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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黄明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更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黄明耀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21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导向,是我国法治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人民法院”,“人民”和“法院”是连在一起的。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求我们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坚决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始终,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必须谨记司法权来自人民,将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 一是始终坚持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大力弘扬和拓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时代价值,把司法便民和司法公正,多元解纷、案结事了和坚守法治底线,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必要的调查取证,裁判公正和群众对公正的内心感受,严格司法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辩证关系有机统一起来,切实端正司法理念,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河北法院因地制宜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建立法官工作站或巡回审判点,实现人民法庭功能所有乡镇全覆盖;同时实施“廊坊经验”品牌重塑工程,推动构建诉内诉外循环新格局,让司法更加便利群众、贴近生活。 二是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监督司法渠道。认真倾听、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廉政监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等社会力量作用,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宏观决策等法院工作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支持。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法院上线“码上通”平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该系统与办案法官沟通,结案后亦可通过该系统对诉讼服务、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等情况评价反馈,有效破解了群众与法官互动难题,实现群众对法院工作更为直接、更加全面的监督评价。 三是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拓宽人民群众获得司法信息的渠道,努力为当事人、公众提供立体化、全方位、一站式、互动性的司法公开服务。河北法院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托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将司法公开覆盖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二、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全面增强司法服务主动性和针对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实际问题的多少、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社会是否普遍认同作为最大政绩,努力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以百姓心为心,保持不厌其烦、设身处地、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把群众的事儿当成自己的家事儿去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河北法院着眼群众对司法公正、文明、亲和的期盼,不断加强完善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去年河北省委政法委组织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河北法院系统队伍群众满意度提升幅度较大,为近五年来群众满意度提升最为显著的年份。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和期待。在执法办案中加强换位思考,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及时得到纠正,努力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裁判案件中,既不迟到,也不缺席。去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河北法院聚焦执行难、类案不同判、案件久拖不结等顽瘴痼疾,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取得审判质效全面持续向好的积极成效。 三是更加注重个体对执法司法的感受。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司法工作的温度和口碑是在每一起群众身边“小案”的办理中积累而来的。要更加重视“个体”“个案”,自觉把关爱、理解、体恤的司法精神融入司法全过程,让执法司法有效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要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纠纷,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深刻把握群众实际利益诉求,加强释法明理、沟通协调,综合运用判决、调解等手段,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近年来,河北法院妥善审理“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汪天佑正当防卫案”“坠楼女婴监护权案”等系列案件,努力把经手的每一起“小案”都办实办好,取得群众认可。 三、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树牢正确的公平正义观念,努力实现形式和内容、程序和实体、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导核心和政治把关作用,把讲政治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审判执行各环节,确保每起案件办理都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密契合,决不能偏离政治效果。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在法律范围内充分考虑社会现实,充分兼顾普遍公理和人之常情,决不能背离社会认知。强化法官责任与担当,严格遵守实体法和程序法,在兼顾社会普遍正义的同时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义,切实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决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河北法院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关于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健全审判执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全省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二是坚持程序和实体相统一。一方面,程序既是对公权力的约束,也是对诉讼参与人的保护,必须严格遵循,没有程序公正,就算实体处理正确,也容易让人产生合理怀疑,导致案结事不了,影响纠纷解决的总体效果。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以实体公正为导向,按照法律修养和良心、良知裁判案件,通过充分发挥程序作用,努力使查明的案件事实接近或达到客观真实;在坚持法治原则、固守法的安定性的同时,注意适用法律的妥当性,最大限度地实现个案公平。近两年来,河北法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解纷方式指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规定,让程序公正的价值充分彰显。 三是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围绕提高办案效率的永恒主题,必须落实监管责任,结合三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进一步强化条线业务指导,推动均衡结案,严格审限管理,规范案件流转,对长期未结案件加大督办通报力度,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必须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完善繁案简案区分标准,根据案件难易、刑罚轻重等情况,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形成简单案件更加注重效率、疑难案件更加注重精准、敏感案件更加注重效果的解纷格局,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质量和效率的有机统一。必须多措并举为法官“减负”“增速”,综合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智能化辅助办案机制、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手段,让法院“瘦身”,为法官“减负”,全面实现工作增速增效。近年来,河北法院大力推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制定下发《关于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关于加强速裁、快审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和速裁操作规程》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优化简易程序规则,让诉讼程序、司法资源与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更加匹配,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河北法院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始终秉持为民情怀,牢记初心使命,推动法院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进展,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编辑:狄磊 芦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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