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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被告慷慨捐赠、正全力生产防疫物资,原告武汉公司当即作出一个决定……

杭州中院 2021-07-11


“王法官你好,我是武汉某公司代理人沈律师,我方同意被告提出的调解方案,并愿意承担本案产生的诉讼费。”2月18日,临安法院的王笑庆法官意外的接到了一个来自武汉的电话。


“同意调解?自愿承担诉讼费?”对于原告的态度,王法官有点意外。


“是的,是这样的,上一次你电话和我说了被告的情况后,我将这些情况反馈给原告公司负责人,原告负责人很感动,他说对于被告这种在危难时刻愿意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他们愿意让步……”


原来如此,王法官会心地笑了。



合同履行有争议,对簿公堂不让步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原告是武汉的一家市场营销策划公司,被告是杭州临安本土一家生产纸尿裤及卫生用品的企业


为了拓展业务,2019年5月,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武汉某策划公司为被告杭州某卫生用品公司旗下某一品牌提供营销策划服务。但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对原告提供的服务并不满意,认为原告提供的营销策划方案未达到预期的效果,故拒付了部分合同款项


双方协商无果,原告起诉至临安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承办法官王笑庆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由于双方在协议中对于营销策划的具体要求以及需要达到的效果约定并不十分明确,因此导致双方各执一词。鉴于此,王法官在庭前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建议双方站在客观的立场处理本案。但调解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原被告双方的差距始终较大,几次调解都无果而终


疫情突发弃前嫌,携手言和解前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支援一线防疫,被告公司快速复工,除了满负荷生产成人纸尿裤等抗疫物资外,还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第一时间启动口罩生产项目,以帮助缓解目前的紧缺状况,并向处于疫情中心的武汉捐赠了超过10万元的防控物资


了解到此情况后,承办法官决定对本案再做一次努力,主动给被告方打电话,询问被告对本案处理的意见,被告方表示他们现在也希望尽快处理本案,并提出了自己的调解方案。王法官又联系原告,告知被告的调解方案,并向原告透露了被告公司现在的生产及向武汉捐赠物资的情况。原告代理人在得知此消息后,当即表示可以考虑调解方案,并会做原告方的工作。


不久,承办法官就接到了原告代理律师的同意调解的电话……


2月21日,在谈妥了所有调解细节后,王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移动微法院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



“纠纷解决了,我们也可以安心生产了。”调解成功后,被告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按约全额支付了案款


来源:临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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