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教育培训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国大咖齐聚大奇山论剑
金秋九月开学季,培训“充电”正当时。9月2日至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办,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承办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在浙江桐庐举办。本次培训班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展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全国各省级检察院教育培训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60余人齐聚桐庐大奇山脚,共谋交流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发展。
本次培训班组织全体学员听取了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的秋季开学第一课。应勇检察长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题作授课。学员们通过认真学习领会,表示将贯彻应勇检察长指示要求,把深化检察教育培训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高质效办案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质效,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贡献更大力量。
最高检政治部副主任肖玮作培训班动员讲话,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颖出席开班式并致辞,最高检政治部宣传教育培训部副部长王玉杰主持开班式。
肖玮强调,检察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领悟全会精神,持续擦亮检察教育培训的鲜明政治底色,始终聚焦职能职责发力,扎实推进政治训练、履职能力培训、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担当履职的能力水平,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执行有力的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体系,持续深化培训队伍建设,不断锤炼抓统筹促发展的过硬本领,助力培养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孙颖表示,本次培训班是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在全国上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中举办的,对于如何不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定走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赶考之路,既及时又管用。“相信大家一定会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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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枫桥经验陈列馆开展实践教学。
在实践教学环节,学员们前往“枫桥经验”发源地——诸暨市枫桥镇,在枫桥经验陈列馆重温“枫桥经验”诞生演进历程,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河北省检察院
辽宁省检察院
浙江省检察院
河南省检察院
广东省检察院
四川省检察院
陕西省检察院
甘肃省检察院
八个省检察院作现场经验交流。(左右滑动查看更多)本次培训班还安排了检察教育培训创新品牌的交流互鉴,河北、辽宁、浙江、河南、广东、四川、陕西、甘肃等八个省检察院作现场发言和成果展示。此外,大家还围绕加强检察教育培训管理、培训资源建设、业务专家评审等开展分组研讨。
结业仪式上,来自天津、四川、河北、山西、兵团等五个地区学员代表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发展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建设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体系目标,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制作:浙检融媒体中心 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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