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税务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重要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天津市《关于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的通告》要求,为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我局办税服务厅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线下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现就防控新型病毒期间有关办税缴费事项提示如下:
一、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将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办理申报事宜。
二、 选择线上方式办理涉税事宜
您可选择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非接触式”途径,以降低疫情风险,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常见业务线上办理方式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和 《【收藏】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集锦》(可点击阅读)。
三、敬请拨打电话咨询常见业务
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在办公时间拨打我局疫情期间临时咨询电话(25201084、25202544、25201569、25202581、25203068、25203066),或拨打天津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四、采取分时分批预约错峰办税
如果您有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特殊事项,请您通过我局上述咨询电话提前进行预约,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分时分批错峰为您办理业务。
五、关于进厅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预约事项时,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
暂停线下窗口现场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线下窗口现场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平安健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0年2月2日
前期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税控开票软件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的须知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纳税人身份信息登记和变更操作说明
编辑:天津税务
来源:开发区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