范围内讨论自然权利提供进一步的概念基础和共同理解。

我所长期密切关注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动态,除了派员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汞公约》等国际环境条约谈判工作外,还前瞻性跟踪和参加环境人权、《世界环境公约》等环境议题的发展,为我国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提供研究预判和法理支持。本次秦天宝教授参加联合国系统主办的“自然的权利专家磋商会议”,是我所在此领域所作的又一次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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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武瑞尔

编辑:卢柯杉

责编:戴沅蘅

审核:胡   斌

图片来源于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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