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帝观点】从“暴力移除”,谈谈你坐飞机的哪些权利和义务
票帝按:今天票帝从早起到现在,就一直被人at,不少爱卿都在问我对周日晚上芝加哥机场发生的事件怎么看。
事件回顾:当地时间4月9日晚上UA3411最后时刻超售导致4名乘客无法登机,而由于一位自称为华裔医生的乘客因故不愿离机,而由警察(law enforcement)采取强制措施,网上称之为“暴力移除”。
【票帝点评】
票帝首先想说,这是一个多输的悲剧,对于航司,影响了形象(甚至美联航的CEO也发推特道歉);对于乘客,误了事儿,受了皮肉伤,可能更多的个人信息还会被曝光……
票帝认为美联航在这件事情上有很多地方可以做的更好,也支持乘客使用法律手段支持自己的权益。
但,话又说回来了,这样的事情确实是小概率事件,虽然很多人都在说,“我再也不飞美联航”了,票帝也表示尊重他们的意见,但我今天希望和大家分享的是:我们作为乘客,在乘坐飞机时,尤其是乘坐美国的航空公司航班时,我们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而航空公司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24小时内免费退票】——乘客的权利,航空公司的义务
这条票帝在过去的文章《买完票后不可多得的24小时》曾经介绍过。根据14 CFR 259.5(b)(4)条款之规定,所有航空公司,只要机票内的航段和美国有关,包含在美国起飞 或 经停 或 降落的航班且在起飞7天之外,都必须允许旅客免费保留(Hold)机票价格24小时,或者是在购票24小时内免费取消并全额退款。虽说这条规定只对从航空公司直接购票有约束力,但是在实际执行上,绝大多数在线出票旅行社(OTA,Online Travel Agency,如Expedia、Priceline等)基于竞争的缘故同样执行这样的条款。
2. 【禁止出票后涨价】——航空公司的义务
根据14CFR 399.88条款之规定,航空公司严禁在出票之后以各种理由加价。这里出票这一刻被认定为双方已经议定了价格,同时旅客已经支付了该价格的全款。同时要求航空公司在售票之时向旅客公开所有与机票相关的收费项目,比如选座、行李托运等。
在实际执法中,极少数情况被判定不属于该条款约束范围,其中就包括对于错价票的认定。票帝在之前的文章《美国错价票盛宴的终结?》一文中给出了自己的解读。
3.【超售Overbooking】——航空公司的权利
由于航空飞行具有一旦关门,空座价值为0的属性(座位虚耗),为了保证收益的最大化和减少座位的虚耗,航空公司都会根据自身判断超售一些座位。这是航空公司的权利。
考虑到超售是航空业的惯例,美国运输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DoT)也不禁止涉及美国的航空公司对航班进行超售。但对于超售会带来的潜在纠纷而因为超售会带来的潜在纠纷,美国运输部专门对超售行为及后果有着详细的规定。(具体链接见"阅读原文")。
所以,当超售真实发生的时候,航空公司有义务根据DoT的规定,妥善安置被拒绝登机的乘客【无论乘客是自动放弃座位或者被迫放弃座位(如本次事件)】,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那我可以拒绝航空公司超售吗?
很遗憾,不可以。美国的每一家航空公司的《运输合同》里面(Contract of Carriage)都包含了关于超售的内容。而你在购票的时候,你必须同意你和航空公司间的《运输合同》才可以付款。所以,除非你不买机票或者航空公司声明没有超售政策,否则,你无法拒绝超售。
那航空公司如何选择被超售的对象?
首先,按人种选择,这个在美国是不可能的。一般的流程是,先广播找自愿放弃登机的旅客,并给予补偿。(新闻中,最开始从$400开始喊,最后涨到$800)。如果人数还不够,就会根据公司内部规定,选择非自愿放弃登机的旅客,并给予补偿。
在新闻里,UA员工说这些人由电脑决定(computer picks up,而不是random,也不会是random),然而电脑怎么决定的呢?票帝在美联航《运输合同》第25条中找到了相应规定:
If there are not enough volunteers, other Passengers may be denied boarding involuntarily in accordance with UA’s boarding priority:
1. Passengers who are Qualified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unaccompanied minors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or minors between the ages of 5 to 15 years who use the unaccompanied minor service, will be the last to be involuntarily denied boarding if it is determined by UA that such denial would constitute a hardship.
2. The priority of all other confirmed passengers may be determined based on a passenger’s fare class, itinerary, status of frequent flyer program membership, and the time in which the passenger presents him/herself for check-in without advanced seat assignment.
总结一下就是:
1. 残障人士,18岁以下的无成人陪伴儿童,5-15岁使用无成人陪伴儿务的儿童将会最后被考虑拒绝登机(一般来说轮不到他们)。
2. 其他乘客按照“乘客购票的舱位、行程、航空公司会员等级及无座位乘客前往值机柜台的时间”等因素综合决定。(一般来说,没有航空会籍的,最后一刻才到机场值机,没有分配到座位的乘客“中奖的概率”会相对大一些)。
至于你遇到了超售该怎么办,乘客的权利,如何拿到最高$1350美金的赔偿,限于篇幅,你可以参考票帝之前的文章《超售的那点事儿》
4. 【乘客需要听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指挥】——乘客的义务
出于“安全”的需要,所有乘客必须遵守空乘人员的指示及机舱内各种指示灯标语的显示。否则,航空公司有权请求law enformancement(例如,警察)进行强制措施。在此案中,芝加哥航空部门(The City of Chicago Department of Aviation)是ORD机场的运营方,而在ORD机场进行执法的包括两个不同部门的警察:芝加哥航空部门警察和普通的芝加哥市警察。在此次事件中,强行将乘客拖下飞机的则是前者。
而,在美国,如果你不听警察的话,或者尝试和警察对抗,后果是非常可怕的……
即使你觉得遇到不公平,或者是窝囊的事情,建议大家“听警察的话(保护自己不受伤),找法官评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 【登机后航班延误,航司需要提供什么】——航空公司的义务
根据美国法律要求,所有承运在美国起飞 或 经停 或 降落的航班的航空公司都必须制定停机坪延误处理计划且该计划必须符合基本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当停机坪延误超过一定时间(一般是2个小时)时,航空公司有义务提供饮用水、与食物,同时提供厕所等设施并保持客舱温度合适。此外有义务每隔不超过30分钟向旅客更新最新情况。在停机坪延误超过3个小时后,允许旅客下飞机。只有少数航空公司认为下飞机会影响旅客、机组人员的安全的情况不受此限制。
【写在最后】
目前芝加哥航空部门发言人表示:将乘客拖走的执法人员不符合其规章制度,现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这件事情会继续发酵,总之,这是一个多输的局面,尤其对医生最后的境遇表示遗憾。
美国航空业是一个被众多法律条款管控(Highly Regulated)的行业,作为乘客需要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我们今天只是举了一些实用的乘客权利和基本的乘客义务,更多权利可以点击美国交通部飞行权利Fly Rights的网页(见“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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