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税务战"疫"防控惠企措施之如何网上办理延期申报
纳税人延期申报的申请
一、 申请条件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二、 报送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的报送条件为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情形需提供。
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的,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上传经办人身份证件。
三、 注意事项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3.纳税人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四、 办理途径
1.天津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
点击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进入页面如下图,
确定后进入如下图,
确认后即可提交成功。
2.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疫情期间请提前预约,按照税务机关的安排,错峰办理)。
预缴税款缴纳操作说明
税费缴纳
该菜单下包含两种缴款方式分别为【申报税费缴款】和【预缴税款缴纳】。
对于【申报税费缴款】主要是是对已申报税种使用该功能进行缴款操作。
对于【预缴税款缴纳】是需要在【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功能中核准批复后,方可使用该功能进行缴款(目前该功能只支持三方协议缴款方式)。
预缴税款缴纳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预缴税款缴纳】(如下图)。
2、在右方显示对应需要预缴税费企业的信息、三方协议信息以及预缴税费属性(其中“三方银行账户”和“预缴税费属性”可以通过下拉选框选择)(如下图)。
3、选择完成后,点击“缴款”按钮,进入银行缴款页面,(如下图)。
4、核实税款无误后,点击“缴款”按钮,进行缴款,并返回缴款结果(如下图)。
前期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防控病毒期间办税缴费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2月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税控开票软件使用有关问题的说明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的须知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纳税人身份信息登记和变更操作说明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纳税人普通发票票种核定(首次)操作说明
编辑:天津税务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