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江西安义县政府将50亩土地“一地三卖”,七旬老翁维权八年

陆炎 人我场
2024-09-24

作者 | 陆炎

八年了,抗战都已经胜利了!江西安义七旬老翁龚细长却还在苦苦等待一个真相。

2016年,在当地经营一家民营企业的龚细长发现,公司名下一宗50亩的商业用地被安义县政府职能部门“一地三卖”。此后多年,他穷尽一切法律救济途径维权,始终无果。



期间,江西的地方法院,公然为政府的违法行为保驾护航,令人叹为观止……

2024年6月,老人终于见到了一丝曙光:安义县政府已经同意,用一宗“同性质、同用途、等价值”的土地来进行置换。


01 50亩土地遭“一地三卖”

这是一桩极其荒唐的“一地三卖”案:

一块50亩的土地,被江西省安义县政府三次重复出售给不同的人。同一件商品,卖了三次,挣了三次钱,可谓“生财有道”。

位于江西安义的江西雄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雄鹰公司”),曾是江西最大的铝型材企业之一。



去年11月,笔者曾发布《江西一县政府的“生意经”:将他人土地重复出售,悄悄建了廉租房》指出,2011年6月,雄鹰公司获得了这块50亩的商业用地。

2016年,在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时,雄鹰公司惊愕发现:

属于他们的这50亩土地上,竟然早就建起了廉租房和其他公司的厂房。土地证是他们的,但土地却已经被别人用走了。

雄鹰公司找到第三方测量后发现,50亩土地分别在2012年至2014年间被“卖出”。而非法卖地的,竟然是安义县国土资源局。

其中22亩土地,在2012年被建设成“凤凰安居花园”(廉租房)9栋楼房;


涉案部分土地被盖起廉租房

另外29亩土地,则被卖给了另一家公司、江西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西伟星公司”),该公司用围墙,将这部分土地圈进了厂区范围,并建了一栋厂房。


02 法院为政府违法行为“保驾护航”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雄鹰公司法定代表人、年过七旬的老人龚细长愤怒地说,自此开始维权,但至今已8年,他仍未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

就22亩土地建起廉租房,2019年7月,南昌铁路运输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确认安义县不动产登记局给安义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颁发不动产权证的行为违法。

同时,另外28亩被江西伟星公司买走的土地,安义县政府也被一审判决“撤销向江西伟星公司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但随后经重审、重二审、再审,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却作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认为雄鹰公司一方的土地,与江西伟星公司的土地,重叠的“可能性不大”,驳回了雄鹰公司一方的起诉。

那么问题来了:雄鹰公司的这28亩土地,就这么凭空消失了吗?



龚细长无奈地说:为了给地方政府“一地三卖”的违法行为保驾护航,法院已然罔顾事实、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2022年6月,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关注到安义县政府涉嫌“一地多卖”的情况后,来到安义核实调查。

龚细长提出,希望彻底查清被侵占的50亩土地的去向,并归还给雄鹰公司。

2022年8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第三方出具了报告,认定雄鹰公司的地块与江西伟星公司的地块“存在重叠”,重叠面积约为7.89亩。


官方调查发现,雄鹰公司7.89亩土地确实已被“卖”给别的公司

这份报告的出炉,意味着安义县政府“一地多卖”的非法行为,已经得到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确认。

这同时也意味着,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此前判定“土地重叠可能性不大”,显然与事实不符。

03 维权八年后政府同意“土地置换”

龚细长认为,既然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都有了明确的结论,那么,案件改判、将被政府重复售卖的土地还给他,将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这一等,又是两年。

2024年4月,龚细长收到了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通知书》。

检方称,他们已经向南昌铁路运输中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检方负责人告知龚细长,检方经审查后认为,法院判决“有问题”。



龚细长表示,期待南昌铁路运输中院认真研究、听取检方的再审建议,早日启动再审,纠正此前错误判决,莫再充当“非法卖地”的政府的“保护伞”。

4月25日,南昌铁路运输中院表示,检方提出再审建议后,该院已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复查。

2024年6月23日,龚细长又收到了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的一份《告知函》。


在函件中,安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称,经过法院组织双方磋商后,龚细长一方“原则同意”了该局提出的补救措施:选择一宗“同性质、同用途、等价值”的土地,对已经“一地三卖”的涉案土地进行置换;安义县政府也同意了进行土地置换的方案。

而根据此前媒体报道,雄鹰公司因遭遇“一地三卖”及行政机关刻意设障,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负责人寻衅滋事入狱、信誉崩塌而陷入困境,早已濒临破产。

“虽然‘置换土地’不能根源上解决雄鹰公司之困,但安义县政府的积极作为让雄鹰公司看到了‘劫后重生’的曙光。”龚细长说。

龚细长还表示,如果相关部门是为了“救企业”,则应当在“置换土地”之前,查明“一地三卖”的责任对象,并就赔偿问题予以商讨。

-END-


推荐阅读

被“黑社会”扔下高楼身受重伤,男子追凶11年后终于有人管了

太平保险请回答:都2024了,为何你们还在拒绝“新冠险”理赔?

因采石场震裂房屋而维权,广西桂林村民集体维权后21人被抓

吉林男子“护妻伤人”被判防卫过当,坚持无罪申诉至今

湖南高院指令再审的错案,长沙中院用“高科技”夺走冤民申诉权?

  人我场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人我场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