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是救人的法宝,但如果用不好,危害却很大。
“是药三分毒”,对于成年人来说,药品使用不当可能反遭其害,若放到儿童身上,则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2021年5月26日,国家药监局召开“深化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推进会,会议中指出:要聚焦保障药品安全办实事,突出儿童这个重点群体,以强有力的监管保障药品安全。并且设置专栏,也是为了鼓励和促进儿童用药的研发和创新。近年来,药监部门积极作为,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儿童用药申报及优先审评审批的政策措施,经过近3年的改革实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儿童用药审评标准体系及评价方法逐步完善,研发活力明显提升;
修订增补已上市药品说明书中的儿童用药信息,指导儿科临床合理用药;
一批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优先获批上市,更好地满足了儿科临床用药需求。
儿童用药审评审批
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撑
2011年-2022年期间,国家出台了很多鼓励儿童用药申报及优先审评审批的政策,逐渐完善儿科用药的监管体系,详情见下表1。
我国儿童用药配备不足,呈现“三少两多”的市场特点,分别是: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少、剂量规格少、普药多、不良反应情况多。而且儿童药药品口感不好,用药依从性差,长期存在“用药靠掰,剂量靠猜”,“小儿酌减”情况,儿童滥用药物严重损害了儿童健康。我国儿科用药发展起步较晚,技术研发较为落后。目前,作为药品消费的特殊群体,我国儿童药品的种类占全部药物种类的比例却不足10%,国内90%以上的儿童用药为非儿童专用药。适宜儿童的剂型、规格也非常缺乏,尤其是低龄儿童、新生儿用药普遍“成人化”,儿科专用药的缺乏导致儿童使用成人药现象普遍。
图2. 2020年中国儿童药品的种类占全部药物种类的比例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1日,我国共收录上市批准产品(化药、中药和生物制剂等)批准文号数为228448个(按成分统计为8487个),其中儿科专用药物(按儿童、儿科、小儿等统计)批准文号总数为3826个(成分241个);在化药领域,总批准文号为151473个(成分2195个),儿童专用药物的总批准文号为1598(成分55个)。《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9年末,全国0-15岁人口为24977万人,占总人口的17.8%。然而目前我国儿童用药市场规模约占整个医药行业总规模的5%,反映出儿童用药市场远未饱和,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儿童用药开发的基本原则和成人用药基本一致,应该为儿童患者提供经过评价并且确认适用的药物,同时应该避免儿童接受非必要的临床试验。考虑到儿童用药临床研究的复杂性,药物开发时需尽早考虑适用于儿童用药的相关研究。基于生理特点、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的不同,可参考ICH E11(R1) 的建议将儿童人群划分为以下年龄组:早产新生儿
足月新生儿(0-27天)
婴幼儿(28天-23个月)
儿童(2-11周岁)
青少年(12至16-18周岁<取决于不同地区>)
根据ICH Q8,儿科用药药学开发考虑要点包括:原料药、辅料、给药途径和剂型、给药频率、包装系统、患者可接受性、说明书、质量控制、新生儿等。
另外,选择合适的辅料是儿童药物开发中的关键要素之一。选择辅料时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年龄、体重、发育程度、给药频率、计划的疗程、常用合并用药等可能导致的辅料暴露量增加等。下面就为大家介绍几种在儿童群体中需要额外关注的辅料。
除了在制剂开发方面需要重点考虑开发的剂型和使用的辅料外,还要考虑儿童和成人生理方面的差异,以保证药物在儿童群体中的耐受性和有效性。
儿童用药一般按照体重计算,成人用药一般按照剂量计算,如受胃酸影响的药物“阿莫西林”,3个月婴儿胃酸低,吸收快,所需剂量小,为30mg/kg,每12h一次;成人为0.5g/次,每8h一次。小结
因此,儿童用药药学开发总体上与常规药物开发的方法保持一致,重点考虑儿童人群的生理和病理特征,合理选择给药途径和剂型,确保制剂产品的计量准确性、给药便利性、患者可接受性等。
参考文献:
[1] EMA (2019), Annex to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Guideline on ‘Excipients in The Labelling and Package Leaflet of Medicinal Product s for Human Use’ (SANTE 2017 11668).
[2]《儿童用药(化学药品)药学开发指导原则》
[3] CDE官网