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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古今谈:为啥不能全国同一个标准录取?

十年砍柴公号 文史砍柴 2021-11-14


河北衡水中学校长郗会锁为了儿子的一番“妙操作”,再次引发公众对“高考移民”的关注。

 

有人发帖举报衡水中学校长郗会锁之子郗某某赴西藏报名高考。郗会锁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任西藏阿里地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书记,其子郗某某以援藏干部子女身份落户西藏。西藏教育考试院称,郗某某户籍在藏但其父援藏未满三年,已取消其报考资格。


郗父的这种操作为何引起引起吃瓜群众更大的愤怒,是因为他想什么便宜都占。其如意算盘应该是,儿子落户到西藏,高中毕业时参加西藏的高考和录取,而以借读的方式在自己掌管的衡水中学进行高效而残酷的应试训练——等于把“教育资源”和“政策资源”强强结合,这是对真正在西藏学习、生活多年的考生很不公平。如果郗会锁援藏满三年呢?那他的娃落户西藏就符合政策了。


最近天津也在堵落户天津参加高考的BUG。天津几年前实行了买房落户政策,一些家长就利用这一政策让孩子落户在天津参加高考,引起本地居民的强烈不满。8月16日,天津市宣布调整高考报名政策,自2021年11月初开始,报名条件由单一的“户籍”要求调整为“户籍+学籍”的要求,即具有天津市常住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高考时,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这意味着,在外省上两三年高中、临近高考时“空降”到天津参加考试的捷径被堵死了。


“高考移民”是个延续几十年的话题。常有人问:为啥不能全国一样的试卷,大学(至少教育部和其他部委直属的“国立大学”)在全国范围内从高分录到低分?如此就没有了“高考移民”。这在技术上应该不是难题。

 

我们可以将“高考移民”与中国古代的“科考移民”比较一下,或许就明白政策制定者为什么不这样做。

 

古代读书人离开本籍所在地到别处应考,也分两种。一是合理利用对部分人群的优惠政策;二是以造假的方式“冒籍”,这是为朝廷必须严厉打击的非法行为。

 

1847年,李鸿章入京应顺天乡试,作《入都》诗十首,第一首为:“丈夫只手把吴钩,意气高于百尺楼。一万年来谁著史?八千里外欲封侯。定将捷足随途骥,哪有闲情逐野鸥, 笑指卢沟桥畔月,几人从此到瀛洲。”笔墨间充溢着少年拿云志向。

 

李鸿章是安徽庐州府合肥县生员,为什么没去南京参加江南乡试呀(江苏、安徽两省的生员共用的考场)?

 

南京的江南乡试和北京的顺天乡试,录取名额是全国最多的,远超于其他省。可参加江南乡试的是全国考试能力最强的一群生员,竞争的残酷程度全国第一,堪称“地狱模式”,甚于顺天乡试。明清两代规定,各省的贡生(从生员即秀才中选拔优秀者贡于国子监)和监生是最高学府国子监的学生,有资格参加顺天乡试。贡生靠各省选拔,监生主要是恩捐(朝廷对功臣的子弟开恩,奖励一个国子监生资格)、荫监(三品以上的官员子弟)和纳捐获得资格。李鸿章的父亲李文安当时只是一个五品京官,不够荫监的资格。李鸿章在老家庐州府获得了贡生的资格,凡贡生可参加本省的乡试,亦可去京师参加顺天乡试。衡量一下难易程度,李父便让儿子来北京考试。这一科李鸿章果然高中,取得了举人功名,并在第二次会试及第,殿试成为二甲进士,选入翰林院,开启了他近六十年的仕途生涯。

 

郗会锁为儿子设计的“高考路径”和李文安为李鸿章的谋划思路一样,都是合理利用政策,只是郗会锁过于鸡贼,他只援藏一年多。

 

以贡生、监生的名义去京师参加乡试,毕竟只能是一小部分生员,而且顺天乡试的录取难度也不低,甚于一些边缘省份。在政策之外,“冒籍”应考便是一种舞弊手段,其风险也颇大。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七月的一天,乾隆帝已经67岁了,一点也不糊涂,且精力旺盛。他突然决定在宫内接见浙江解饷官绍兴府通判张廷泰。皇帝见官员,一般首先问籍贯、履历、家世。张廷泰说自己是顺天府人氏,可精明的乾隆帝听出了浙江口音。这在当时是大事。一则本地人在本地当官,违反回避制度;二是张某可能是冒顺天府籍在京师参加的科考。张廷泰回奏:“幼曾随父至绍兴住居数年,遂习其土音。”但糊弄不了乾隆,龙颜大怒的他下旨曰:“顺天应试,例有审音御史、验看月官,则特派九卿、科道,皆宜悉心询察。且朕于各官引见,奏对履历,为时无几,尚能辨其语音。诸臣审音验看时,如果留心听察,南北音声无难立辨。皆由诸臣视此等事不以为意,遂至混淆莫辨,殊失敬事之义。”意思是说,我就凭两句话听出了张某说的是南方口音,你们那些“审音御史”是吃干饭的吗?


