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说法Ⅴ》:培养优秀孩子,从及格家长起步(上)
《“未”来说法》是杭州市检察院携手支付宝安全中心联合推出的青少年普法专栏。该系列法治微课以杭州市检察官法治宣讲团成员主讲、嘉宾串讲的形式陆续上线。
今天推出第五季第九期。课程从“不及格家长”的三种类型切入,从孩子和父母的依恋关系角度进行了深层次剖析,并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方面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想做“及格家长”,看似简单,实则并不容易。关于如何做及格家长,下期将继续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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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同期声
赵旭:大家好,欢迎来到“未”来说法栏目。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张超老师来到我们的节目。张老师,您好!
张超:大家好,赵旭您好!
赵旭:张老师,在您来之前我看了一下您的个人简历,我发现您真的是身兼数职。可能在这里读的话要读一两分钟,就不再一一地读了。这么多职务,您认为最难的工作是什么呢?
张超:按照我们社会学的理解,每个人都是身兼数职的,他是角色的集合。个人在工作上有很多职务,但是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家庭的职责,做父母的职责。因为我也是一个小学四年级女孩的爸爸,我觉得做爸爸是最难的事情,尤其要做一个好爸爸更难。而且天下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做得优秀。但对父母来讲,做到及格就是很难的事情。我去年还获得了一个奖状,女儿学校给我发的,是一个优秀家长的奖状,就是为了表彰我2018到2019学年对学校的贡献吧。其实我就是在学校里做了什么事情呢?就是给女儿的班级上了一次公益公开课,然后参加了一次学校的志愿者活动。学校主要是表达我对他们的贡献,但我对家庭、对女儿的贡献,做得就比较少。如果打分数的话,按照一百分的标准,最多能打到七十分,还是刚刚及格。所以我觉得这是非常难的事情。
赵旭:张老师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才给自己打七十分,说明其实当一个及格的家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是不是啊?
张超:是的,是的,我觉得非常难。所以今天我觉得我们把重点的话题,先从及格家长谈起。因为一个不及格的家长,一个坏的后果就是孩子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觉得违法犯罪肯定是最坏的结果了。赵旭,在我们的司法实践里面是不是有很多这种不及格的家长?
赵旭:是的,在我们办案过程中我也总结出不及格的家长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就是溺爱型,因为父母过度溺爱,这些孩子对父母没有尊重,甚至对法律都没有敬畏,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第二种就是放任型(忽视型),往往可能产生很多破坏性行为,这种类型的在未成年人犯的父母中最为常见。第三种就是暴躁型,往往会暴脾气,做事情缺乏耐心,对周围充满恨意,喜欢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这类孩子在人身伤害类案件中比较常见。
张超:刚才我们看的案例里面,你归纳了三种类型的家长。就我们的分析来看,这三种类型的家长都涉及到父母与孩子的关系问题,尤其是家长职责的问题,怎么用一个合适的态度和方法去对待孩子。比如说溺爱型,他可能是对孩子过度溺爱,过度地满足孩子的需求。还有的是放纵(放任)型,没有满足孩子的需求,所以这是一个度的问题。在我们社会工作理论中叫依恋理论,这个理论是讲父母的重要职责是发展出与孩子合适的依恋关系。依恋关系要合适,过度或者不足,都会带来一些问题,有些可能会影响孩子一生。比如孩子长大以后,如果是适度的依恋关系,他感觉到非常安全、非常稳定,那么长大以后,孩子做父母的时候,他能够有非常好的自信,非常好地履行父母的职责,所以这是一个关系的处理问题。赵旭,今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比较大的改动,这里面你觉得对家长提出了哪些更高的要求?
赵旭:是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明年的6月1日也就是儿童节当天开始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父母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比如说父母应该对孩子的生活进行照顾,要关注孩子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要管理孩子的财产。在这部法律中,也明确列举了十项监护制度,以及十一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不可以从事的行为。比如说你不能伤害孩子,不能虐待孩子,不能利用孩子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张超:是的。这个法律不管从什么角度讲,因为是一个保护法,我觉得还是对家长一个及格的标准,是最低的限度要求,你觉得是不是这样?
赵旭:是的。时间关系,关于如何做一个及格家长,今天我们就先讲到这里。欢迎大家锁定我们的频道,我们下期见哦。
视频、剪辑 | 余杭检察玉见新媒体工作室
编辑 | 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