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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涛 | 《方志敏全集》中的若干错误

葛涛 中国图书评论 2024-02-05

专栏

冷眼

作者:葛涛
作者单位:北京鲁迅博物馆

【导读】《方志敏全集》存在一些错误:部分文章没有保留方志敏文章的原貌;部分文章中的注释内容有明显的错误;部分文章有明显的错别字;部分文章的文字校勘不严谨。建议有关机构再版《方志敏全集》时能够改正这些错误。

【关键词】《方志敏全集》 校勘  错误

 

《方志敏全集》作为《中国共产党先驱领袖文库》之一,由人民出版社在2012年6月出版。笔者近期因为梳理鲁迅与方志敏的相关研究资料,才翻阅了《方志敏全集》,发现该书中存在一些文字方面的问题。


据该书的《后记》:“《方志敏全集》共收入方志敏文稿67篇,较《方志敏文集》新增文稿23篇,5万余字。上编内容主要是方志敏狱中文稿以及其他文艺作品;下编主要是方志敏关于农民运动和创建革命根据地斗争及苏区建设方面的著述、文章。收入全集的文稿都保持了原作原貌,对原稿无标题、时间不确切者,经考证做了必要的补充或校正,用*注释说明;对原稿或原版中的‘的、地、得’等助词,以及‘那、哪’,‘分、份’,‘像、象’,‘枝、支’等多处混用,按现行的规范更正,不另做说明;纠正原稿错别字用〔〕说明,增补明显错漏字用【】表明,对原文缺损、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字,用方框号□标明;()为原稿中保留的括号,仅对括号内的标点按现行的规范更正;对原稿中出现的地名误用或代用字,统一按现行的规范更正;对原稿中的重大史实和相关人物以及方言、生僻字词等,均以页脚注释、注音说明。”[1]525


但是对照上述编辑《方志敏全集》的方法和《方志敏全集》的内容,就可以看出《方志敏全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01

“收入全集的文稿都保持了原作原貌”

的问题

《方志敏全集》的《后记》中说明:“收入全集的文稿都保持了原作原貌。”但是据笔者从网络上看到的《方志敏自述》的照片,可以看出《方志敏全集》收入《方志敏自述》一文时没有保持原作的原貌,如《方志敏自述》中“年三十六岁”,而《方志敏自述》手稿写作“年卅六岁”,因此此句中的“三十”,应改为“卅”,并在页脚加注释;《方志敏自述》中“一九二五年二十九日晚八时”,而《方志敏自述》手稿写作“一九二五年廿九日晚八时”(此处还盖有方志敏名印),因此此句中的“二十”,应改为“廿”,并在页脚加注释,此外还要补上“方志敏”(印)[1]3;《死》中“一九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1]161,而《死》的手稿为“一九二五年五月廿五日”,因此此句中的“二十”,应改为“廿”;《遗信》中:“高的二十元,想不到办法给他吗?”[1]215而《遗信》的手稿为“高的廿元”,所以此处的“二十”应为“廿”。


附带指出,《方志敏全集》的编者并没有把方志敏文章中出现的“卅”都改为“三十”,如《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一文中:“一九二五年,弥漫全国的反帝国主义的民族运动——五卅运动起来了。”[1]98因此,笔者认为方志敏文章中出现的“卅”和“廿”不要分别改为“三十”和“二十”,这样才是保持了方志敏文章的原貌。

另外,诗歌《血肉》[1]234的题目,笔者一时没有能够找到原刊核对,但是据《方志敏年谱》[2]关于这首诗歌的介绍,可以看出这首诗的题目应为“血……肉……”,《方志敏全集》的编者删掉了题目中的两个省略号。


此外,《方志敏全集》的编者还删掉了方志敏文章中在一些句子中所加的重点号。如《遗信》一文中:“请你记住你对我的诺言,无论如何,你要将我的文稿送去。万不能听人打破嘴而毁约!……大丈夫做事,应有最大的决心,见义勇为,见危不惧,要引导人走上光明之路,不要被人拖入黑暗之潭!”[1]214笔者看到的《遗信》手稿的照片,注意到方志敏在这段话中如下的文字下面均加上黑圈:“要将我的文稿送去。万不能听人打破嘴而毁约!”“最大的决心,见义勇为,见危不惧。”因此,应当按照方志敏手稿的书写方式,为上述文字的下面添加黑圈,表示强调这些语句的意思。



