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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公益、慈善:家事律师的业务边界|明月说法

我是明月 婚姻家庭与资本市场 2021-01-22

前言:昨天出差安徽合肥,到一个重要论坛上做分享,主题是《家事律师的业务边界》。主办方给我半小时的时间,原本信心满满,上台却突然紧张,原本构思好的演讲内容全部忘到九霄云外,于是不知所云了半天。下台后深觉懊恼,想起孔子说过:君子如果讷于言,那必须要敏于行,回沪后赶快动笔,把想说的没说出来的写下来:


家事律师是干什么的,除了打离婚、继承官司,还能做些啥?


自 由


可以用一首诗来介绍我们家事律师的业务: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生命诚可贵”,生死,是继承法的要义。“爱情价更高”,爱情,是婚姻法的核心。生命,爱情,自由,这些美好的事物,都是我们家事律师的永恒追求,是我们家事律师的业务边界。


然而,“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生命、爱情、自由,三者之间还是有高低顺序之分的,自由的价值是更高的,这一点我深表赞同。


比如说生,你怎么生,自然生,试管生还是代孕生?婚生还是非婚生?今后克隆人是不是人?人工智能索菲亚是不是人?不同方式“生”出来的人是不是平等的?再比如说死,不能决定何时生?能否决定何时死?如果加快死亡速度的“安乐死”不行,那不延缓死亡的“尊严死”是否可以?当我病入膏肓、不可救药的时候,我可以不可以放弃激进而痛苦的治疗,可不可以不要天天插管子?可不可以让我少一些痛苦?虽然这种做法可能会缩短生理意义上的生命期限,但是我究竟是否有权为我的生命做此抉择?死生之大,自由是否有边界?


再比如说婚姻,美好的婚姻人人向往,但是死亡的婚姻并不少见。明知婚姻已死,是忍辱负重的活着,还是勇敢跳出围城,自由选择人生?当我们自由选择,却背负道德压力,如何才能找到内心的平衡?作为家事律师,今天代表男方,明天代表女方,如何才能够不忘初心、保持真我、不唯利是图,不屁股决定脑袋?


在黑白对错边界模糊的家事领域,家事律师如何才能找到万物归一的价值坚守?就像年初碰到的那个老爷子,在其人生暮年,想联系美国工作的儿子,屡因被拒绝而伤心落泪,怪谁?后来儿子告诉我,很小父母离婚,老爷子当年抚养费都不肯付,怪谁?老爷子又告诉我,抚养费不肯付,是因为当初孩子他妈出轨,怪谁?孩子他妈告诉我,当初出轨是因为老爷子支援边疆,常年不归,怪谁?老爷子又告诉我,支援边疆,是为了报效祖国,金庸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每个自由生命个体,都是波澜壮阔的画卷,生命、死亡、爱情、婚姻、责任、家庭,一切都在改变,家事律师如何追寻内心的价值坚守?惟有自由的意志,似乎是不变的主题。


电影:《勇敢的心》海报


我是否有决定自己婚姻的自由?我是否有权自由地签订婚姻协议?我是否有逃离暴力婚姻的自由?当婚姻已死,我是否有离婚的自由?我是否可以自由的指定我未来的监护人?我是否可以自由的订立遗嘱?通过遗嘱去感谢一个人,去惩罚一个人?更重要的,我是否可以通过生前的医疗指示,选择自己死亡的方式?甚至同性恋人之间,是否有守护或传承的自由?这些生而为人的自由,都是值得我们捍卫的。站在自由的山峰,去审视世间万物,才能不被偏见和傲慢所带走。


自主的意志、自由的选择、自负的后果,是很多案件抽丝剥茧背后的本质命题。不同的价值博弈,客户会自由作出选择,但自由选择背后,是有法律代价的。所谓凡事皆为利害,莫忘因果,正是此意。比如很多离婚案件,客户在江山美人之间蹉跎,财富和小三都想要,但鱼和熊掌你是不能兼得的,你选择了“爱情”,选择是你的自由,但是要付出法律的代价。你都出轨了,还想转移财产,让原配老婆“人财两空”,这是不厚道的。在这样的案件中,不帮客户转移财产,也就不助纣为虐,这就是自由的边界。作为家事律师,你代表的是自由的选择,不是道德的审判。


公 益


自由的前提是平等,就像我前几年办过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例,我们律师帮残障人士起诉航空公司,捍卫残障人士的“平等出行权”,最终案例圆满成功,获得法院系统十大案例奖,还被复旦大学法学院拿去做国际大学生辩论赛的辩题了。在这个案例中,就出现了自由、平等、秩序之争。这个案例,让我深刻认知,弱势群体的平等之路何其艰难,自由的状态更是遥不可及。


