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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安全、个人信息安全……你身边的公共利益,浙江检察这样守护

浙江检察 2021-04-27


创新驱动  多点发力

新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在“浙里”开花结果

作者:许梅  董燕飞 桂淑娟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剑指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保卫公众生命健康安全;聚焦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隐患,在全省构筑检察安全保护网;紧盯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以检察公益诉讼为弱势群体“撑腰”……过去的一年,围绕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新部署新要求,浙江检察机关紧紧抓住“公益”这一核心,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入手,积极稳妥地展开了浙江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探索,以一系列的成效有力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服务疫情防控  

助力“两手硬”“两战赢”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进入新时代,浙江检察公益诉讼如何更好地回应民声,满足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浙江检察机关的答案是,“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依托办案助力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以促进社会治理为目标,去年,省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新领域的组织推进,一方面通过绩效考核引导各级检察院积极担当作为;另一方面建立层报省院审批制度,稳妥、慎重开展探索。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办案,有效督促了依法履职。


去年年初,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大局,全力服务“两手硬”“两战赢”。    

2月11日,元宵节刚过,一场服务保障复工复产的公益诉讼专项检察行动,在龙游拉开序幕。


原来,龙游县检察院调查发现,本县龙洲街道环河步行街商住楼的二、三楼都为居住用房,但疫情防控期间,并没有工作人员摸排身体健康状况、活动轨迹等相关信息,处于“脱管”状态。


考虑到当时正处在“三返”人员回流期间,龙游县检察院随即就商住楼脱管问题与龙洲街道紧急磋商,并迅速采取“清楼”等措施。通过磋商,56户居民“脱管”的紧急情况排除,该案也成为全省检察机关以诉前磋商形式办理的首例涉疫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6月上旬,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转供电”企业未有效落实对用电企业优惠5%的复工复产政策。由此,相关企业无法享受到国家减税降费的红利,复工复产的积极性会大大减弱。该院随即对职能部门启动诉前程序,督促对违规“转供电”主体依法查处并开展专项整治。在检察公益诉讼的有力监督下,多收的1523万电费一一返还,2491家企业如数拿到了国家“电费红利”。




坚持生命至上  

构筑安全生产的检察防护网



海宁市检察院就加油站手机扫码支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举行公开听证。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还紧盯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开展系列专项监督行动。


海宁市检察院针对加油机旁使用手机扫码支付价款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在引入专家论证、现场测试从专业技术层面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又公开听证,监督应急管理部门履职。由海宁扩展到全省,省检察院进一步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重点针对居民小区周边、客运中心、建材市场等区域的加油站危险区域内扫码支付检察监督,推动消除加油站重大安全隐患。


在衢州,检察机关针对工矿企业、基建工地擅自建设、使用自备储油加油设施,存在易燃易爆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等隐患,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商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行政监管部门对139家企业开展集中整治,推动形成了长效的制度机制。


由点及面,一场全省范围的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迅即展开。去年6月,结合全省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易燃易爆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开展监督,构筑检察公益诉讼的安全生产防护网。同时,省检察院还对10起案件挂牌督办,尽力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扼杀在“摇篮”中。




紧盯民生民利

筑牢百姓权益保护的法律之盾



杭州检察机关在全市部署推进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还积极关注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以公益诉讼检察的有力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对特殊群体保护的强大声势。  


2022年,亚洲第4届残疾人运动会将在杭州召开。作为亚残会的主办省,为展示好“窗口”形象,省检察院及时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交通出行、生产生活、参与社会活动等所面临的现实难题,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监督,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6件。通过办案,医院、宾馆、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点题和停车位得到改造、提示,残疾人出行盲道修缮,无障碍阅读设施增加 ,专项监督活动得到最高检、中国残联以及浙江省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


 去年下半年,围绕人民群众呼声高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益诉讼保护。省检察院加大对下办案指导力度,通过编发办案指引等形式,积极稳妥开展引导。诸暨市检察院针对房地产、装修行业企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有效整治,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下城区检察院针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也成为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再一次打响了检察公益诉讼领域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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