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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上车!一场青春创业盛会即将开启!


经历过朝九晚五,

按部就班的工作,

你是不是有过自己创业的冲动?



无论是在读or即将毕业

有创业“野心”的你,

是不是那个有创意又敢创新的人?

你想不想强势地C位出道?



这是一辆

助你实现创业&梦想两开花的车,

没时间解释了,快上车!



车!来!了!


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

评选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支持鼓励我省大学生自主创业,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科协、省学联将联合开展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活动主题:创新创业创未来 落实赶超勇担当



好多小伙伴迫不及待问:

怎么“上车”?

什么时候比赛?有哪些组别?

最重要的是——

对参赛者有哪些要求?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


1

参赛人员


首先,你必须是这两类群体:



1

在校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毕业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全日制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闽籍全日制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参赛要求


申报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且作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的项目。


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原则上自2019年1月1日至大赛项目奖励金拨付前,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


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往年已经扶持过的项目,不再列入扶持范围。已经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如果你申报的项目类别是:

“红色筑梦之旅、精准扶贫

乡村振兴、新媒体发展”


那就再好不过啦~



除此之外↓↓↓


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须如实填写《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及汇总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并撰写项目运营报告。


<长按扫描二维码下载申报表及汇总表>


成立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团队成员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成立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


参赛人员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所属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并配合所属申报单位做好实地核查。


所有参赛人员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通报,同时将相应减少所在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名额。



--------一个调皮的分割线--------


这个比赛太吸引人了~

我要叫上创业的小伙伴都来报名,

最后提醒大家赛事时间设置哦!


推进

步骤


 申报 

三月上旬






 初审 

三月中旬




 复审 

3月中旬至4月上旬






 终审 

4月下旬

实地考察 现场答辩




 总结 

4月下旬





我们永远支持有梦想、

有热血的创业青年,

无论你是高等院校在校生,

还是毕业未满三年的小伙伴,

只要怀揣梦想,

我们都欢迎你的到来!




附:《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 “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全文



向上滑动阅览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

“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决策部署,支持鼓励我省大学生自主创业,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文旅厅、省科协、省学联将联合开展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创业创未来  落实赶超勇担当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2.承办单位:武夷学院、共青团南平市委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

1. 在校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 毕业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全日制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闽籍全日制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形式,且作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的项目。

(三)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原则上自2019年1月1日至大赛项目奖励金拨付前,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

(四)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往年已经扶持过的项目,不再列入扶持范围。已经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审核把关。

(五)请各设区市团委汇总各县级团委参赛项目后申报至组委会,省内普通高校汇总校内参赛项目后直接申报至组委会。

(六)大赛鼓励和支持参赛人员申报红色筑梦之旅、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新媒体发展等类别的项目,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内容。


四、推进步骤

(一)申报(3月中旬前)

1.符合条件的参赛人员,须如实填写《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撰写项目运营报告。

2.成立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团队成员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成立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

3.参赛人员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所属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并配合所属申报单位做好实地核查。

4.所有参赛人员均须在申请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通报,同时将相应减少所在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名额。

(二)初审(3月中旬)

1.各申报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及项目按照“资信调查→实地核查→筛选→申报单位公示”四个环节进行初审。

2.联系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申报单位现场确认,并协商安排实地核查。

3.确定推荐对象,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确认。

4.各申报单位于3月15日前,将申报表、运营报告(PDF格式)、汇总表(见附件2,Excel格式,各申报项目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电子版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fjcyzx2019@163.com,并将纸质版复印件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各申报单位核查无误后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确认)报送至组委会(邮寄地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武夷学院瑞樟一号楼203#校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杨信锟,联系方式:0599-5137865),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5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

(三)复审(3月中旬至4月上旬)

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和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的高低,拟定排名前40位的申请人进入终审。

(四)终审(4月中旬至4月下旬)

1.实地考察:组委会将组织考察组对40位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的候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情况将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

2.现场答辩: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40名第八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评审,拟评选产生10名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20名大学生“创业之星”。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届时组委会将邀请省派驻村干部、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有关人员和投资人到决赛现场观摩,推动项目成果对接转化。

(五)总结(4月下旬)

1.经组委会严格审核并公示,对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和“创业之星”给予专项奖励。本次大赛以福建青创“F5”模式提供智库、资金、文化、政策、社会资源等,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2.对积极推荐项目、认真组织参赛的申报单位,经组委会审定,拟评选产生10个“优秀组织奖”。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对大学生创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推进。

2.认真评审,严格把关。各申报单位在初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把好质量关,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若组委会发现实际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将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并对申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申报单位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典型的优秀事迹,营造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参赛者所提供的项目经营相关数据、信息,各申报单位应注意保密。


六、联系方式

1.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王俊杰、吴烨

电话(传真):0591-8753141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101室

邮编:350001

邮箱:2354000013@qq.com


2.武夷学院团委联系人:杨信锟

电话:0599-5137865,传真:0599-5136969

地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武夷学院瑞樟一号楼203#校团委办公室

邮编:350043

邮箱:fjcyzx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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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共青团(ID:fj-gqt )、福建省学联(ID:fujianshengxuelian)

责任编辑:薛昀、涂皓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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