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三人谈 第4期丨仲裁立案漫谈
方达律师事务所长期致力于解决复杂商事争议,深耕境内外仲裁程序。我们旨在通过本系列访谈评论活动,从实务的角度向更多对仲裁感兴趣的朋友介绍仲裁程序中的常见问题,并邀请境内外仲裁从业者与我们一同分享各个法域的仲裁实践。
本系列访谈评论活动将自2022年1月起,在每月6日和20日左右分别播出一期,预计全年共24期,每期约20分钟,供各位仲裁爱好者利用碎片时间快速了解仲裁概述、仲裁启动、从组庭到开庭、从开庭到结案、结案后各个环节的系列经典话题和相关案例。
本期视频
仲裁立案漫谈
本期概述
本期主要从仲裁机构和仲裁当事人的角度,来介绍仲裁立案相关考量因素和注意要点。
一、 从仲裁机构受理考量的角度
考虑是否属于可仲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明确的仲裁依据 视频1'18''
仲裁条款最好使用各机构官方推荐的示范条款 视频3'25''
仲裁法修订草案不再强调明确的机构,而是强调仲裁合意 视频3'55''
仲裁协议中所涉主体和仲裁程序所涉主体不完全一致的情形及处理 视频5'23''
仲裁协议中的约定和仲裁机构规则不一致的情形及处理 视频7'49''
涉外案件和国内案件的确定和规则适用 视频8'20''
多方合同情形下的仲裁程序主体选择与处理 视频14'
互联网平台与消费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构成格式条款?视频18'40''
二、从仲裁当事人准备的角度
提起仲裁的授权手续和程序于诉讼程序相对简单和灵活 视频9'36''
仲裁代理人的选择与限制 视频12'25''
仲裁机构的收费标准和预缴方式 视频13'
仲裁请求的设计需要具体明确可执行 视频21'30''
仲裁保全的管辖法院选择及明确 视频21'58''
本期人员介绍
主持人
彭竹律师,方达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团队合伙人,有超过10年的争议解决执业经验,专注于国际商事仲裁和涉外诉讼业务。彭竹律师在亚太地区及境内各大仲裁机构和境内各级法院进行过包括国际货物买卖、产品质量责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纠纷、股权投资/回购纠纷、天然气合作开采等各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和侵权案件纠纷的代理,擅长处理复杂的商事争议。彭竹律师现兼任亚太国际仲裁论坛(AFIA)中的机构代表,也是2021-2023年度国际商会青年仲裁员论坛(ICC YAF)北亚地区委员会代表。
嘉宾
王瑞华,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立案室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法学学士。办理各领域商事仲裁案件八百余件,具有较为丰富的商事仲裁案件管理及复杂案件的处理经验。目前主要负责北仲的立案管理及研究工作,对接仲裁员沙龙及培训、高校课程的开设与推进等。常年致力于商事争议解决发展的实务研究,曾任《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北京仲裁》及“北仲译丛”等书刊编辑,并在相关刊物及载体上发表多篇仲裁实务文章。
康明律师,方达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团队合伙人,主要业务领域为争议解决,尤其专于国内法院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业务。作为仲裁员,曾处理超过1000起仲裁案件。康律师担任包括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巴黎仲裁院、韩国商事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国内外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并且是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聘请的第一批8位中国大陆籍仲裁员之一。在加入方达之前,康律师曾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1991年起,受聘中国法学会,长期担任《中国法律年鉴》特约编辑。康律师还兼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副主席。2005年2月至2006年4月,康律师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英国代表处首席代表,同时担任英国中资企业协会秘书长。康律师于2005年被国务院授予享有特殊津贴专家荣誉,同时连续多年被钱伯斯评选为争议解决:仲裁领域的“业界贤达”。
往期回顾
第2期丨境内仲裁 v. 境外仲裁 – 特点和选择
第1期丨先从仲裁的特点和发展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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