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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幼祥、王迪平被起诉!
9月6日,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人民政府区域发展办公室原工作人员金幼祥、平安建设办公室原工作人员王迪平受贿案,由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幼祥、王迪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起诉书分别指控:
2015年年底至2018年农历年底,被告人金幼祥利用其担任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政府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下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期间,被告人王迪平利用其担任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水利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