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蓝控股”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一)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启蓝控股”案受损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公告(一)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麟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平台公司为启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浙江元泰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启蓝控股”案)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信息查询等工作,并将关联案件的资金统一归集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一并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经相关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认定的“启蓝控股”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2.4亿余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时间
2022年8月18日。
四、清退方式
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特别提示
1. 本次为“启蓝控股”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法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
2. 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5.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87393350),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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