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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法治建设五周年》系列报道之① | 新时代依法治理的创新范例

王健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2-10-26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15期

        编者按

  又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雄安新区5岁了!这座承载“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重托的未来之城,已经悄然崛起。

  肩负着开放发展先行区的光荣使命和打造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样板的历史重任,作为法治雄安建设的参与者、守护者和主力军,在省委、雄安新区党工委和上级政法单位的领导下,雄安新区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大胆开拓,勇于创新,能动履职,试行环境司法专门化、内设机构改革先行、探索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机制,创新执法办案机制,以法治思维“引领”雄安新区蓝图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用法治方式“点燃”优化雄安新区营商环境的“新引擎”,绘制出了一幅新时代最新最美的法治雄安画卷。

在雄安新区设立5周年之际,本社记者走进雄安新区,记录雄安新区5年来的法治建设显著成果、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追寻5年来雄安新区为推进法治雄安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闪亮足迹,与您一起开启雄安法治发展的成功密码。


《雄安新区法治建设五周年》系列报道之一

新时代依法治理的创新范例


文/ 本社记者 王健

       五年前的4月1日,新华社一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的消息,如春雷乍响,激荡在华夏大地。

五年间,雄安新区人在这幅面向未来的“工笔画”上细笔勾勒、精雕细琢。中国高质量发展的要义,在雄安新区建设的细节里得以呈现和展示。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千年大计,行稳致远。五年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日臻完善,法治雄安的蓝图日渐清晰,新时代依法治理的“雄安范本”呼之欲出。


一部地方性法规,推进雄安新区蓝图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了《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2018年12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批复《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2020年,经党中央同意,国务院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和《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系列规划,为推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雄安新区进入大规模建设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同步推进的重要阶段,雄安新区“未来之城”的画卷徐徐展开。如何协调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成为下一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根据我国现行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仅赋予设区市或县级政府具有城市建设的相关行政管理权限。也就是说,雄安新区管委会作为河北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并不具备设区市或县级政府的城市建设管理权限。如此,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雄安新区管委会并没有审批权限,这些事项不得不按照既有的行政管理体制,需要委托保定市政府办理。这既降低了城市建设效率,也对雄安新区的统筹协调能力形成了极大制约。“制定《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十分必要且紧迫。”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向媒体介绍,将党中央关于新区的决策部署通过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是实现规划的法治保障,可以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2021年7月29日,《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当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为这座“未来之城”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怎样的法治保障?10章、80条、8000多字,聚焦高质量发展、改革与开放、生态环境保护等八方面。“条例首次将雄安新区有关规划上升为法律规定,以法治助力雄安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周英表示。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的出台,明确界定了雄安新区参照行使设区市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为实现“雄安事,雄安办”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明确了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参照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行使国家和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为新区开展下一步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行使职权提供了法律的依据。“有了管理职权,新区行政管理效能将大大提高。”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峰说。雄安新区肩负着打造体制机制新高地的重任。《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着力赋予新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用20条近1/4篇幅,总结吸收土地、金融、人才等各领域最新改革成果,通过立法保障这些举措,鼓励新区先行先试,确保做到“雄安事,雄安办”。比如人才方面,条例规定,赋予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这一突破性亮点将充分激发人才积极性,使他们迸发出更强的创新、创造活力。”陈峰说。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支持雄安新区改革创新和建设发展的综合性法规。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法治雄安建设开启了新篇章。以此为基石,雄安新区党工委立足总体布局,从顶层设计视角推动雄安法治建设,把抓关键性立法、引领性规划、创新性改革、前瞻性机制作为深化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任务,推动建立服务保障新区规划建设的法治框架体系。此,雄安新区成立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和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雄安新区党工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雄安建设的意见》《河北雄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法治雄安建设奠定政策法规基础。还印发了《雄安新区“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体系发展规划》和任务分工,加快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五年的发展,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已融入了雄安新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普法宣传等方方面面,不断促进雄安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法治之魂,已然在雄安新区这片热土上扎根、成长,成为雄安新区最亮丽的底色。



一次次探索和创新,不断擦亮依法治理的“雄安模式”底色

        由于承担着“先行先试、提供示范”的重大使命,在法治雄安建设过程中,雄安新区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法治雄安建设质量和水平,全力打造新时代依法治理的“雄安样板”。

动动手指,即可在网上办理从立案、缴费、调解到审理、送达“一体化”的线上诉讼服务;不用跑很远、绕弯路,便可在自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里,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在雄安新区,记者见到了数不清的新措施,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这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举措,让雄安新区群众在日常的办事中,真正有了法治惠民的体验。

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方面,雄安新区出台《加强和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建设“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如何建立起“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党群工作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根据方案,全面推进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依托现有资源,2023年年底前实现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建成率分别为80%、100%的工作目标。

