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眼中‘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马锡五……”这场座谈来了两位特殊嘉宾
马锡五是谁?
什么是“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
司法工作中有何传承价值?
6月17日下午,受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邀请,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马锡五同志的儿子马秦宁,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乔晓陆到省检察院衡正书院与青年干警座谈交流。两位嘉宾分别从工作和生活两个脉络,立体鲜活地展现了马锡五其人其事,讲述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形成过程、理念内涵和强大生命力。座谈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梅奎主持。
座谈嘉宾介绍
马秦宁,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顾问,是“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创者、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重要创始人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锡五同志的儿子。
乔晓陆,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
嘉宾交流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形成过程和理念内涵
“一刻也不离开群众”这句话,在座谈交流中屡次被提及。
“父亲常说,‘苍天在上,人民为大。’‘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马秦宁在回忆父亲生平时动情地说。当年,马锡五在西北行的调研途中,看到当地村庄破落,老百姓衣不蔽体。他当即要求停留在村子里,和当地群众一起劳动,一边访贫问苦。他握着地区领导的手说:“我们要善待百姓啊!”
在生活中,马锡五要求孩子从小就要住农家、干农活,和农民交朋友,时刻牢记自己是普通老百姓,“父亲告诉我,你要永远记住你是陕北娃,是陕北的父老乡亲养大的。”马秦宁说。
注重证据、秉公办案成就了“马青天”。
有一次,马锡五在与群众的聊天中,得知了一个可疑的案件线索,由此牵出一桩“无头命案”。马锡五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不放过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通过“乌鸦聚集”的现象找到了破解该案的关键点,最终使这个疑难案件真相大白。“通过前往田间地头办案调查研究,让每一个普通老百姓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这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创造价值。”乔晓陆说。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当代价值和传承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在今天是不是过时了?”
“马锡五审判方式”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并且强调一定要依靠群众,它是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结合体现,是共产党人追求公平正义思想理念的体现,这种审判方式不但不会过时,对政法机关都有借鉴意义。
新时期我们要如何研究、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
司法办案要坚持和运用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从理论高度和中华法系的历史、创造创新的精神、司法制度的传承等多个渠道和方式,来弘扬和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精神。
青年干警有话说
“我们要如何贯彻‘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理念,在新时代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如何更好地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来化解纠纷?”“有什么方式能够锻炼和提升新进干警为民情怀的理念?”座谈中,青年检察干警与嘉宾互动交流,碰撞了思想的火花。
检察长有寄语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表示,此次活动既是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也是一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探讨,更是对广大青年干警的一次廉政教育。
他指出,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青年检察干警,要深入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一刻也不离开群众”“不把来访群众拒之门外”“办案是影响老百姓对党感情的重要关口”等丰富内涵,做到不忘初心、感恩人民,设身处地、贴近群众,深入调查、公正办案,修养品性、廉洁从检。
他强调,要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原则精神和时代价值,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党的群众路线融合运用到检察机关正在推进的能动履职、数字检察、“三查融合”、矛盾纠纷化解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做到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
延伸
马锡五和马锡五审判方式
1959年,马锡五在贵州遵义时调研留影。
马锡五,陕西省志丹县人。1930年参加刘志丹领导的红色游击队,从事创建陕甘苏区的斗争。1943年,马锡五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开始从事司法工作,他创造性地将群众路线运用到司法审判中,通过深入调查,公正审理了"封芝琴婚姻案"等一系列案件,“马青天”的大名传遍边区。1943年2月3日,毛泽东同志为马锡五同志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主要特点
坚持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推动案结事了。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
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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