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联动、三地会签,共护千年运河!
千里运河,迤逦穿行,流经8个省市,见证着中华民族的奋斗与兴盛,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4月21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细化、规范鲁苏浙京杭大运河保护基地跨区域协作,凝聚大运河流域跨行政区域法治保障合力,拱墅区检察院联合江苏省邳州市检察院、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会签《京杭大运河跨区域检察共护工作机制》。
拱墅区检察院检察长冯晓音、邳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强、台儿庄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光永签署协议
机制包括——建立日常联络信息互通、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打造理论调研平台、线索移送与结果反馈、调查取证与协作配合、加强数据交流合作、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内容。
会上,三方还就公益诉讼大运河保护、数字化平台建立与联动、运河流域跨行政区域法律监督等相关工作交流了经验、分享了做法。
《京杭大运河跨区域检察共护工作机制》相关内容
1.搭建联络平台,促进信息互通
搭建立体化联络平台,不定期召开检察长会议和跨区域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探讨跨区域检察法律监督、完善京杭大运河监督机制等问题。建立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互移大运河流域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线索。
2.加强办案协作,凝聚履职合力
通过联合调查、组建专案组等形式加强三地检察机关办案协作。积极探索共同支持起诉,对于人身、财产权益因涉大运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行为受到跨区域侵害的情形,在证据收集、提起诉讼等方面给予支持,维护其合法权益。
3.强化支持保障,提升履职实效
三地检察院依托各自数字化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数字化交流合作,助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强检察队伍交流,探索联合宣传、共同调研、同堂培训、互派挂职、业务交流等工作机制,加强互学互促,共同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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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丨第七检察部
编辑丨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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