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专题研讨会在浙江安吉召开
8月17日,“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专题研讨会在浙江安吉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人民检察杂志社主办,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承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第一检察厅副厅长、一级高级检察官罗庆东,检察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李国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沈雪中,湖州市委常委、安吉县委书记杨卫东,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等出席研讨会。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并参与主题研讨。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第八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中国检察出版社、检察理论研究所的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获奖论文作者代表等受邀参加会议。
领导致辞
陈国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陈国庆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是推动检察理论和实践相融互促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中肩负重要责任,要通过依法履职发挥积极作用。
陈国庆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更高政治站位认识做好新时代生态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生态环境案件。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办案历练,提升生态检察队伍专业水平。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融合互促,着力破解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办理难题,不断推动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孔璋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孔璋在致辞中表示,浙江是一个山河湖海皆备,丘陵、平原、盆地相间的灵秀之地。作为资源小省、经济大省,如何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是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大课题。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以高质量生态护航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相信通过本次研讨,一定能进一步开拓思路、凝聚共识,也恳请各位领导、来宾不吝珠玉,为浙江生态检察发展建言献策,浙江检察将一如既往忠实履行职责,竭诚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杨卫东
湖州市委常委、安吉县委书记
杨卫东在致辞中表示,安吉是“两山”理念诞生地、美丽乡村发源地、绿色发展先行地,希望借此次会议的平台,与大家一起集众智、聚合力,形成更多依法治理的理论成果,为进一步做好法护生态提供科学指导;在案例共享中创新务实举措,形成更多依法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实招,为进一步做好法护生态丰富法治手段;在扬长补短中完善治理体系,形成更加高效、合法、有力的生态管护体系,为进一步做好法护生态打牢治理基础。
通报与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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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领导向优秀论文作者、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证书。主旨发言、专题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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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毅、张辉、李国芳、王笑男、沈威、徐欢忠等六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作主旨发言。<<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龙天鸣、欧阳会昌、马伟虎、王学涛、付晓东、李怡文、周孟雨等七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作专题发言。<<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贺小雄、李玉杰、廖国柳、王杰、王天栋、董新春、兰希等七位获奖论文作者代表作专题发言。据悉,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融合运用民事、行政、公益检察手段助推源头治理,共促行刑共治,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051人,起诉1.05万人,依法对1260余件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单独或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年来共有22件案件获评国家级生态环境保护类典型案例,共制发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0余件。
今年4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人民检察杂志社联合启动了“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共征集论文287篇,根据“质量优先、兼顾分类、鼓励争鸣、突出重点、注重创新、科学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优秀论文71篇,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0篇,优秀奖30篇。
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获奖论文和优秀组织奖单位名单
(浙江部分)
一等奖
1.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整体评价研究
作者: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杨旭、李国芳、宋丽燕、马兰、夏甜甜
三等奖
1.非法狩猎行为的行刑边界与治理路径研究
作者: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 桑涛、黄稼嫦
2.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研究
作者:浙江省新昌县人民检察院 张斌、银秋华、俞慈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陈林林
3.环境犯罪企业合规制度的运行基础、现实检视与优化路径
作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明天
4.探析工程建设中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问题
作者: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 陈明南、钟学友
优秀奖
1.污染环境罪中“其他有害物质”认定问题研究
作者: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陈楚
2.非法收购、运输海砂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作者: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金莹、陈斌
3.环境资源领域“行刑共治”体系构建与进路
作者: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吴晓阳、张晓东
4.工程采矿类案的司法认定
作者: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 洪世平、朱笛琴
优秀组织奖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文字:龚婵婵
图片: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吴佳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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