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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痒】我竟蒙着头瞎撞成了律师!

2017-03-18 长江公益律师团


“七年之痒”的意思不必多说,但对于我却又是另一番含义,从毕业入行到现在已经七年了,也就正好凑到“七年之痒”这个词。


关于我


我是混“山西”和“湖北”的混血儿,再具体些就是混“太原市尖草坪区”和“天门市石河镇”。从小到大,我一直在天门市石河镇混,混了很多年,直到18岁。18岁以后念了法学,混迹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大学所在地),大学叫中北大学。


2010年7月,这是我“七年之痒”的起算时间。这个时候刚刚大学毕业,没有太多的犹豫,就回了武汉,进了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这是我的第一家律所,也是唯一工作过的律所。


回头一看

这都是第四自然段

该写写正事了

正事只有:

汪明该不该做律师?


关于律师


汪明,就是我本人。


汪明该不该做律师?这是个好问题,下面请各个不同角度的人谈谈自己的想法。


首先出场的是06080141X班的同学们


同学们的意见是明确的,且立场坚定:汪明,你该干嘛就干嘛,但就别做律师了。原因嘛,也简单,你这么笨,咋做律师了。而且特别重要的是,你这天门普通话,开庭的时候法官听不懂,歇菜!


★接下来出场的是汪明的亲友们


亲友们的意见是:回来就好好找个工作上班,别瞎折腾。当然啦,他们所说的“找个工作上班”是在按时上下班、领工资,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为啥他们的意见是这个呢?因为我告诉他们,实习律师是一年为期,没有工资。那还搞什么搞,安心去找工作吧。


★第三位出场的是亲爱的汪明同学


这里要说明一下“汪明同学”这四个字可不是装嫩,是真嫩。因为这个时候,他还是刚踏入社会,没有完全与学校脱钩,没事总喜欢往学校跑。汪明同学想法也是简单的,既然通过了司法考试,那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进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实习期没钱,额,真没怎么多想。


后来,汪明同学才发现,其实还有其他的路,去公司工作,职务,法务专员。哎,不谈了,再谈就太笨了。


综合以上的意见,所以我还是决定进律师事务所。很幸运,我将跨越“七年之痒”。


结束语

哎,原来工作也是可以蒙着头瞎撞。


最后我要感谢,实习期对我关照的所有人,是大家给我一个很好的开场。

汪明

律师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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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供稿 | 汪明律师

编辑 | 朱丽兰

投稿邮箱 | cjrb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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