何谓“审音御史”呢?这是专门为打击“科考移民”,即“冒籍”而设置的。古代考生没有照片,只能凭口音来分辨其籍贯。


宋代已出台措施防止“冒籍”,但由于当时版图没有明清两个朝代大,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相对平衡,因此这一规定并不十分严厉。到了明、清两代就不一样了,帝国疆域广阔,士子众多,而各地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极不平衡,因此对某些地方进行政策性倾斜是必要的。邓云乡在《清代八股文》中介绍:

 

举人各省均有定案。一般只一百几十或零几名,因此文化发达的省份和文化较差的边远省份,在考试难易上大不相同,在程度上也不大一样。像江南江宁试场(即贡院)、浙江杭州等试场,都一万多号舍,应试者都过万人……边远省份,参试者少,中试名额亦少。如贵州中额三十六,甘肃中额三十,参试者人数与中试名额比例,大省如顺天、江南(包括江苏十之六、安徽十之四)、浙江、福建等,大约均是百分之一强的机会,即一百零几名中才能取中一人。

 

边远省份虽然录取名额少,但参加考试的人也少,且教育不发达,江浙一带文风鼎盛地区的士子“冒籍”应考,显然比在本省把握大得多。而首都所在的直隶省,得到朝廷的照顾,其录取名额多,直隶本地士子的考试水平不如江浙等省。


不仅仅是考举人的乡试,科考的最低阶梯——考生员(即秀才),难易程度亦不一样。齐如山先生说他的家乡直隶高阳县,文风盛时,三十余名童生才取一名生员,而同一省的涞源县,有些年份考生还不够应录取的名额,基本上能把前两行八股文写顺溜就可以中秀才。由于生员录取是以县为单位,童生们彼此熟悉,要“冒籍”很容易被人告发。且考秀才有“作保”制度,考生拿钱请“廪生”(生员的一种,可以在政府领粮食,相当于公费生)做保人,考试前考官点完考生名后,再叫“某人保”,作保之廪生必须应声“某人保”,一旦“冒籍”事发,作保的廪生会被革去功名。


乡试以省为单位,而且考取举人的利益更大,防范“冒籍”则难度更大,只能用严刑峻法待之。据明末的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万历十三年乙酉科顺天乡试后,冒籍之说纷起,给事中查明冯诗等八名浙江秀才冒籍在顺天考试,奉旨查办,将冯诗等二人枷示于顺天府前,和其他六人都发配为民,禁锢终身——即终身剥夺考试资格。


这个案子是怎么起来的呢?据沈德符记载,“乙酉乡榜,有顺天诸生张元吉者,投揭长安,谓浙人冒籍得隽,致妨畿士进取。”也就是说,北京所在的顺天府某位秀才向朝廷告发,好几位浙江人冒充直隶省的籍贯考取举人,妨碍了京畿秀才的前程。


不过朝廷处罚冒籍有如松紧带,不同皇帝在位,其严厉程度不一样。嘉靖年间有个超级学霸、绍兴籍的陶大顺,冒籍顺天考了个经魁(前五名),发挥太好,被人告发,剥夺举人资格。这次朝廷很仁慈,没取消他今后的考试资格,过了几年他在浙江乡试中考了第四名,紧接着登乙丑科进士,官至左副都御史——掌管全国纪检监察的二把手,查“冒籍”在他的职权范围内。明亡清兴后,冒籍仍然时有发生,清朝打击“冒籍”比明代严厉。

 

考察明清两代冒籍的案例,我发现浙江士子特别是绍兴府的士子比较多,分析其原因应该是:浙江文风鼎盛,乡试的竞争激烈程度一点不亚于江南乡试,而绍兴文风又是浙省最盛的。还有一个原因是绍兴盛产师爷,全国各府州县的衙门几乎都有绍兴师爷。绍兴师爷这个职业群体互通信息,知道哪个地方考秀才或举人容易,找谁人疏通关系能成功冒籍。

 

在明清两代的科考,不仅每科各省乡试的举人名额有规定,能确保教育欠发达的边缘省份能录取一定数额的举人,这些举人来京会试时,会试及第的名额各省也有分配。否则所有的举人统一标准录取,很可能考中进士的大部分是发达省份的举人——那就意味着官场大部分是这些省的人。左宗棠第三次参加会试时本来已经录取了,后来主考官一检查发现湖南多录了一名,湖北少录了一名,于是刷掉了左宗棠,补录了另一名湖北籍举人。

 

清代初年,会试中额开始有南、北、中卷——即全国划为三个大区,各有定额,分别录取。后来发现这样仍然不够精细化,因为同一个大区内,各省教育水平仍有不小差异。康熙三十年(1691)辛酉科会试,云南、贵州、广西三省无一举人及第,剃了光头,当时叫出现“脱科之省”,这对一个疆域广阔、人口众多的帝国来说,是件大事。如果一些边缘省份录取的进士很少,那么进入仕途的士子也会很少,在帝国便少有该省的代表。长此以往,这些省份必然出现离心力。最后清廷干脆把会试名额下到各省,不管这个省的教育程度和江、浙、鲁差别多大,每科都会考取一定名额的进士。

 

单就考试的本身而言,会有人说这样做对考试大省的考生不公平。但如果从帝国治理的角度来审视,照顾教育欠发达的省份的士子,是一种更大的公平(顺天乡试名额最多,有照顾高级官员子弟的意图。政策优待两头,中间最吃亏)。因为教育发达省份一定经济发达,该省的士子总体上讲,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比边缘省份的士子更为优越。当然,制度设计只能从大面上考虑,不可能穷尽所有的个案,肯定有在贵阳的官宦人家的子弟,学习条件比浙江一个山区小地主的子弟好得多。

 

今日的高考和明清时代的科考不是一回事,经济、文化、教育的形态和整个社会的结构已与古今相差甚大,但一个大国的治理之道,古今仍然有某些相似之处。即使在政治制度很不一样的美国,经过民权运动,形成了很多照顾少数族裔的优先入学或保障就业的政策,包含在“强制优待政策”(Affirmative Action)的框架下。有的政策只简单地要求考虑申请入学或者工作者的少数族裔身份,有的政策细化到规定一定比例的入学名额或者工作机会要留给少数族裔。当然,任何一种政策应该掌握平衡,如果矫枉过正,那么会对另一些群体的利益造成伤害,导致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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