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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替幺宁辩护的人学的陆虞侯?“太尉差遣,不敢不来”

2017-03-17 十年砍柴 文史砍柴


重庆市“打黑”时“李庄案”的公诉人幺宁下海当律师了。网络间又把那段往事翻了出来。许多人批评这位前检察官当年为虎作伥,特别是她当庭污蔑李庄嫖娼。也有人替他辩护,辩护的理由无非是当初她在体制内, 上司的压力之下,她不得不那样。


可是,诚如一位熟悉当时案情的法律界资深人士所言:


当时重庆的情况作为公诉人幺宁只能听组织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也可以理解。如果只在公安提交的、卷内有的,哪怕知道是假的,依然作为真的发表公诉意见也可以宽容。但是,所谓“嫖娼”绝对是案卷中没有的东西,即使是压力之下所为,我也决不谅解!因为,如果人人都可以在压力之下诬陷他人而被宽容之,是不是意味着人人都可以不要节操甚至不要脸?


吃瓜群众既不能追究幺宁女士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又不能阻止幺宁进入律师队伍,就是吐槽几句,竟然惹了许多人。即便是受害人李庄高风亮节表示原谅,但幺宁本人也免不了公众道义上的谴责。——如果对作恶连道义上的谴责都是不宽容,甚至是落井下石。那我们这个世道还有没有是非和善恶标准?“乡愿,德之贼也。”


更搞笑的是有两篇替幺宁辩护的文章,一篇题目是《致那些对幺宁辞职的恶意与戏虐》,注意是“戏虐”不是“戏谑”,大概作者认为谴责幺宁当初的构陷行为是虐待她。作者在此文中把幺宁称为“曾经的检察官公主”。不知道一位奉命作恶的女检察官被称为这个职业群体的“公主”,其他检察官是否同意。另一篇题目更立场鲜明,《欺负一个女人,你们算哪门子好汉?》我觉得这篇文章的作者有性别歧视之嫌疑,以此来突出幺宁作为女性的“弱者”身份。可她当初以公权力构陷李庄时,谁是强者谁是弱者呢?难道说,那时候一个女人“欺负”(将无辜的人送进牢房,可不是寻常的欺负)一个男人,就是很牛的事情?用公权力作恶的人,其行为与性别无关吧?


考虑到这发两篇文章的公号疑似检察系统的自媒体,咱就没必要多说什么了。自家人做坏事,总是情有可原,可以得到原谅的。


对这类现象的评论,我在多年前写过一篇文章《陆虞侯的自我辩护》,已充分地表达了我的观点。陆虞侯说“太尉差遣,不敢不来”,而残害黄宗羲父亲黄尊素等人的狱吏颜紫是不是也可说“魏公公的旨意,不能不做”?旧文附后,今日读来,我自信仍不过时。




陆虞侯的自我辩护


陆虞侯是小说人物,在《水浒传》中他和林冲自幼相交,但为了巴结高太尉,出卖了林冲。火烧草料场的阴谋,便是他所策划。在山神庙里躲过一劫的林冲,怒气冲天将其杀死。临死前陆虞侯向林冲求饶道,


不干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来。


陆虞侯,包括《水浒传》中三番五次要害死林冲的董超、薛霸都是小人物。小人物作恶多端,总喜欢像陆虞侯那般为自己辩护,认为自己只是为了打一份工,作恶是大人物吩咐,不得已而为之。

历史中像陆虞侯这类小人物还真不少。《水浒传》成书的明朝,天启年间,大太监魏忠贤大肆迫害东林党人。许多忠良被东厂抓回诏狱秘密处死。杀死这些忠良的恶吏是同一伙狱卒,他们以为深牢大狱之中,无人能知道真相。


这些人想出一切办法防止监狱黑幕被外泄,比如每次家属探监并交纳“赃款”时(这些人无一不是被诬陷为贪污,且由东厂的人篡改供词,证明他们是大贪污犯),让家属跪在十步之外,大声地用官话而不能用方言交谈。如此防止犯人传出狱中信息。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一个叫“燕客”的侠士,同情这些被冤枉的人,花重金买通监狱的人,穿着狱吏的衣服,混进监狱,详细地记录了这些东林党人被刑讯逼供和冤杀的过程。

燕客在《天人合征纪实》中记录:


(七月二十四日)是夜,三君子果俱死于锁头叶文仲之手。叶文仲为狱卒之冠,至狠至毒,此则颜紫(也有史料写成颜咨),又次郭二,刘则真实人也。


几天后,袁化中和周朝瑞分别死在颜紫和郭二之手。一年后,黄尊素等君子也死在这三人之中。向家属公布的死亡原因,无非是急病发作暴亡,这一招,多少年来没变过。

被燕客称为真实人的狱卒刘某,不但没有参与杀人,而且一直在暗中帮助这些被冤者。如唯一没被暗杀而选择自缢的顾大章,本来也在被秘密处决的范围,刘某事前告诉燕客:“堂上已勒顾爷死期矣!期甚迫,奈何!”后在燕客的运作下,花了很多银子,也因为阉党顾忌舆论,不敢让六人全部不明不白死在监狱,最后顾大章唯一经过刑部堂上审讯,尽管也被判处死刑,但顾把六人在黑狱中的遭遇公布于世。

恶吏为之所以为恶,不外乎两点,上司的胡萝卜加大棒。“真实人”刘某的存在让我对人性良善还有些许的信心:那种制度下不作恶,并非一定就没法子生存,其实道路是可以自己选择的。

叶文仲、颜紫的下场很惨。崇祯帝上台后,诸君子被平反。东林党人的遗孤跑到京城来为父亲鸣冤叫屈,十九岁的黄宗羲当时满腔悲愤,正值血气方刚。他在《思旧录》中记载,他和周朝瑞的儿子周延祚,硬是将叶、颜两人逮住活活地捶死。这种血亲复仇的行为在当时被朝野理解,无人追究黄宗羲的责任。

叶文仲这样的恶吏当年行凶时并非没有恐惧感,他们也想过退路。杨涟生前留下一封血书藏在枕头中。血书被颜紫获得,他拿着血书对同事说:“异日者,吾持此赎死。”——他也知道自己做的是伤天害理的事,所以留条后路,以为政治风向一旦变化,保留烈士遗书是大功一件。但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颜紫等恶吏终于没能“赎死”,既然为恶,就不应心存侥幸。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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