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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有哪些风险?你尽管来猜,对了算我输!

2017-03-24 长江公益律师团


买房其实是有风险的

但这些风险

只要你了解相应知识

就可以及时规避



小编今天将梳理买房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①看房选房


☛ 四招识破网上虚假房源  


1、当某套房的房价低于同区域均价很多;

2、看房平台没有虚假房源的赔偿的承诺;

3、图片与房源信息对不上;

4、房源介绍不体现税费等关键信息。

如果你碰到这些情况,很可能就是虚假房源。

☛ 五证不全房子不能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固话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


这五证是证明房屋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也是楼盘开发商具有合法性销售资格的证明,开发商必须五证齐全才能保证购房者买房后能拿到房产证。  


买房者要警惕开发商虚假广告宣传。开发商常以“赠送面积”吸引购房者,但实际赠送可能是公用面积,购房者若独占可能面临法律纠纷。  


☛ 实地看房这些别忽悠


1.观察楼盘的漏间距、楼梯位置、朝向等细节;

2.是否远离配电站、化粪池等公共配套设施;

3.小区周围空地是否有高大建筑影响通风采光;

4.关注房子外部,是否有光污染,噪音污染,漏风等。

对策:


1、可选择晴天看房,观察是否有玻璃反射阳光的情形;

2、暴雨之后,前往小区考察住宅的防水情况;

3、在小区周边住一晚,感受是否有噪声对自己造成影响。 

 


②签约订房


☛ 定金与订金差别不只一字    


定金具有法律效力,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当收定金一方违约,定金可双倍返回,而订金只能返还原额。所以,买新房签订《认购书》时,留意认购书中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交了定金后,若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况,仅对预售(销售)合同条款或相关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签约,属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而互不违约,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不涉及赔偿问题。  


☛ 签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条款问题?   

 

合同的规范性至关重要,关系到双方的权益,一旦合同出错,维权就举步维艰。因此,签订合同时候,需要注意下面一些条款:  


1、买卖合同约定的买卖双方办理各项手续时间,应前后对应一致;


2、真实选择房屋的抵押状况,抵押情况和抵押权人要明确,抵押权人不可能为卖方本人;


3、明确选择“按揭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明确勾选贷款机构,填写拟贷款金额及贷款批贷金额不足的解决方案;


4、在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时间,户口未迁出的,明确约定户口迁出时间。

  


☛ 买多人共有的房子要全部共有人同意    


购买多人共同拥有的二手房,共有权人需全部到场,不能到场的需要委托代办,并提供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签署的合同可能无效。

  

1、卖方已婚,夫妻双方均需到场,若配偶不能到场,配偶为非共有权人需提供亲笔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配偶为共有权人,则需要有《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离异的,需要提供财产分割证明(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③支付房款


☛ 如何防范卖家圈钱跑路和查封房风险?    


买二手房周期长、流程复杂,可以通过资金监管规避房款支付风险,房子过户了房款才到卖家手里,防止“钱房两失”。  


如果担心签约后,过户前房子被查封,合同里写清楚——如遇到法院查封,则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返还已付房款。

④产权变更


☛ 买二手房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只有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交易初步完成。但房子出现违建、查封、政策变动丧失购房资格等都是影响房屋过户的风险因素。  

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户口问题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为避免纠纷,买房时:


一、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保留凭证,通过审查卖方户口本,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


二、前往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  


三、交易时协商好户口问题,约定违约责任,最好让卖方预留一笔“户口迁出保证金”,确认房屋内所有人员户口迁出后,买方再返还保证金。  



⑤物业交割


☛ 二手房交房,不注意细节最易引发纠纷  


买卖二手房最后一道程序是交房,物业交割最好遵循下面的流程:


卖方腾空房子后,买卖双方到场

买方对附属设施、装修、附赠家电等进行验收

卖方结清水、电、宽带、燃气欠费,办理过户

物业费结清

确认卖方户口是否迁出,学位查询,买方户口迁移

领取钥匙、更换门锁

最后签物业交割单



☛ 新房收房开发商说的这些不要信  


新房收房时,一定要先验房,并查看:


1、《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书》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房屋实测面积报告


开发商这些承诺不能信:“我们肯定会修的”、“先交了费/签了字,再带你验房吧!”、“先收钥匙,再验房吧!”、“给你代办产权证呗!”。


必须保持一个原则:先验房再确认、交钱、签字《住宅收到书》、产权证自己去办等。若发现问题要开发商出具维修保证书。  


☛ 什么情况下可拒绝收房  


1、开发商不能出具收房应该具备的资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报告;


2、所交付的房屋不是你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与原图不相符;


3、房屋质量不合格、门窗等与合同的约定不相符;


4、水电气等附属设施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


5、房屋其他项目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不相符;


6、合同未约定,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原合同误差超3%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买房子是一件人生大事

其中所隐藏的风险让人担忧

但是只要牢记上述风险

学会灵活应对

必然游刃有余

赶紧转给需要买房的亲人朋友!


如有任何法律问题

可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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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新网 

编辑 | 朱丽兰

投稿邮箱 | cjrb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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