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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则兼善天下,穷则早点离婚?|明月家事评论·第2期
不动产信托难,一方面是因为非交易过户制度尚未建立,把房产放入信托各种税费多。另一方面是因为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尚不健全。放入信托的不动产,如何与受托人自有的不动产相区别?这是另一大实务难题。 本案做法如果推广开来,受益的恐怕不止是有牌照的信托公司,更多自然人之间的不动产民事信托估计会雨后春笋般地出现。道理很简单,有了完善的登记制度,很多披着“代持”外衣的不动产民事信托会逐渐走到前台,光明正大地做自己。 冷静下来仔细想,不动产登记通过附注的方式来体现信托的公示效果,似乎略显简陋,应该也是权宜之计,是否能普遍推广不容乐观。长远来看,还得寄希望于《信托法》的修改和完善。 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省,这次又走在了前面。父辈的旗帜,浙江人扛的最好。
资本市场离婚案件常引发公众关注。有钱人离婚容易激发吃瓜群众的快感:看,有钱又如何,还不是离婚了?!如果股票分的多,还会被怀疑是假离婚、真减持!如果债台高筑时离婚,网民又会质疑时假离婚、真逃债! 当今社会,高净值人士想通过离婚逃债,那是小瞧债权人的智商了。无论是小马奔腾案、炒股敢死队徐翔案还是俏江南案,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是要远大于对配偶的保护的。所以,许家印离婚,显然不是为了(帮配偶)逃债,也逃不了债。 既然逃不了债,为何要离婚?用“止损”的思路恐怕更为确切。老婆在,各种文件处处要配偶签字,老婆孩子又被拉进泥潭,越陷越深。不如早点离婚,孤家寡人,反倒有空间大展拳脚。 “君有疾,不治将恐深”,恒大今天这般局面,似已无药可救,丈夫前途日趋凶险,老婆孩子及时亡去,不失为明智之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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