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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日报》:从医院报告到全民举报!4年多来,这项制度怎样保护着我们的孩子?

杭州检察 2023-05-02


6月2日,《杭州日报》刊登《从萧山到全国,从医院报告到全民皆可举报 4年多来,这项制度怎样保护着我们的孩子?》一文,大篇幅报道杭州检察机关开展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工作相关情况。


现将全文转载如下:



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中涉案线索来源于强制报告的已达2854件,发现应当报告不报告案件1600余件,推动追责299人。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日前公布的一项数据。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3年前,国内第一份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施行意见在杭州市萧山区落地。“当时没想过这项机制会辐射到全国。”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方芸说。



面对受害人

 两家医疗机构选择拒诊 

选择打破沉默的女医生最终受到了嘉奖


2017年夏,某天凌晨2点左右,萧山警方接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一位女医生的报警称,有一名13岁女孩疑似遭遇性侵。经问话和搜查,警方确认这是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随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之后,案件移送至萧山区检察机关。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发现,女孩是留守儿童,与开小卖部的犯罪嫌疑人住在同一小区,常与犯罪嫌疑人的小女儿一起玩耍;犯罪嫌疑人经常会送一些零食、小物件给女孩,还会带女孩和小女儿一起出去玩,因此获取了女孩及女孩家属的信赖。


“我们在后续调查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对女孩的侵害已超过一年,但女孩一直没有对家人说过,也没人察觉。”方芸说,案发那天,犯罪嫌疑人先将女孩送去了两家小医院,但医生均以“没有手术条件”为由,拒绝接诊,“如果那名最终报警的女医生也选择沉默,案件被发现的时间可能更晚。”最终,侵害女孩的邻居因猥亵罪和强奸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而那位深夜报警的女医生受到了嘉奖。


医生的一次道德选择,成为案件浮出水面的关键,这套“发现即报告”的救济路径能否复制推广?为此,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翻阅了当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提及“当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时,公民有权举报”。而在《执业医师法》中,也规定了“医生发现患者涉嫌伤害或非正常死亡,应该报告”。两部法律中所规定的报告逻辑似乎是相通的。“但这些法规对报告的要求并非‘强制’,更多还是依靠当事人的道德选择。”方芸说,“‘强制’意味着必须,意味着当事人在应当报告时未报告的,就要面临处罚。”


这类案件的报告该不该“强制”?检察官们开会讨论后认为,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往往十分隐蔽,遭遇侵害时,孩子们往往会因无知或胆怯而闭口不言,有时侵害他们的甚至就是亲人。这类案件若报案不及时,孩子可能会继续遭受侵害,直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因此,检察官一致认为,为保护未成年人而设立的报告制度,应当予以强制。


2018年4月,萧山区检察机关与区公安机关、区卫生部门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当发现未成年人自杀、自残、生殖器受损、怀孕、流产、疑似遭受暴力、溺水、交通事故等侵害情况时,医护人员必须及时报告。


医生和老师

成强制报告主要责任主体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量刑力度远超从前


萧山区投下的一颗小石头,日后竟在全国激起了层层浪花。


2018年7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委建立了市级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报告人也从医生扩大到了教职工等;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律层面确认了强制报告制度,规定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如何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全国各地、不同部门都在持续思考和尝试,强制报告制度是有生命力的。”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萍认为,这项制度探索的正是未成年人保护共性问题——由于未成年人判断力、行动力有限,很多时候遭到侵害并不自知,更无法主动报警,而学校、医院等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依法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照护等职责,或者因为工作关系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能够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条件。赋予这些人强制报告义务,有助于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有一项数据可以佐证这一观点:2018年7月施行至今,杭州检察机关共办理因强制报告而案发的刑事案件50件,其中,性侵类41件,占比最高,达82%。这些案件中,医疗机构报案的有20件,学校报案的有17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40%和34%,医生和老师成为强制报告的主要责任主体。


从这些案件中,徐萍还看到我国法律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量刑力度远超从前。50件案子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2件,被判处7年以上10年以下刑罚的4件,3年以上7年以下刑罚的13件,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大多数人觉得难以举证的猥亵案为例,猥亵行为往往是转瞬即逝的,生理上也不一定会有明显的损伤,甚至很多家长发现孩子被猥亵时,觉得难以证明或难以启齿而放弃报警。”徐萍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比之前更重视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猥亵犯罪也要付出较高的代价,“以前进入公检法程序的性侵案更多的是强奸案,猥亵案比较少,近几年里,猥亵案的报案率增高了,说明防性侵教育在一定层面上是被推广和接受的。当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孩子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前景才会越来越好。”



这些路径

让侵害行为在杭无所遁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 


杭州作为率先施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城市,如今在保护未成年人领域有了更多的探索,一张全方位“保护网”正在越织越密。


比如支付宝,当中有一个“检察监督线索举报—杭州”小程序,用户可通过文字描述、图片视频、共享定位等多种方式,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实名或匿名的实时举报。这是杭州检察机关扩大社会面“报告路径”的新尝试,目的是进一步拓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线索来源。“我们非常鼓励社会个体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来。”徐萍说,如报告人因信息有限或偏差而提供了错误线索,经调查后,只要不涉及故意诬告陷害,就不用承担相关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小程序上有一条“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场所”举报专项,这是针对不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在旅馆、酒吧、舞厅等场所的现状而推出的举报渠道。近年来,为预防重点区域犯罪,杭州检察机关先后推出了全省首个反校园性骚扰机制,未成年人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开展不宜活动“三不宜”行为处置工作意见等,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巡查等活动。


强制报告制度之外,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杭州11家职能部门还联合出台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报告、处置、联动、救助等职责;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在全市推行教职人员入职犯罪记录查询机制,教师、学校勤杂人员、安保人员以及民办学校举办者、学校法定代表人拟任人选等,入职都要查询违法犯罪记录。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已经开展教职人员入职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查询3万余人次,发现违法信息78条,目前已经处理30余人。


对于那些已经受到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杭州检察机关实施“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避免办案中因反复询问而遭受“二次伤害”,并给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提供学业、就业、生活等各类援助。


近两年,方芸和同事在办案之余还致力于做两件事——一是进学校普法,给学生和家长上法治课,二是做家庭教育指导宣传。2021年3月,市检察院与市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在萧山区开展强制亲职教育相关试点工作,给监护失职父母强制“补课”,让不合格家长“回炉再造”。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1个月后,杭州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家庭教育联合指导站,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关注特殊未成年人家庭,在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治理上下功夫。


“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个长期课题,在孩子们受到侵害之前,我们应当尽全力去治未病。”方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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