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卖房还债,却被判刑?原因是……

浙江检察 2024-03-18

陈某因赌博欠债向王磊借钱没还被告上法院,调解书生效后,作为被执行人,陈某却先还他人债务,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日前,经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图片来源于网络


十几年前,陈某迷上赌博,赌了输,输了借,从此走向无底深渊。与此同时,陈某自己做小生意也没有赚到钱,没钱就到处在外借钱,亲戚朋友都借了遍,还让别人担保从银行贷款,就这样陈某欠下了近500万的巨款,想还钱也还不上了。

 

2014年10月,因陈某欠近9万元钱一直没还,王磊(化名)将陈某告上法院。按照民事调解书确认,陈某欠王磊的借款,于2014年11月前付10480元,次月起每月15日前付1万元直至付清。直至2018年,陆续有10余人到法院起诉陈某,要求陈某还钱。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后,陈某已签收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并知晓判决书和调解书内容,在还了部分债务后,仍有60余万元未执行。期间,陈某也因拒不履行裁决,两次被法院司法拘留。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4年12月,陈某村里拆迁,分到两套房子。“小微”是其中一个尚未提起民事诉讼的债权人,一直催债催得紧。在“小微”的建议下,陈某当时以60余万的价格卖掉了其中一套商品房,其中40万购房预付款用来偿还之前欠“小微”的债务。因陈某自己账户被法院冻结,陈某就用儿子的银行卡进行收款,瞒天过海。2019年交房后,陈某收到购房尾款,他把这笔钱一部分用来自己消费,一部分用来归还给其他尚未提起民事诉讼的债权人。“因为外面还欠着很多债,当时没通过法院起诉我的债权人也一直在向我追债,我就先把钱先还给他们。”案发后,陈某如实交代。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案中,2014年10月,陈某与王磊之间的调解书生效,2014年12月,陈某收到购房预付款未先还王磊,而是还其他债务。陈某作为被执行人,负有执行义务,在明知法院判决生效的情况下,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日前,经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应及时履行。根据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自行处置财产用于偿还经判决、裁定确定的债务之外的其他债务,且该债务并非法律规定应当优先清偿之债务的”属于“隐藏、转移财产行为”,本案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此种情形。检察官在此提醒,身负多重债务的当事人,一定要先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债务。



来源:路桥检察微信公众号






检察日报头版|“浙”里“枫”景独好——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工作掠影

法治日报头版|在“枫桥经验”发源地感受中国式现代化 诸暨深化诉源治理探索矛盾纠纷新解法

尊才重才优待人才——浙江省检察机关高端人才综合素能研修班顺利举办

首个全国生态日|关于美丽,也关于责任

大姐凌晨被撞重伤遭拒赔?维权、生活困境下,军地检察联合……

“彪哥”是谁?|疑案玄学

故事要从60年前罩在水缸里的男孩说起……

【寻找叫醒官】像这样一起“谈恋爱、开公司”,还能算诈骗吗?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