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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出使欧美,李鸿章出尽了洋相?

2017-05-10 羽戈 华文好书


1896年,西方关于李鸿章出使欧美的漫画

文/羽戈

李鸿章在其时代,虽无世界级影响力,却是世界级名人。在西方设计的世界舞台之上,大清帝国的代言人,非他莫属。这有点矮子里面拔将军的意思,作为被拔高的将军,他则得以与一些真正的将军相提并论。有一个说法,把他和俾斯麦、尤利西斯·格兰特并称为“十九世纪世界三大伟人”,我一直未找到可信的出处,感觉更像是后世的玩笑。俾斯麦是德国的铁血宰相,格兰特是美国的军人总统,倘论才具和功业,李鸿章逊色岂止一筹,能与他们扳手腕的亚洲人,伊藤博文显然更有资格。


不过,李鸿章被称作“东方的俾斯麦”,则属事实,确凿不移(当然,俾斯麦从不曾被称作“西方的李鸿章”,二人之间,高下立判)。1896年,他访问德国,与俾斯麦会面,俾斯麦开玩笑道,法国人并不认为“东方的俾斯麦”是一句恭维话,因为他们讨厌俾斯麦。随后李鸿章来到法国,他迎来的绰号,不是“东方的俾斯麦”,而是“天朝的塔列朗”。

李鸿章与俾斯麦的合影

这个细节,出自边芹《文明的变迁:巴黎1896·寻找李鸿章》一书。这本书记载了两个人的旅行:1896年7月中旬李鸿章在巴黎的旅行,与一百多年后边芹追踪李鸿章的足迹而展开的旅行。这般写法,并不鲜见,譬如贝尔纳·亨利·莱维《美国的迷惘:重寻托克维尔的足迹》与艾玛·拉金《在缅甸寻找乔治•奥威尔》,皆属此中杰作。相形之下,《文明的变迁》的价值,更多在于史料的发掘:它以最细微的笔调,重现了李鸿章在巴黎的短暂行程。这正是蔡尔康、林乐知《李鸿章历聘欧美记》所缺失的一面,此书主要包括“聘俄记”“聘德记”“聘法记”“聘英记”“聘美记”等,以“聘法记”一章为最短。

《文明的变迁:巴黎1896·寻找李鸿章》,边芹著,东方出版社,2017.3

1896年初,李鸿章出访欧美。作为中国首屈一指的外交家,这竟是他第一次离开亚洲,巡游世界。两年前的甲午战争,使他跌落人生的最低谷,如其所云:“予少年科第,壮年戎马,中年封疆,晚年洋务,一路扶摇,遭遇不为不幸,自问亦未有何等陨越,乃无端发生中日交涉,至一生事业,扫地无余……”(吴永《庚子西狩丛谈》)中日交涉期间,俄国介入,向日本施压,迫其退还辽东半岛,于是清朝执政者滋生了联俄的想法。适逢俄国尼古拉二世定于1896年5月加冕,李鸿章应邀参加,一为恭贺,二为谈判。访俄消息一经传出,欧美国家不甘落后,纷纷相邀,由此成就了这场“以两百日,历九万里”的环球旅行。


当时之中西,虽有交流,依旧隔膜。两者之间,似乎相距一道不可逾越的政治与文化鸿沟。基于文明的优越感,西方人打量中国,大都架上了一副有色眼镜。《文明的变迁》提及斌椿,这位第一个跨出国门的清朝官员。1866年,他率使团访问欧洲,第一站便是法国,比李鸿章早了整整三十年。据《费加罗报》(1866年5月31日)报道,法国人对斌椿有些冷淡,因为“斌官人还戴着眼镜,这就让那些在马路上看热闹的人很扫兴”(第79页)。也许在这些法国人看来,以中国的封闭和落伍,本该与眼镜这样的文明物件无缘。不过,当李鸿章在巴黎登场,法国人的优越感终于得到了大大满足,斌椿的眼镜被李鸿章的母鸡所取代,“……对李特使的喝彩,据说不如对最后一辆车上两只白色的下蛋母鸡劲头足”(第33-34页)。在此,相比李鸿章其人,他所携带的母鸡,更适合作为中国的隐喻,更契合法国人的中国想象。