02

注释内容出现错误


《方志敏全集》收入的第一篇文章是《方志敏自述》,编者对这篇文章做了如下的注释:“……1月29日上午,方志敏在江西玉山县陇首村附近的高竹坑被捕。下午押到国民党独立团四十三旅七二七团团部。晚间,七二七团团长一再要求方志敏‘写点文字’。方志敏于是提笔疾书,写下这篇表现出共产党人光明磊落、坚贞不屈的《方志敏自述》。”[1]3另外,《方志敏全集》的编者对方志敏的《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一文中的如下内容做了注释:“十余年积极斗争的人,在可痛的被俘的一天——一九三五年一月二十七日①以后,再不能继续斗争了!”页脚有对①的注释:“方志敏被捕时间为1935年1月29日。”[1]98需要指出的是,《方志敏全集》的编者把方志敏写《方志敏自述》的时间作为方志敏被捕的时间,是明显错误的。学术界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考证出方志敏被捕的确切时间是1935年1月27日下午一时。限于文章篇幅,这里不再论证。


附带指出,方志敏在《我们临死以前的话》一文中也写到了自己被捕的时间:“但因叛徒告密,与自己的疏忽,在陇首村封锁线上,被敌白军四十三旅俘住,时在一九三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上午一时。[1]103但是编者没有对方志敏写的这个被捕的时间进行注释,造成《方志敏全集》出现了内容不统一的问题,前后出现了三个方志敏被捕的时间。因此笔者建议今后在再版《方志敏全集》时,对这篇文章在页脚加上注释。


此外,《方志敏全集》的编者在注释诗歌《呕血》的发表报刊时也出现了错误。《呕血》的页脚注释如下:“此作发表在1922年6月11日上海《民国日报》副刊《觉悟》。[1]221但是,在该诗的最后写明了这首诗写作时间:“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晨于九江。”很显然,这首诗的写作时间不可能比发表时间晚。查阅《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发现该诗刊登于1922年7月11日的《民国日报》副刊《觉悟》。



 

03

文章中存在明显错字的问题


大概是因为方志敏的手稿和署名发表的文章存在一些文字不好辨认的问题,所以《方志敏全集》的编者没有发现文章中存在的明显的文字错误。如在《在狱致全体同志书》一文中:“每天要站八小时的岗,一个月连伙食房子只得两元,每站一小时的岗,只得两个半铜元……”此处的“伙食房子”明显应当为“伙食尾子”。[1]112“伙食尾子”的意思是每月从上级固定拨付的伙食费中节约下来的钱,这样才能使这句话的意思通顺。因为这篇文章是方志敏在狱中密写的,在上海的中央特科人员收到密写稿之后,抄写了两份抄稿,并把一份抄稿通过秘密渠道送到莫斯科的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因此现在只有抄写稿和几次在报刊发表的版本,目前不清楚抄写稿和几次在报刊发表版本是否就是“伙食房子”。如果是,那么《方志敏全集》的编者应当在这里加注释指出“伙食房子”是错的,并改正为“伙食尾子”。另外,《狱中纪实》一文中也提到了“伙食尾子”的问题:“卫兵一连,为江西保安团派来的。生活极苦,除伙食外(每日两餐,比囚人们的伙食,好不了几多)可得两元。又承团长的好心(?),替他们保存一元,只得一元;加上分得的伙食尾子,每月可得二元三角。每天八点钟的站岗,一个月二百四十点钟,每点钟的代价只得铜元三枚,可谓廉矣!”[1]184笔者认为,如果认真对照这两篇文章的话,就不会出现把“伙食尾子”误作“伙食房子”的错误了。


此外,在《记胡海、娄梦侠、谢名仁三同志的死》一文中也存在一个明显的错误:六月五日端午节,方志敏与娄梦侠等在狱中聚餐。“第三天,敌人就将娄梦侠同志提出枪毙了!”“接着娄同志死难的第二天,我才起床,就看到有八个卫兵……后听到叫胡海同志的名字,知道是他临难的日子了!随即看见押着两人出去,一个是胡海同志,一个不认识……一刻钟之后,他们就被敌人的枪弹,断绝了生命![1]212这篇文章在结尾注明是“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写”,距离胡海被杀的时间很近,按理说不会出现时间方面的错误。但是根据现存的史料,胡海同志是在1935年6月15日被杀的,因此,笔者读到上述这段话时感到方志敏在这篇文章中所写的胡海被杀的时间明显不对。


《方志敏全集》的编者对这篇文章写到的几位被杀的共产党员做了简单的注释,如:“娄梦侠(?—1935),江苏邳县人。……1935年3月在赣南被捕,同年6月9日在南昌英勇就义。”[1]210“胡海(1901—1935),江西吉安人。……1935年3月6日在东固山区的一次突围中被捕,同年6月15日在南昌英勇就义。”[1]211很显然,娄梦侠是6月9日被杀,胡海是在6月15日被杀,因此,胡海应当是在娄梦侠被杀之后的第6天被杀的。而方志敏在文章中写道:“接着娄同志死难的第二天,我才起床,就看到有八个卫兵……后听到叫胡海同志的名字,知道是他临难的日子了!”因此,此处的“第二天”,应为“第六天”。笔者没有看到这篇文章的手稿,不清楚方志敏是否在这篇文章的手稿上就是写作“第二天”。如果方志敏在这篇文章的手稿上就是写作“第二天”,那么《方志敏全集》的编者应当加注释指出这个时间存在错误,并予以纠正。但是笔者注意到很多文章在引用上述这段话时,都没有发现时间方面存在错误。



