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记 | 助力复工复产YES!“假官司”NO!浙检第六检察部这一年怎样诠释“民”字当头?
供稿:第六检察部
文字:史 隽
导语
2019年4月2日,浙江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组建了十大检察部。一年来,十大检察部的工作是如何推进的?成效又如何?从6月15日起,浙江检察新媒体推出系列策划,带大家逐一了解十大检察部的“周年记”。
第六检察部
回顾一年来,第六检察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
服务民企民生“有温度”
当得知施某与周某合同纠纷串案再审改判金额近2000万元时,承办检察官郭雯松了口气,“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维护。”
这一年,“民”字当头。他们积极组织走访民营企业,加大涉中小企业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他们努力帮扶弱势,在全省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加强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监督……
在他们的大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办理了涉及全省10个市36个县(市、区)的案件,共向法院提出监督630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59条,涉及民事案件5881件。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又适时出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发展的意见》,服务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他们办理的义乌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抗诉案,被最高检评为涉疫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打击虚假诉讼“不手软”
绍兴市检察院监督纠正的某公司虚假调解串案涉案金额高达1.6亿、“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的精准研判……一场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战打响。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302件,涉及金额12.7亿余元;提出监督1560件;法院再审改判566件。绍兴检察机关办理的彭玉枫虚假诉讼案被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最高检工作报告。
为打造浙江检察的这张“金名片”,又出台《关于建立破产债权申报中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处置工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相关经验还登上了最高检第六检察厅的工作专刊。
这一年,办案规模随之扩大,案件质量大幅提升。据统计,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9229件,比同期增加4448件,提高93%。发出相关检察建议4757件,也比同期有所上升。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法院再审改变原判227件,改变率为92.7%。
健全监督机制“有创新”
在全国率先开展诉讼监督案件互联网咨询平台试点,进一步发挥“外脑”作用;与技术部门协调建立银行账户信息查询协作机制,破解调查难瓶颈问题……这一年,他们以打造浙检品牌为目标,不断创新机制,收获满满点赞。
同时,在加强对外协作中谋“共赢”。与省高院会签执行监督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民事执行监督范围、建立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诉讼监督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线索移送、调查协作、监督联动机制;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共同出台文件,建立申请民事检察监督律师代理制度、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申请检察监督权告知制度,强化检律协作,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
编辑:王凤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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