法国人眼中的母鸡,到了英国人那里,换作名犬。相传李鸿章访英期间,收到戈登夫人赠送的一只名贵的小狗(据《李鸿章历聘欧美记》,李鸿章曾祭扫戈登墓),翌日致信感谢,其中云:“厚意投下,感激之至。惟是老夫耄矣,于饮食不能多进,所赏珍味,咸欣得沾奇珍,朵颐有幸。”原来这条狗被他吃掉了。其实不难推断,这是编排他的段子:李鸿章一生,一来尽享荣华富贵,二来常与西方人打交道,怎会不知小狗的用途呢?真正值得琢磨的问题在于,谁在编排他,为什么要编排他?显而易见,这个段子依然立足于文明与野蛮之分:孤陋寡闻的野蛮人李鸿章,在文明人面前出尽了洋相。

1896年,李鸿章出使英国

话说回来,如果李鸿章的言行能够满足西方人的优越感,他们则不必聚焦于母鸡,甚至编造段子加以嘲笑。《文明的变迁》翻出了许多旧报纸,根据这些口径不一的报道,大抵可以窥见法国人的矛盾心理:他们以为中国人都是弱小之辈,李鸿章却身材高大,尽管因年迈而驼背,与他们的总统菲利克斯•富尔站在一起,照样旗鼓相当;他们以为中国人都是鄙陋之徒,见到他们的国庆节、阅兵式、埃菲尔铁塔,理当惊慌失措、摧眉折腰,不承想,李鸿章见惯了大阵仗,表现异常淡定,甚至还“带着他永远不变的讥讽的微笑”。


《巴黎回声报》(1896年7月23日)所发表的评论曾有一段李鸿章印象记:“我见到了这位满清中国人,并且好好地打量了他。他的脸上带着一丝丑角的神情——作丑角常常意味着与众不同,在我眼中他就像那个叫历史的神奇大故事中一个奇特的悲剧人物。我以为他那只在大饭店吵得四邻不安的宠物鹦鹉是颇具象征意义的,这鸟生命力强,尖嘴利爪令人生畏,在诡谲、花里胡哨、爱模仿的笨重外表下凶猛顽强,这不就是中国人的写照吗?……这个躲在大大的眼镜后面貌似轻歌剧丑角、鼓着鹦鹉般眼睛的古怪可笑的中国人让我害怕:不是为我们,而是为我们种族的未来……”


能使一个法国人如此不安,足见李鸿章的威力。

1896年,李鸿章出访法国时,法国《小日报》(Le Petit Journal)刊登的李鸿章彩色画像

法国人对李鸿章的矛盾心理,最显著的表现,即赠其绰号“天朝的塔列朗”。按《文明的变迁》解释,这是嘲讽李鸿章为叛徒。我则以为,法国人对塔列朗,一向爱恨交织、毁誉参半,以其比拟李鸿章,未必尽是嘲讽,反而体现了一种矛盾性。事实上,李鸿章与塔列朗的相似度,远胜俾斯麦。塔列朗的才干,在同时代的法国人中,也许仅比拿破仑低一档,正属一流人物,不管内政还是外交,都是一把好手;论其德行,则与才干成反比,他以诡诈、善变著称,一生屡经政权更迭,始终屹立不倒,永保高官厚禄,据说他几乎背叛了所效力的每一个政权,故有“叛徒”“变色龙”等骂名(他曾自辩云:“回顾我的一生,我发现,对任何一个党派,在它自暴自弃之前,我从未背弃过它”,并称“变色龙才是政治的徽章”)。这样的分裂与争议,同样发生在李鸿章身上,所以梁启超才会说“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


李鸿章与塔列朗还有一点相似之处:纵使都被视为卖国贼,然而对于自己的祖国,他们大抵做到了不离不弃。拿李鸿章来说,出访欧美之时,已经74岁高龄,且遭朝廷冷遇,完全有理由撂挑子,他却决然出行,除了不甘寂寞,更多则是对国家的热爱和忠诚。行前他犹不忘劝勉吴永等送行者:“予此次乃舆榇而行,万里长途,七旬老物,归时安必能与诸君重见?惟望努力前程,各自珍重。”沉痛至极,近乎遗言。

出使前的李鸿章

1896年3月27日(农历二月十四日),怀揣死志的李鸿章,从上海乘坐法国轮船,驶向茫茫未来。虽说他在俄国落入陷阱,“老来失计亲豺虎”(黄遵宪诗),不过在德法英美所见所闻,诸如“泰西格物之功效,致力之材能”,使他发出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慨。不幸的是,回归故土,他还得面对那一间破屋,重拾裱糊匠的手艺,直至五年之后,为他的祖国耗尽最后一滴血泪。他的死不瞑目,对比塔列朗的寿终正寝,正呈现了二人命运的最大差别,这可以归结为国运,换作《文明的变迁》书中惯用的说法,叫文明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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