 

04

排版问题域增补错漏字

的符号使用问题


《方志敏全集》中收入的诗歌《呕血》存在排版问题,如该诗开头第一行:“呵!什么?”据1922年7月11日的《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应该分为两行文字:“呵!/什么?”[1]221该诗的最后三行诗,是一节,应与前一节诗隔开,即分为另一段。另外,在该诗的最后有写作时间:“一九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晨于九江。”据1922年7月11日的《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应为:“一九二二·六·二十一晨·于九江。”


另外,《方志敏全集》对方志敏文稿中的一些错漏字没有标出。如《遗信》中“另一信给孙夫人”[1]214,而方志敏手稿写作“另一信给孙夫”,因此此句中的“人”是编者添加的,应改为:【人】;《方志敏自述》中“这次随红十军团去与皖南行动……”而《方志敏自述》手稿写作“红军团”,因此此句中的“十”是编者增加的,应改为:【十】[1]3。



 

05

存在校勘不严谨的问题


《方志敏全集》的编者在校勘时存在一些问题,如诗歌《哭声》:“我们牛马一般的在煤烟风尘中做做输运,奔走,每日所得不过小羊几角,疾病一来,只好由死神摆布去了!……”[1]219该诗首发在1922年5月18日的《民国日报》副刊《觉悟》,查阅该刊,可以看出这句诗应为:“我们牛马一般的在煤烟风尘中作工,输运,奔走,每日所得不过小羊几角。疾病一来,只好躺着,由死神摆布去了!……”此外:“似乎他们联合起来,同声哭诉。”这句诗应改为:“似乎他们联合起来,同声的向我哭诉。”


另外,《方志敏全集》收入的小说《谋事》也存在校勘错误,查阅首发这篇小说的1922年7月18日出版的《民国日报》副刊《觉悟》,可以看出存在如下几处错误:(1)第224页第7~8行:“仆人才引上他到一间完全欧美化的客房里去。”据报刊:“引上他”应为“引他”,此处衍字:上;“客房”应为“客室”。(2)第224页第11行,据报刊:“他看他”应为“他看见他”,此处漏字“见”。(3)第225页第1~2行:据报刊:“肚皮里却装满了那饭桶教员的一无所知的牧师的闲气。”应为:“肚皮里却装满了那饭桶教员和一无所知的牧师的闲气。”附带指出,方志敏曾经在《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一文中写他在九江南伟烈学校读书时的情况:“教员饭桶一点,也还可以马虎下去,最使我难受的,就是每天早晨一个礼拜;星期四下午又是一个礼拜;星期日的整个上午,都做礼拜!……当那伪善牧师,吃饱了洋饭,站在礼拜堂上,喃喃诵祷告词,以及胡说八道的大说其教的时候,这多么令我难受,几乎要急得在座上跳起来。这种不自由的学校,岂不等于坐牢?”由此也可以看出小说《谋事》中所写的是教员和牧师这两类人,因此不能把教员和牧师混为一类,应当把这一句话中“的”改为“和”。(4)第225页倒数第1行:“他走出门数步,屋里哈哈地笑起来。他心里比刀刺还要痛些!”应为:“他走出门数步,屋里已哈哈地笑起来,他心里比刀刺还要痛些!”(5)第226页第2行:“倒被人羞辱一份〔场〕。”据报刊,此处原文就是“场”,不是“份”,没有错,所以应为:“倒被人羞辱一场!



 

06

结语


据《〈中国共产党先驱领袖文库〉出版说明》,这套丛书出版的背景是:“人民出版社决定,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年之际,组织出版《中国共产党先驱领袖文库》。将共和国成立前辞世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集中整理并系统出版,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文库的出版,对于推动中国共产党历史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均具有重要意义。”[1]1可以说,这样一套书是国内出版领域政治定位很高的一套丛书,其编辑和出版水平无疑代表了国内出版业的最高水平。很遗憾,这套丛书中的《方志敏全集》存在一些文字方面的错误,希望《方志敏全集》的编者能注意到本文指出的上述错误问题,在今后修改再版《方志敏全集》时,能以“工匠精神”,精益求精,为广大读者编辑出一套完美的《方志敏全集》。笔者认为,这就是对方志敏同志最好的纪念。


注释:

[1]方志敏.方志敏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江西省方志敏研究会.方志敏年谱[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35.

原刊于《中国图书评论》2021年11期。
本文系未编排稿,成稿请查阅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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