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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与成品油出口贸易 以“三统一”方式组建混改公司-我国扩大成品油出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之三)

钟健 金联创订阅号 2022-04-23

导 语

民营炼厂应积极参与成品油口出贸易,这将有利于民企炼厂已被保留的1.6亿吨以上产能有效发挥作用。加大民企的出口比例,还可以减弱境外企业对我国出口企业由于国企身份而享受补贴的置疑。为适应我国石油企业大规模成品油出口贸易的需要,可以通过由多种资本组建的专营出口公司统一代理成品油出口业务,这也可以作为下一阶段石油行业国企混合制改造的一个组成部分。


作者:金联创—石油行业首席研究员 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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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的成品油出口中,山东地炼等民营炼厂出口了大约70余万吨,仅仅使用了其出口配额的60%左右。来进料加工贸易盈利太少是制约地炼出口积极性的主要因素。


民企炼厂在国内销售毛利额超过千元的情景下,地炼销售积极性自然选择在国内。但是,今后的问题是,随着今后几年更多的炼油产能释放,对于严重缺乏下游分销渠道的民企炼厂而言,滞销堵库的压力将陡升,国内市场即将面临着资源过剩下的恶性竞争压力。


以金联创的数据分析,2016年山东地炼产出成品油大约6000余万吨,由于受地理运输条件的限制,这些油品主要销售在山东周边的6个省区内。实际上,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山东地炼成品油的分销前景,将主要是受到以上6个省区内消费容量变化的制约。


当前,迫在眉梢的问题是,距山东不远的浙江突然崛起了一个千万吨级的炼油基地。浙能集团的2000万吨以及后期4000万吨的炼油规模将迅速投产。以浙能集团的规划,2019年之后,浙能旗下的浙江省石油公司将有800万吨成品油进入市场。


华东作为国内成品油消费的主要地区,近几年以来早己被各路石油企业挤满,当地消费增长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即将形成的供应增长。中石化浙江销售公司作为当地的成品油供应主力,近年以来的平均销售量大约在1500万吨左右,全省年均消费增速在10%左右。


2019年后,浙江省石油公司一旦有800万吨成品油入市,相当于当地市场突然杀入了“半个中石化”,浙江本地的消费根本容纳不下这一供应新增量。当新入市的浙江省石油公司在当地分销渠道未完善之前必将寻求省外市场。其中,最便利的分销区域将是华东及周边市场,这将与山东地炼的主要销售区域形成严重冲撞。


今后,摆在国内市场尤其是华东市场面前的情景是,现有炼能的正常发挥与产量的合理分流之间的矛盾。否则,或者是当地炼能的严重闲置浪费、或者是资源过剩情景下的价格过度竞争,以上无论那种情景发生,均会对我国石油行业整体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一方面,山东地炼除了有效开拓国内分销渠道,针对地理运输的局限开展属地资源串换的物流模式提升之外,还应积极参与成品油出口将市场拓展至海外。这样,山东地炼以及其它民企地炼已被保留的占全国炼能20%左右的1.6亿吨以上产能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在出口成品油的总体贸易中,加大民企炼厂的出口比例,还可以减弱境外企业对我国出口企业主要是国企而享受补贴的置疑,从而有利于中国石油企业参与全球竞争而尽可能减少摩擦。


近期,我国的钢铁企业出口再次遭到境外企业的反补贴申诉。今年8月份,美国钢铁企业工业协会在向美贸易代表署提供的报告中,就以中国钢铁业出口主要是国有企业构成为由,因而置疑中国钢铁出口受到了政府的广泛补贴,诸如包括信贷、债转股、土地补贴等方面提出了反补贴申诉。


由此可以联想到,一旦我国成品油大规模出口形成态势,那么,由于石油商品的特有属性,


不仅对全球石油市场甚至还会对全球政治及经济格局产生更大的影响。届时,我国在出口成品油方面遭遇的挑战,将更严峻于包括钢铁在内的其它商品贸。因此,当前,我们有必要在成品油出口企业构成方面做出必要的布局,为我国石油企业参与全球石油市场竞争时减少一些障碍。


为了适应我国石油企业大规模出口成品油贸易的需要,在具体操作中,可以通过由多种资本组建的专营出口公司统一代理成品油出口业务。即,由专营出口公司开展“资源统采、价格统定、数量统控”的成品油出口“三统一”的方式。


通过对民企炼厂的资源统一采购,一方面分流了民企炼厂在国内市场的销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企炼厂下游渠道过于狭窄的问题,从而降低了国内市场价格的过度竞争(在这里,央企石油对地炼的外采业务形式值得借鉴);另一方面利用民企炼厂相对低价的成品油中和了央企炼厂相对高价的成品油,从而总体降低了出口成品油的平均价。


通过统一控制外销节奏、统一制定外销价格,可以防止在出口成品油时的价格无序竞争。通过对出口贸易统一管理还可以保证外销货款及时回流国内,防止不正常的资金滞留国外现象出现。


可见,在成品油出口贸易中,建立多种资本相互融合的成品油出口公司,以“三统一”的方式开展出口贸易,形成国企与民企资源的相互融合。对内优化了市场运营格局,对外強化了市场竞争,这也可以作为石油行业国企混合制改造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进行石油央企的混合制改造中,遵循“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控则控”的原则,先从成品油出口贸易环节进行混合也是一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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