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是第四届全国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提醒您:“投资理财不受骗,查清资质是关键”。
你是否曾经收到过这样的短信或电话:“亲,我是某某投资公司的副总,我们有一些原始股、境外上市、合格境外投资者等项目,只要你投入一点钱,就能获得高额回报。”或者:“亲,我是某某财经大V,我有一些内幕消息和独家荐股,只要你跟着我操作,就能轻松赚钱。”如果你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千万不要轻信。这些都是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常见骗局。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的行为。这些活动通常以各种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吸引投资者参与,实际上是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诈骗、操纵市场、套取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权益,损害国家金融安全。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好地认识和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小编结合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些典型案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常见的骗局,请大家注意警惕:这类机构通常以“基金管理”、“基金托管”、“基金代销”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吸引投资者参与所谓的“私募基金”、“阳光私募”、“海外基金”等项目,实际上是利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的基金产品或者机构进行非法证券基金业务活动,套取投资者资金。例如,在2021年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中公布的防范非法证券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非法代销私募基金案。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赵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公众推荐并代销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并收取高额佣金。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共计代销私募基金产品约2.5亿元,并从中收取佣金约2000万元。这类机构通常以“证券培训”、“期货培训”、“股票学习”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吸引投资者参与所谓的“股票课程”、“期货课程”、“炒股技巧”等项目,实际上是利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的培训课程或者机构进行非法证券期货培训活动,骗取投资者报名费或者诱导投资者参与其他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例如,在2021年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中公布的防范非法证券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非法从事证券培训案。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孙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以“股票学习班”为名向公众提供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的证券培训服务,并收取报名费、学费等费用。被告人孙某某等人共计向公众提供证券培训服务约2.4万次,并从中收取费用约400万元。
以上这些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没有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者备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或者备案的机构和人员才能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因此,投资者在参与证券期货交易之前,一定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机构和人员是否有合法资质,并注意保留相关交易记录和凭证。如果发现或者怀疑存在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举报。*中国证监会官网http://www.csrc.gov.cn
我们呼吁广大投资者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要轻信他人推荐、介绍、指导、代理等方式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要贪图高收益而盲目跟风炒作。也希望广大投资者积极支持和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展的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稳定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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