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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为市场主体减负担激活力③丨让市场隐性门槛无处遁形

李海楠 中国经济时报 2023-01-06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李海楠



  破除隐性门槛,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正成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重中之重。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

 

拆了“玻璃门”更须破除隐性门槛




  针对注册、取证、贷款等的审批,享受政府一系列倾斜政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正在成为当前隐性门槛集中存在的“重灾区”。


  “企业注册容易取证难,隐性门槛由原本职能部门转移到中介服务机构,催生出评估、评级、咨询、评审等各类门槛,通过变相收费增加了企业成本。”曾在某企业注册代办咨询中介服务事务所有过近十年履职经历的闫女士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年来,类似的情况在一些市场利润较好的行业中,通过很多行业协会、商会以认证或者中介服务的形式存在。


  在信贷融资等贷款审批以及招投标等关键领域,尽管政策层面早已对民企和国企“一视同仁”,但实际却并非如此。


  “比如银行发放贷款,为完成全年的贷款发放目标,更倾向于向更有实力的国企放贷。”曾在某地方商业银行有过任职经历,现任某金融投资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的孙晓晓告诉本报记者,在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任务时,则会在申请人资质、偿还能力、抵押物等多方面针对中小规模的贷款发放严格审查,“对申请人而言,融资难的现象仍未根本消除。”


图片来源/新华社


  在招投标领域,一旦出现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则难免沦为“陪跑”。


  “政策面在鼓励和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各行业还是秉持开放态度的。但在执行中,很多领域仍存在限制,比如很多地方对纯粹的民营企业进入设置门槛,包括招投标、领域进入、产品采购等。”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黄征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诸如铁路、煤矿等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能源供应,如果考虑对民营企业放开,则需要在制度层面和相关配套政策上进一步做好设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制度设计的持续优化,央企、国企和民企走上优势互补、深入合作的“混改”道路,也有利于国家“双碳”目标的达成和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

 

破“门槛”关键在于地方配合力度和尺度




  隐性门槛的存在,正成为横亘于激活民营市场主体积极性、助力经济企稳回升的最大阻碍之一。《意见》围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等五个方面,明确牵头和负责部门以及推进时间表,让中央坚决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的决心表露无遗。


  其中,《意见》要求,10月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开展清理,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而在招投标方面,《意见》提出,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不得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应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中标结果挂钩,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此外,在《意见》明确一系列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等一系列降成本举措后,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对此第一时间给出了加力政策“组合拳”。会议提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会议决定,在已实现187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基础上,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新增22项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事项。对企业,实现电子缴税、完税证明开具、社保费申报等“跨省通办”。


  “破除隐性门槛的关键在于地方配合执行的力度和尺度。”黄征学认为,中央的政策意图十分明确,就是希望尽可能从制度层面予以放开,降低和消除隐性门槛,确保一系列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发挥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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