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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杭州检察
2024-10-22

根据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需要,依照《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及《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杭州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公告如下:



招录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录共7个职位,计划招录司法雇员14名。


(点击图片可放大)


招录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招录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该检察院,检察机关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所在检察院;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8月26日9时—8月31日12时。


2.资格初审时间:8月26日9时—8月31日17时。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关注“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由“招聘报名”通道进入报名平台在线,按照招录公告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6877381)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将以电子格式陆续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子邮箱,请考生关注邮箱信息,并于9月6日-9月7日下载打印。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如发现邮件未收到或其它问题请立即向招录单位反映。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评定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1.笔试

笔试科目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以及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

时间:2024年9月8日上午9:00-11:00。

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165-28号)。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三天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人员须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原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照片为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内放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完成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杭州检察门户网站、“杭州检察”和“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司法雇员储备库。在一年内如出现司法雇员岗位空缺需增补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


(四)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才网、杭州检察门户网站、“杭州检察”和“钱江人才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公示,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劳务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更多公告信息及注意事项详情

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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