同时,优化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做优做强检察办公室,统筹考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提高法律服务便利性,亦是下一步的重点举措。“建立‘一体通办’模式,推动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打造‘窗口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工作模式。”党群工作部有关负责同志说。

为保证群众能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雄安新区还将涉及困难群众维权的矛盾纠纷纳入到法治化轨道,以法援中心为常设窗口,通过接待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雄县县委政法委科员、法援中心负责人胡雨坤主动建议,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困难群众“绿色通道”,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扩大残疾人受援范围和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免予经济困难核查情形的规定,积极探索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个人诚信承诺制,进一步畅通了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的渠道,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为了使司法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司法行政有关职能的对接,胡雨坤主导法援中心探索实施“先调解后诉讼再调解”的办案程序,通过调解手段辅助诉讼案件化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探索“一对三”工作模式,即:一位法律援助工作者与一位警官、一位检察官、一位法官沟通联系的新型工作模式,助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开展。组建专业律师服务团队,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如今,在雄安新区,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服务渠道,已经遍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精准识别特殊群体,实现了对低收入群体、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00%覆盖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雄安新区法院打造智能诉服新模式,建设“5G+智慧法院”,开展“云立案、云缴费、云调解、云审理、云送达”一体化线上诉讼服务。在雄安,只需一张身份证,群众就能在全省首家24小时便民诉讼服务站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完成自助立案、缴费、风险评估、文件交换等操作,在法官服务站可以与值班法官面对面地咨询法律问题、反映信访问题、寻求诉讼指导,百姓关心的每个司法问题都会得到及时回应。

如今,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网上送达在雄安新区已成为常态,全国首例5G环境下的刑事案件三方远程视频庭审、全国首例使用数字人民币缴纳执行款、全省首家执行案款“一案一码”系统等创新举措也相继在雄安法院落地。

针对白洋淀环境治理区域管辖这一难题,雄安新区法检两院思考在先、行动在前,主动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尝试环境司法专门化改革,成立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和检察室,集中受理涉及白洋淀流域9条河流43个县环境资源案件,有效保障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全面涵养“华北之肾”。

如今,法治雄安建设的各种探索,于无声处成为雄安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推动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每一起案件办理,都是持续打造“法治雄安”样本的生动体现

        “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让我深刻意识到企业合规的重要性,以后一定更加遵守规章制度,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安新县某建筑装饰公司负责人张某感激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2021年9月,安新县检察院在办理辖区内张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一案时,发现其属于在生产经营中的过失犯罪,涉案企业存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案件发生后,该企业合规整改的意愿非常强烈。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后,认为案件符合企业合规审查适用条件,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案件启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合规审查。合规考察验收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公司得以重新焕发生机。

“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依法保护好市场主体。”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一理念已经在雄安新区形成共识。雄安新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法律服务上持续打造“雄安服务”品牌,树牢“店小二”意识,强化“保姆式”服务,用法治力量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截至目前,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共对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5件1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仅如此,雄安新区检察分院还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法护雄安”品牌,为雄安新区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为此,雄安新区检察机关建立涉民企案件诉讼全流程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合规审查制度,在河北全省率先办理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的同时,联合综合执法部门护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确定首批7家“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并统一挂牌。雄安新区检察机关自主研发“检企共建”服务平台,已为70余家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延伸服务本地企业触角,促进本地企业转型升级。

如今,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对特殊群体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送法入企业入工地……由雄安新区检察分院打造的“法护雄安”品牌以及各项亮点工作,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自成立以来,雄安新区检察机关不断拓展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平台,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新区建设发展的能力水平。

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新开工项目多、体量大,但部分施工单位或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

2022年3月7日,容城县公安局将朱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移送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朱某某到案后全额支付了18名工人工资14.7万元。

尽管目前该案仍在审查起诉中,但是容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到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福祉。该院立即开展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了人社、公安、法院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并且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工作,引导相关部门取证,督促人社部门依法对用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有证据证明拒不整改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监督公安机关精准开展立案监督。截至目前,共监督立案3起,涉及农民工59人共计53万余元欠资,有效维护了雄安新区建设秩序,切实解决了群众心中的难题,消除了其建设雄安新区的后顾之忧。

五年筚路蓝缕,五年胼手胝足。在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历程中,始终闪现着法官、检察官和公安民警等参与者、守护者和主力军的身影,他们走企业、看项目、访工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护航重点项目推进,用肩负的法律职责守护着这座未来之城。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经过五年的探索积累,雄安新区已经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宝贵的“雄安经验”,形成一笔珍贵的财富。相信未来的雄安新区,在“法治之光”的照耀下,一定会站上全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成为新时代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


编辑:狄磊 芦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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