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十六年嫁三次生五孩,被新洲区检察院盯上之后......
十六年来
某女结婚三次
结婚不是重点
而是她与三名不同地方的男子“结婚”成家
并且都有持有结婚证
还生了五个孩子
最终她被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盯上了......
结果不太美妙
因涉嫌重婚罪
3月10日
武汉市新洲区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
这也是近年来新洲检察院公诉的首例重婚案
(武汉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涉嫌重婚一案提起公诉)
这事没那么简单
下面小编好好讲述下此女子
不一样的“婚姻故事”
第一段
2001年,吴某与朱宾在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期间育有两女,因家庭琐事多次与朱宾发生纠纷,无法忍受的吴某带着两女离开温州回到家乡。
第二段
2008年,在没有与朱宾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吴某又与湖北黄冈男子杜凡在当地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
然而......吴某与杜凡登记结婚后过的并不幸福,2011年,吴某与杜凡协议离婚。
第三段
2011年年底,吴某与武汉新洲男子曹兵相识,两人情投意合,并于2012年11月登记结婚,在奔波了多地后,吴某自称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问题来了
本以为找到了真爱
哪知自2008年吴某离家出走后
第一任丈夫就一直在多方查找
直到......东窗事发
检察官
苏博文
介绍
2016年,朱宾通过多方查找发现吴某先后在湖北省黄冈市、武汉市新洲区与他人登记结婚并分别育有3个子女,朱斌一怒之下于2016年10月向新洲当地警方报警。
而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
检方证实,吴萍先后与三任丈夫均申领了结婚证,在隐瞒了自己已婚事实的情况下,分别于2008年与杜凡结婚并协议离婚,于2012年与曹兵结婚。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
(吴某依法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3月10日,新洲区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涉嫌重婚一案提起公诉,区法院通过审理,认定吴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的婚姻管理秩序,构成重婚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个月。
法律解读
两种重婚行为:一种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另一种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
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对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编寄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寻找真爱之前
必须把上一任先“解决掉”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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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 陈楚平 吕继强
编辑 | 朱丽兰
投稿邮箱 | cjrb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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