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遇见兰,三十年

十年砍柴公号 文史砍柴 2019-10-01


岁月侵寻,忽忽卅载。


三十年对一个人而言,已是半生。如果他十八岁走进大学校门,此后的半个甲子,便是他一辈子中最美好最重要也最忙碌的三十年,直把青葱少年熬成二毛中年。如宋人李曾伯的词《满江红》所吟:“三十载,江湖客。千万里,关山役。”


我和我的同学考入兰州大学,距今已整整三十年。


现在回想起来,一个青年学子和一所大学相遇,犹如男女之间的结缡,多半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使然。有些是流水有意落水无情,苦苦追求许久未如愿;有些却是一次邂逅刹那间的心动,最终走到一起。而是否幸福,要用漫长的日子去考察。


虽然时光过去了那么久,一九八九年酷暑之中我在湘中一个小县城里填志愿的情形仍历历在目。我的分数,本来对学校和城市,可以有更好的选择。我的满叔一位熟人,是县招生办主任,他说了句“为了保险,填兰州大学吧,文史哲都行,肯定录,不错的学校”。那时候填志愿,哪像现在互联网时代,资讯如此发达,不知道做了多少次攻略,咨询过多少位亲友。而当时如我那样的农家孩子,完全是跟着感觉走,有见识的长辈一句点拨便奉为圭臬。于是,照他的建议,填报了兰州大学。那年兰大的历史系停止招生,我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是新闻系,第二志愿是中文系。喜欢舞文弄墨的少年多半有一个记者梦,后来被中文系录取了。


到今天,记不得曾有多少人了解我的简历后,还要问一句:“你一个湖南人,干嘛要那么远跑到兰州读大学?”我只能回应:“年少时喜欢远方,喜欢‘黄沙百战穿金甲,不斩楼兰终不还’的西北风,于是就去了。”


其实个人乃至国家的行程中,许多浪漫的宏大的理由都是事后追补的,而真实的原因就是一种偶然。


由于历史的原因,那一年大学的招生数锐减,今天网上查到的全国招收60万本专科学生应该只是那年年初下达的计划,而在招生时远远没有完成计划。反正我们兰州大学每个系的招生数,差不多只有1988级的一半。我们中文系招生的全部科生32人(其中包括2名定向代培)聚齐在大学校园时,已是九月中旬。


四年的大学生涯,真是电光石火一瞬间,现在回忆起来,只记得片鳞半爪。四年究竟收获了多少,当时身处校园之中,浑然不知,而在毕业后的漫长的日子里,才得以一点点检验。


当时兰州在全国城市中的地位,可能高于现在,但仍然是欠发达、艰苦地区的代名词,有大学毕业不去“新(疆)西(藏)兰(州)”之说;兰大亦然,尽管全国大学排名比现在高,但校园面积、办学条件比起沿海和中部同类大学,差距甚大。但经过毕业后二十余年的检验,我庆幸当时选择了兰大。


如今看我们读书时的兰州大学,校园可真小,占据着兰州盘旋路东南一隅,加上家属区也就六百亩。两栋主要教学楼,一个大礼堂,一个体育馆,几个体育场,一座看上去算是雄伟古拙的图书馆,两处食堂,几栋学生宿舍——7号楼容纳了所有89级男生加上部分88级男生。物理、化学、生物、数学、计算机这些理科系有自己的楼,因为要做实验。人文社科系说起来真寒酸,像中文、新闻二系共用了新文科楼的第七层,办公室十几间加上一个资料室,几乎是全部的家当。


不过对一个从未去过其他大学校园的乡下伢子来说,已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觉得校园很大。那紫藤覆盖的曲廊,那平静如镜的人工湖真美,春末夏初绽放的白丁香、紫丁香,馥郁扑鼻,至今难忘。直到有一位同乡学长告诉我,咱们的校园不如清华或武大的一个角落大,那一刻,心中涌出一丝沮丧。


生活的清苦今天很难为刚进校门的孩子所能理解。我刚到兰大,因为空气干燥,常流鼻血,过了一个学期才适应过来。毕业后去了北京,有年长的同事关问我一个南方人来北京适应干燥的气候么?我说已经在兰州呆过四年,北京的空气算是湿润了。当时兰州大学的大米还不能敞开供养,每个大学生每月定量35斤,其中有粗粮3.5斤,2斤大米。在湖南时,我一直认为“吃饭”就是“吃米饭”,面只是小吃,甚至是一道菜。2斤米票,两天就用完了,然后不得不已啃馒头、吃面条度日,第一个学期,消瘦了差不多10斤。可等到三年级大米敞开供养时,我已经疯狂地爱上了面食,直到如今,哪怕一日三顿面亦不厌烦。此刻,我无比怀念兰大食堂2两一个的大馒头,用河西走廊的小麦做成,真香真软呀。


