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疫情防控不缺位,为民服务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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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上午10时,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29场疫情防控保障专题新闻通气会。会上,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介绍了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为了做到“疫情防控不缺位,为民服务不打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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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针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线上线下服务并行。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指引群众尽可能通过“12348广东法律服务网”,“广州司法问律师”等平台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方位、全天候、多渠道响应群众法律需求。全面实施案件受理预约办理,群众可通过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业务预约电话、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预约办理法律援助受理申请。
二是开通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在接待场所开通法律援助涉疫情防控“绿色通道”以及专门接待窗口,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对于非紧急事项,进行解答和解释说明,并让来电人留下联系方式,告知其预约办理途径;对于紧急事项,需要马上办理的,请当事人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确保在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即时受理,避免来访群众在现场长时间聚集等待。
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坚持依法有序科学组织开展疫情下的法律援助服务,创新增设“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主提供法律援助”,做到既依法依规,又符合现实需要,为因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境的中小微企业主解决燃眉之急。
四是对特殊人群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农民工以及因疫情导致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人员,无需其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即可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五是支持复工复产,想方设法促进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劳动争议案件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专门制定了《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民事法律援助工作指引》,研究并汇总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纠纷领域主要法律问题》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重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依据》等,统一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原则和方式,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六是与办案机关无缝衔接。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网络,发挥微信、邮箱等通信手段,实现工作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即时传输;为配合看守所防控工作,减少在押犯与外界接触感染的风险,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广州法律援助机构采取了在办案机关视频室通过远程视频会见模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我们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摇珠报名中设置了健康承诺,号召无疫情传播风险的律师积极承办刑事法援案件,目前已有319名律师积极踊跃报名。
据统计,2月3日-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受群众电话法律咨询334人次,法援服务大厅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引导612人次;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0件;指派刑事法律援助通知辩护案件659件;为刑事全覆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66人;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70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