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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 | 野味回来了,除了不吃,我们还能做这些……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反盗猎重案组 Author 反盗猎重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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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爱鸟的人都在这儿
我们虽没能阻止部分野生动物被视为“特种畜禽”,没能阻止林蛙等5种蛙类被划为水生动物,被重新放开养殖和食用、利用。我们似乎也没得到任何机会就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重新划分调整,提任何意见建议。
眼看着野味就这么回到餐桌了……
但我们还可以说不,对野味说不!不光自己不吃,还可以继续呼吁身边的亲朋好友,拒食野味。
除了鸡鸭鹅猪牛羊等传统家养畜禽,但凡是拿不准的,不知道是不是野味的动物,都可以选择不吃。我们不光可以管住嘴,还要能经得住忽悠。比如那些和山里的野鸡长得一模一样的“特种畜禽”,可以选择不吃。再比如突然变成水生动物,等同于“渔业资源”,号称是人工养殖的林蛙,也可以选择不吃。
我们更可以留意自己身边有没有从野外非法捕捉绿头鸭、雉鸡(野鸡)、林蛙、棘胸蛙等物种的不法行为,留心这些物种的养殖场有没有收购非法盗猎来的野生动物,发现任何不法行为都可以举报,参与保护生态安全。
我们可能无法阻止未来有更多野生物种成为“特种畜禽”或被划为水生动物,被继续合法养殖、食用。但目前,还可以给《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提意见建议(6月13日截止)。点击提意见:快来给《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提意见!和你息息相关……
为自己和公共利益发声,尽量给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饲养、运输、经营、加工、食用行为制定最科学、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检疫检验制度以及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比如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饲养、运输、经营、加工、食用等各环节,除了要严格遵守传统家养畜禽的疫病防治和检疫检验的相关内容条款,还应专门制定更具针对性,更科学严谨的法律条款和检疫检验制度。毕竟每个物种,都不一样,这对疫病防治和检疫检疫制度的制定、执行,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棘胸蛙和林蛙,都是蛙类,但生境完全不同,疫病风险很可能也不同。绝不能只用一个标准去套用所有物种。
我们可以自律自觉,拒食野味。也可以通过提意见建议参与修法,严格约束、规范动物养殖业者和监管者,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也许,你的某个意见建议,会被采纳,在保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呢?
目前《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全文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您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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