单就师资而言,我们入校的八十年代末,正值兰大有实力的教师“孔雀东南飞”第一个高峰。我们中文系上课时,老师提到这领域某某大家,然后说这位先生前两年刚从我们系去了某某大学。上课用的全国通用的《现代汉语》教材,一看主编的介绍,哟,原来是在兰大时编写的,现在去了沿海一所大学。


那时候兰州远远算不上繁华,市中心西关十字、南关十字还有大量土垒的房子,蓝幡招展,拍民国影视剧是绝好的外景地。沿着学校漫步不到二十分钟,就是黄河边上的雁滩,仍是一派乡野风光。夏天时园子里的瓜果飘香,守门的土犬狂吠,伴随着黄河的流水声。我除了节假日去兰柴厂看了几场电影,西关十字买了几次书,和同学逛了几回公园,几乎全部时间在校园里度过。那四年我根本没有融于城市,对城市的认知比起在乡下时,强不了多少。


一些在读大学时看上去很重要的事,而今放到三十年中再去评价,已变得很不重要。一所大学对一个人的影响,我以为主要是看其校风。校风和民风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实实在在地润物无声。其对学生人格品质的塑造,人生态度和做事风格的养成,知识结构的构建,影响深远。与这些相比,所在城市的繁华,校园的宽阔气派,生活的舒适,其实只是满足一时之愉悦的浮华幻觉,不必太在意。


1999年扩招后,带来了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大学所在城市的重要性凸显。不可否认,一座发达的、开放的大城市对该城市的就读大学生眼界开阔颇有助益,其就业也更为方便。但现在却到了本末倒置的地步,许多人宁选沿海大城市的一所三流大学也不愿去西部一所“双一流”,这是买椟还珠。以前把大学比喻成“象牙塔”,我的理解不是指人在里面无忧无虑,而是与社会适当的隔离。上大学特别是上名校就是来读书的,和寺庙中青年僧人的修习一样,需要心无旁骛。大学不应该是热热闹闹的职业培训所,在校期间和校园外的社会有太强的关联未必是件好事。像比尔.盖茨、乔布斯、扎克伯格这些中断学业去创业而有非常大成就的天才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大多数人应该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读完大学。


大学毕业后的人生道路是可以选择的,并非一成不变,而大学四年却是不可逆的,只有一次,而影响终生。我的大学同学好些毕业时留在西部或去了中小城市,数年后通过各种方式进入了一线大城市或沿海二线城市,今天他们的成就并不比一毕业就来到这些城市的同龄人差。


我的朋友元淦恭最近发表一篇公号文《你终会去更远的远方》,其中一些观点我深为赞同。文章说:


这些年来,许多人都喜欢强调,城市重于学校,宁要一线非重点,不要三线985之类。但说句公允的话,有不少看法把城市的因素看得过于重要了。

大学和大学所在的城市,框限不了一个人的职业选择。等到毕业工作之后,你终将去向更远的远方。


作为毕业已二十六年的中年人,回忆大学生涯和毕业后走过的路,我想自己能够心平气和、较为公允地评价兰大和兰大毕业生,不自卑亦不自夸。


兰大的风气是朴实诚笃的。——当然这只是整体概括,也没有统计学的支持,以个案而言,哪个大学的毕业生都有老实人,也都有奸猾之徒。朴实诚笃之风首先影响着学生的做人和做事态度。“双一流”或985大学的毕业生,来到同一个单位,智力和能力上并不会有大的区别。短期看,朴讷之人吃亏,长远看则不然。兰大毕业生给职场领导和前辈带来的普遍印象大概是“好使”、“听话”,这并非是平庸的表现,而是不埋怨,不挑剔,耐得住寂寞,这些特质更能获得上司和同事的认可和欣赏,从而赢得更大的成长空间。现在流行“狼性文化”,但对职场新人来说,轻率地表现出“狼性”是不受欢迎的。处卑守雌的态度在中国社会至少现在还不是缺陷而是长处,当然先要“知其雄”。


