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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在马来西亚投建1.8GW电池+1.8GW组件项目备案获批
11月5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投资马来西亚建设年产1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及1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四期项目备案的通知》,该通知书有效期2年。
根据备案,晶科能源拟出资22127万美元,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晶科能源(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槟城建设年产1.8GW光伏组件及1.8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
具体如下:
赣发改外资〔2020〕945号
上饶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年产1.8吉瓦太阳能组件及1.8吉瓦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饶发改财外字〔2020〕29号)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投资马来西亚建设年产1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及1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四期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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