对于弱势群体,要想争取自由,首先要争取的就是平等的对待。在婚姻家事领域,妇女儿童需要平等对待,丈夫擅自对外负债、擅自向小三转移财产,都是侵犯了妻子对于夫妻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有些家庭,丈夫肆意家暴,经济、身体、心理控制妻子,实际上也是侵犯了夫妻的平等权。国家有《反家庭暴力法》,就是允许国家公权力来强力介入,通过告诫书、保护令等方式保护这种平等权,保护了男女老少的平等,也就保护了自由,保护了人quan。家事领域的弱势群体是很需要帮助的,所以我们家事律师做公益是有天然优势的。大家每年如果做几个反家暴的案例,帮助几个弱势的妇女,到学校去讲几趟公益课……这些都是身体力行、践行公益、净化心灵的表现!


家事律师领域,有不少大咖律师,就是通过个体案件,自下而上地推动法律的变革、法治的进步。反家庭暴力、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都是典型。但现状是,愿意做这样愚公移山般尝试的家事律师太少了。更多的人关注的是如何赚快钱、赚大钱,不愿意在公益法律领域给予关注和精力。像我今年国庆去香港学习考察,发现在心智障碍家庭保护方面,香港政府和民间团结一致,倾力投入,几十年如一日地变革,逐渐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政府福利体系和民间的保护网络。但这在大陆,我们并没有这样完善的制度,我们有的只是心智障碍群体家长的无助呐喊,有血性的家长们联合起来,或商业或公益或兼而有之的方式自力更生,有些似乎是乌托邦式的尝试,悲壮而无奈。


事实上,在特殊群体领域,我们家事律师大有可为,婚姻、继承、监护、遗嘱、保险、信托、慈善等领域,每一个领域都是难题,每一个难题都不好解决。以自闭症家庭为例,家长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是父母离世后,这些星星的孩子何去何从?纵有万贯家财,谁又能伴其左右,呵护其一生?光有遗嘱行不行?孩子住在哪里?监护问题如何解决?留给孩子的财产如何守护?委托监护是否可以?遗嘱监护如何设置?机构是否可以作为监护人?如何监督监护人?如何与保险、信托相对接?这个领域,没有专家,只有先行者,只要你愿意迈出这一步。我们可以联合志同道合的律师、公证员、保险专家、信托专家,海外专家,大家齐心合力,点滴创新,跬步日积,终成千里。


慈 善


以专业的方式践行公益,对于我们家事律师来说,终极的归宿是慈善。儒家强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治国平天下的前提,首先是修身和齐家。我们善于帮助客户“齐家”,成为客户的家族律师、家族管家,顺理成章的,我们也可以帮助客户实现更大的理想和抱负,就是家国情怀,是慈善胸襟,是回馈社会的本能冲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家事律师,是最应该有情怀的律师。


我们家事律师研究家族财富传承,为客户搭建传承架构,这种架构是立体而丰满的。就像是一个人,“骨架”是婚姻、监护、继承的安排;“经络”是保险、信托、代持的设定;“灵魂”是文化、传统、慈善。我们律师不能光有庖丁解牛之术,这是不够的。我们存在的意义,不仅仅是解决个案问题,我们捍卫的是自由的价值观,我们的守护的是爱和慈善的灵魂。我们帮助客户搭建任何传承的架构,终极的目标不是“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也不是防儿媳防女婿,是要走入客户的心灵,找到家族存在和繁衍的目标,这样的目标,终极的归宿必定不是小爱,是大爱,不是小家,是大家。君子以财发身,从西方洛克菲勒,到东方的何享健、曹德旺、鲁冠球和鲁伟鼎父子,越来越多的成功家族把慈善寓于家风家魂,助力传承。这些,都是我们家事律师大有可为的舞台。


作为家事律师,以上种种,是我的切身经历和内心思考。我践行公益,为弱势群体呐喊;我加入公益组织,身体力行做些实事;我设立慈善信托,授人以渔,帮助更多“能人”变成“善人”。我做一些管中窥豹的传承创新,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立法倡导,做一些有情怀也不影响谋生的普法教育。但是最重要的,我还是想做一个合格的家事律师,我想我的目光不止在家长里短,狗血八卦,有时我也会抬头看看璀璨的星空,想想内心深处的美好:自由、公益、慈善,因为这才是我们家事律师的业务边界。


愿我们知行合一,不负此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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