朴实诚笃之风另外的重要影响是对学生专业知识的获取。大学本科阶段,无论学人文社科,还是学理工,最根本的还是学习基础知识和训练学习的方法。理工科且不论,就我所了解的文史哲,哪些在大学里学过的学科知识,到了职场能一一对应地使用呢?恐怕很少。但不能说这些基础学科无用,就像我刚刚进入中文系时,一些其他专业的人疑惑,能说话能写信就行了,值得再学四年中文么?如果不是毕业后读研究生从事专门的学术研究,这说法看上去有道理。去一家媒体当记者编辑,或去一个机关做公务员,很难说当初读过的古文和诗歌,哪一篇在写新闻稿和公文中能用得着。可一旦进入职场若干年,就会发现当年学过的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古代文学史、现当代文学史,甚至冷僻的民俗学课程,太有用了。兰大无论是人文社科还是理工科,很重视专业基础知识的夯实,这对本科生尤其重要。教学科研的尖端人才,对博士阶段的培养,可能用处更大。而对本科生来说,那些出现在学校招生宣传资料上名家,只是徒增一些荣耀,远不如负责的、勤奋的授课教师和热心的辅导员重要。


以我个人为例,我在大三时才听说一位快毕业的同乡学长告诉我,世上有一个叫因特网的东西,计算机联上网,就能全世界范围内查资料,当时兰州有三台计算机联上这个网,兰大占了一台。我以为那些遥远的高科技只和做理工科研究的人有关,不会和我的生命发生交集。但毕业后没几年,以传统文人自诩的我很快拥抱了互联网,一头扎进去;在大学时我从未上过一天的新闻专业课,也未写过一篇时评,毕业多年后一度在全国多家有影响的都市报上同时开设时评专栏;上大学时选修过历史系、哲学系的几门课,当时主要是为了修满学分,未曾想后来在时评市场萎缩时,我扎进古书堆爬梳资料写一些历史类文章自得其乐。我想作为一位中文系科班出身的人我尚能比较从容地不断调整与转型,和大学阶段获得还算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养成对新事物永远好奇的学习态度关系甚大。


当然,任何人的青春经历都会有缺憾,回想起大学四年,常有诗人张枣在《镜中》所表达情绪:“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我后悔的主要有两项。一是外语没学好,毕业后才深深地体会到,无论研究历史问题还是分析现实问题,到了一定的层次,外语太重要了;二是对当时看上去特别冷僻的专业课重视不够,譬如训诂、音韵之学,当时想自己反正不读研究生,毕业后做文字工作用不着这么冷的专业知识吧。年岁渐长,才深深地体会章太炎先生“读书必先识字”乃不易之论。


兰州和兰州大学的气质可用孤冷二字形容。我们兰大八九级那一批学生,大概是人数少,势单力薄,在学校的各类活动如运动会上表现不突出,总是落寞独行,孤冷之气尤甚。


这种气质也带到了毕业后悠长的岁月中,我们班同学不热衷搞同学聚会,同学群里常常沉寂一周无人说话。但我以为这只是佛系的外表,内心仍然是火热的,珍惜着四年同窗的情缘。我有时出差到某地,想起这是大学同班某同学的故乡,他曾给我介绍过他故乡的名人与风物。拿起手机想给他拔一个电话寒暄几句,又觉得没有必要便搁下了。在同学的故乡回忆起和同学有关的青春往事,岂不更美?何必惊扰现在的他或她?


去年冬天,一位低我一级的经济系同乡校友,供职的公司总部由沪迁京,他来京后非得宴请我。受之有愧,无意酬谢,书生人情一张纸,我在宣纸上抄写了谭嗣同一首《别兰州》送给他。谭嗣同是我们几代湖湘青年的青春偶像,因为父亲谭继洵在甘肃多年为官,他先后五次游历甘肃,第二次到兰州时正是十八岁,是我上大学的年龄。陇原奇绝险峻而荒凉寂寥的山水影响了谭嗣同的胸怀与气质。他写这首诗时是光绪十四年(1888年),时年二十四岁,第四次离开兰州,距第一次来兰州整十年。诗曰:


前度别皋兰,驱车今又还。

两行出塞柳,一带赴城山。

壮士事戎马,封侯入汉关。

十年独何似,转徙愧兵间。


谭烈士的生命在三十四岁那年,和中国的维新国运一起中止在北京菜市口,他无法再有机会来关注第二故乡兰州和陇原的变迁。今天的我比谭嗣同幸运得多,“转徙愧兵间”的感触却是相同的,只是未处在兵荒马乱之间,而是在生活的琐碎中突然意识到:


遇见兰,三十年。


【十年砍柴系“今日头条”签约作者】



往期精彩文章


县域青年的出路就是逃离?

叹息庚子事变中高官被冤杀后两个细节:人间不值得

这才是生死之交 | 读郭嵩焘写给江忠源的诗

当大哥的就得替小弟扛事 | 析王定安挽曾国荃

Modified o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