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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发布第17号公告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17号〕


  8月20日以来,我市突发由市外输入病例引起的社区传播疫情,先后在家装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等场所蔓延,变异病毒传染性极强、疫情防控难度很大。目前,社区隐匿传播链尚未完全阻断,社会面传播风险仍然存在。为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经专家组分析研判,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9月4日21时起,继续在我市主城区(高新区、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实行5天临时性管控,措施要求不变。现就管控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正常开诊,全面开通线上诊疗服务,加强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力量,急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分娩室等科室“非必要不封控”,医院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如因推诿拒诊引发医疗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持续加大物资保供力度,全力为市民提供配送上门服务,保障市民生活。保供超市、保供药店有序实施线上销售,无接触配送,请广大市民理性购物、按需预订。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和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对商户私自营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对居民哄抢物资、影响公共治安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全市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广大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继续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对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履职不力、管控不严,畏难厌战、畏缩不前,严重影响防疫工作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其中,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属地防疫工作,认真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要服从社区(村屯)安排,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按规定时间参加检测,漏检人员要及时补检。对无故拒不配合检测、弄虚作假,甚至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鼓励广大市民群众支持参与防疫工作、监督防疫工作。各级防疫热线均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如实举报严重违反防疫规定、故意不参加核酸检测的风险人员和事件,提供协助发现感染者重要线索的人员,属地指挥部给予个人500-5000元奖励。


  各县(区)指挥部、社区(村屯)保持公开热线畅通,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市民群众可随时拨打12345防疫热线、属地政府热线、社区工作电话或者直接向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情况,我们将积极协调解决。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4日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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