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风采】刘洲:“法槌是我与黑恶势力较量的武器”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一方面应聚焦具体犯罪事实
将黑恶势力彻底铲除
另一方面还应关注具体案件中的人和事
关注如何真正把人性、
人心中的黑与恶一并扫净
这是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四级高级法官刘洲
一直以来不断思考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这位在法庭上训醒涉恶医生
说哭黑社会团伙成员的“金句法官”
手握法槌,目光如炬
撸起袖子与黑恶势力较量
这一“较量”就是近十年
审的是案件 办的是人生
“金句法官”妙语频出
涉黑恶案件案情复杂,事实、罪名较多,
我们在法理上、证据上要把准、把实,
把每个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2007年,刘洲审理了第一个涉黑案件,也就是从那时起开始了与黑恶势力的较量,湖里法院也从此诞生了一位带领同事们冲锋陷阵,过关斩将的“金句法官”。
2018年,刘洲在审理被告人颜某敏涉黑案时,适逢《刑事诉讼法》修订,增设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这项制度如何落实到具体的案件尤其是在涉黑案件中如何操作,却没有可鉴范本。为此,他带领合议庭全面研究探讨,创设了此项制度的具体庭审流程,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卷宗204册,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我们预估这样的重大涉黑案起码要‘折腾’10天。”该案法官助理庄剑斌回忆,“可在洲哥的带领下,三天半庭审工作就全部完成。”这起案件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而涉黑案件中的一般参加者认罪认罚并不少见,但全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实属罕见。“证据太扎实,他们辩无可辩。”此案也成功入选了2019年“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当法官,绝不仅仅是办案开庭那么简单,在刘洲看来,法官审的是每一个犯罪事实,但办的却是每个当事人的人生。除了让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让他们内心真正感到忏悔,改过自新也极为重要。在厦门市首个医疗领域诈骗、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案庭审现场,刘洲目光如炬,说道:“你们不缺医生、不缺设备,你们缺的是德!”听到这句话,本来还想辩解的被告人陈某把头埋得很低。后来,陈某在寄来的认罪认罚申请书中,引用了这句话,“我们丢了做医生最起码的医德……”
时刻关注被告人的反应,在法庭上冒出一些直戳他们内心痛点的金句,这位“金句法官”说哭了不少涉黑恶团伙中的关键人物,更有不少“硬骨头”当庭深刻悔过,认罪认罚。
既是活宝典 也是好大侠
办案时喜欢自我“角色互搏”
在同事和不少同行眼中,刘洲是黑恶案件审理的“活宝典”,啃不下的案件,弄不清的法条,只要问他,总能第一时间得到专业的指导和意见。脑中装着随时能抓取法律条文的“搜索引擎”,法庭上能自如掌握庭审节奏,同事们评价刘洲很像武侠小说的“大侠”,不仅自己一身绝技,在面对难拆解的“招数”时,他总是游刃有余。
而能当“大侠”,一定是因为“内功”深厚了得,在他的办公桌上,除了堆成山的卷宗资料,还摞放着各类法律书籍。同事讲起一个细节,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件时,光送来的卷宗就有200多册。接到案件,正好赶上国庆节放假,原计划与家人一起外出的刘洲,临时取消行程后索性“住”进办公室,他CPU一样的大脑开始与海量卷宗“对战”。“只用六天就理顺了所有证据、事实。”同事一脸钦佩,“办理案件时,洲哥完全是痴迷状态,案件越复杂,他似乎越兴奋。”
审理涉黑恶案件,从接手到结案的时间较长,其中的艰苦实难言说,最终写出的判决书甚至和书的厚度有得一拼。但这样在外行人看来枯燥无味的判决书,在刘洲眼里却像是一篇夹杂着三种文体的长篇小说。“犯罪事实就是一篇记叙文,包含着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证据罗列有点类似于说明文,就是得出事实的依据;案件评判部分则是不折不扣的议论文,论点明确、论证过程清晰,体现的是得出正确结论的过程。”刘洲说,办案过程中有时还需要一定的自我“角色分裂”——把自己想象成检察官,看看应当如何说明证据、阐述意见;或是想象成一名律师,看看可能作出何种抗辩。每一次这样的角色互搏,通常都能够发现一些问题,进而思考解决之道。
在每一个疑难问题得到解决的那一刻,在每一份判决书签发的那一刻,在每一个宣判以后敲下法槌、惩恶扬善的价值理念得以实现的那一刻,轻松愉悦的心情就是他最大的收获,也成为快乐之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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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日报 湖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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