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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例 | 业委会依法解聘遭物业强硬抵触,法院判令:物业公司撤离小区!

2017-03-20 长江公益律师团


在物业行业里

业委会就好像是个敏感词汇

一些物业公司

提到业委会就会脑补一出“戏”


主要原因在于

小区物业或存在管理不到位问题

业主委员会的出现

恰恰对物业起到监督作用

这不,2015年5月24日

武汉市东西湖升华现代城小区

选举产生了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在小区业委会成立不久

小区物业与业委会就出现了“摩擦”


业委会依法解聘遭物业强硬抵触

一举将物业告上法庭

这也是武汉首例业委会状告物业案





昨日,长江日报法治文化传播中心记者从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东西湖升华现代城小区业委会状告物业公司案一审宣判,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代理下,业委会一审获胜诉。


2013年1月10日,东西湖升华现代城小区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5年,直到2018年1月9日。


万万没想到物业入住后,小区管理混乱,设施故障频发,许多设施处于“带病”运行状态。遇上这事,小区业主也是相当困扰。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想要解聘该物业公司。


15年8月底,业委会行动了。在小区公告栏发出《关于物业满意度调查及表决聘用物业公司的公告》工时,随即采取现场发放问卷、电话联系等方式联系业主投票表决。12月6日,业委会在小区唱票,总户主共有1101,明确表决的户数为614票,占55.8%,其中4.8%的业主同意继续聘用该物业,而49%的业主表示反对。


(表决投票数据)


投票结果出来后,小区业主大会开始启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2月23日,小区业委会向先前物业公司发出物业服务工作移交函,决定终止合同,并于24日与武汉盛世嘉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业委会称物业收到通知后,以各种借口不履行,也不交出相关资料,还向业主和业委会施压。业委会只好在2016年5月再次发出移交函,哪知还是被拒绝了。


去年年中,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接到该小区业委会的求助电话,表示想采取法律途径要求物业公司撤离小区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设施资料。得知消息后,公益律师团成员、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接手此案。


(业委会诉求)


在庭审过程中

业委会和物业双方都提交不少证据

先看看双方如何“交锋”的吧


物业

小区是在2010年竣工的,多年过去,小区电梯等设备都老化,自己申请维修但没有得到回应,才导致故障频发的问题。服务合同还未到期,业委会不能在物业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意提起。

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业主大会有权决定是否留用和续聘前期物业,不存在合同期的问题。业委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出东西湖区升华现代城小区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相关设施资料。

吴良涛

律师


法院判决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是业主的权利,由业主共同决定,而不是由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业委会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通过法定程序解聘物业公司,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无须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以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撤离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院判决部分内容摘要)

3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判决生效后15日内撤离该小区并移交竣工验收资料、技术、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适用文件、小区公共收益台账等。

暂不确定物业公司是否上诉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将持续关注此案


吴良涛

律师

湖北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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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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